第一节 供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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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代初期,青岛后海沿土产杂货行店已有三四十家,多设在莘县路、金乡路、
济南路、北京路、小港一路、小港二路一带。经营渔需物资有毛竹、黄麻、桐油、栲
皮、栲胶等。此类物资由福建、浙江货船运到青岛;另有鱼钩、铁锚、元钉、铁丝、
煤油、指南针等物资。渔需物资销售方式,有现钱交易和代理买卖两种。市郊重点港
口沙子口、薛家岛亦有鱼行兼营“南货”渔需物资。造船木材、染网猪血等物资,则
由渔民就地采购,行栈销售者极少。所用纱、布除民间土法纺织外,渔民购自纱、布
商贩。
50年代初,土产行栈继续经营渔需物资。青岛鱼市场兼营白棕绳、钢丝绳、桐油,
由产地采购紧缺物资,扶持渔轮出海。1951年,渔轮所需柴油紧缺,其他物资得到保
证。 1953年, 胶澳渔业联合社及其各基层社供销业务扩大,渔区供应渔需物资总值
389万元,其中生产资料占80%,渔民生产生活物资基本满足。1955年以前,青岛鱼市
场负责对桐油、毛竹、纱、布等主要物资供应,销售额每年约20万元。1956年,青岛
水产供销公司对渔需物资实行分级经营,青岛郊区由崂东、崂西两供销站供应,国家
计划物资由供销公司拨给,一般物资直接进货供应。市区和外埠到青岛的渔船所需物
资由市供销公司供应科供应。驻青岛的公、私营渔轮所需物资由山东省水产公司供应。
主要渔需物资多由国家直拨。青岛水产供销公司对由各专营公司经营和市场可以采购
到的物资,组织渔业社自购自运。1959年,渔需物资供应紧张,青岛水产供销公司由
江、浙、湘、闽等地购运棕叶、草绳等物资价值13.5万元,通过有关单位购得麻类、
绳索、钢材等物资价值54万元,补渔需物资之不足。这一时期青岛市渔需物资货源供
应涉及11个专业公司53个品种。
60年代初,渔需物资供应益显紧张,采取交售鱼货与供应物资相联系。1962年开
始,实行渔需物资供应手册,由水产供销单位控制。青岛水产供销公司对渔需物资,
绝大部分代为联系挂钩,由渔业生产单位凭计划到经营单位直接进货。对外地供货及
进口的物资,由公司进货分配供应,在市内或外地统一加工的渔需物资,由公司进货。
供应崂山渔业的部分, 调拨给崂山支公司;对崂山水产公司青岛市捕捞公司、市区3
个集体渔业单位及各国营养殖场直接供应。1965年以后,省驻青水产企业,通过山东
省水产供销公司向主管部门申请,分配钢材、钢丝绳、化工产品、木材、煤炭、焦炭、
柴油、机电产品、航海仪器等物资;青岛市水产捕捞公司所需柴油3000吨,报请主管
部门分配。市属企业和集体渔业,向山东省水产供销公司申请,分配木材、钢材、钢
丝绳、白棕绳、棕叶、化肥、尼龙胶丝、橡胶、麻类、毛竹、豆油、桐油、棉纱、棉
布、蚕丝、明矾、渔盐、皮革等渔需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