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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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于1915年在青岛设水产组合市场,逐渐控制青岛渔业生
产销经济。1922年,中国收回青岛主权后,青岛渔民、鱼商退出了日人水产组合市场。
1931年5月, 青岛商界开设青岛渔业公司鱼市场,抵制日人组合的控制,鱼行鱼商亦
应时而生,当年交易鱼货2000吨。青岛渔港遂形成鱼货集散重地,水产贸易渐次发达。
远近渔船的渔获物,除在产地自销部分外,或自运青岛,或由贩鲜船运进青岛,经鱼
市场销售。出售鱼货的方法,按地区远近、交通条件和习惯不同而异。沙子口一带的
鱼货多从陆地运进青岛,阴岛、薛家岛、鳌山卫等地的鱼货,多售给贩鲜船,灵山卫、
灵山岛渔船自运青岛者为多。
鱼行、鱼商、鱼贩 鱼行,多经营代理买卖业务。渔船和贩鲜船运进青岛港的鱼
货, 大多须依托鱼行代销,付给佣金。鱼行兼放债,利息一般在30%以上,期限3~5
个月,并以运到青岛的鱼货由鱼行代销扣取佣金为条件。此外,还有赊销渔需物资等
手段。形成渔业生产者对鱼行的依附关系。鱼行又多是鱼市场的经纪人,有进场竞买
的资格,是鱼商贩的代理人。建国前的长时期内,鱼行业虽时有兴衰,但在水产品贸
易中却颇占重要地位。30年代初,青岛有大小鱼行65家,其中大鱼行24家,多设在小
港附近。莘县路有仁和昶等20家,市场三路有德盛和等15家,其余分别在小港二路、
北京路、金乡路、河北路、台东商场等处。鱼行有两种营业类型:鲜鱼行30家,咸干
鱼行(称腌腊鲞) 35家。年营业额最高的为义长祥15万元,次为福兴裕3.5万元,其
余为德和福、福和兴、广兴福、德盛和、协顺兴、三义城等20多家,以四五千元者为
多。 台东商场的高安厚等3家均在1500元左右,为营业额最少者。鱼行除代买代卖收
取佣金外, 也兼营鱼货运销,将在鱼市场购买的一部分鱼货销往外埠。1947年4月,
青岛市148家鱼行组成鱼行业同业公会。1948年,青岛大小鱼行增加到200多家,多数
资金不足,又无营业设备,仅凭社会局发给证明,经青岛鱼市场登记取得经纪人资格
者甚多。当时调查,有营业设备参加鱼市场竞买者有元康号等27家,无营业设备参加
鱼市场竞买者有瑞兴号等50家。在渔港码头专司经纪人以牟利者颇多。建国前,市区
内有青岛商场鱼市 、 莘县路鱼市 、桓台路鱼市 、华北商场鱼市,东镇市场鱼市等
处。 鱼商多为鱼市场的经纪人, 所购之鱼货大部分运销外埠,一部分在市区销售。
1948年下半年外销鱼货256万公斤。 营业规模以青岛商场鱼市最大,华北商场鱼市及
桓台路鱼市次之,东镇商场鱼市营业最小。
建国初期, 青岛市从事经纪行业的鱼行栈大小100多家,这些鱼行栈有一半以上
兼营鱼货批发和零售业务。经营方式有两种:一是行主并无一定资本和营业设备,靠
鱼市场经纪人资格, 转手倒卖给摊贩和肩挑小贩,现款购货加佣金15%,赊购加佣金
18%,甚至不须资本即获得高利;二是有少量资本和设备,以代理渔民出售鱼货为主,
收取佣金15~25%。此类鱼行多先以实物贷给渔民,每匹布月息4码,借贷者的渔获物
必须交给鱼行代理出售,收取佣金,所贷款项则陆续扣回。1950年,国营青岛鱼市场
拟定全市摊商整理规划和管理办法,取缔非法鱼行栈,实行集中交易,统一管理,组
织各菜市场的摊贩直接进鱼市场购货,打击鱼行的非法活动,到1951年春,遂有33家
鱼行栈转业,11家歇业。青岛渔业供销社和黄岛渔业供销社扩大代购代销业务,国营
青岛鱼市场对渔民委托交易当天付款,使渔民很快摆脱对鱼行的依附关系。对具备营
业条件的行栈, 允许其经营代客买卖,代客报关等业务。是年上半年,有100多家鲜
鱼摊和300多个鱼贩因资金困难, 须通过鱼行代理进货。鱼行栈的佣金,1950年降为
10%,以后多次降低。1951年4月份、各代理行的佣金在7%左右,包括各种税捐共收取
13~15%。5月,青岛市人民政府根据华东水产管理局的规定,鱼行佣金一律不得高于
3%。1953年大海市期间,仍有莘县路永顺长等少数几家鱼行继续经营代理业务。郊区
沙子口港在建国初期有鱼行8家。 1951年国营青岛鱼市场在沙子口设立分场,集中管
理水产交易。之后,代理行逐步转为鱼业合作商店。青岛的鱼摊贩,建国后经过组织
整顿, 到1950年6月,集中在15个鱼市,有鲜鱼摊389个,咸干鱼摊183个,摊贩人数
1107人,经营市区水产品零售业务。1951年,一部分鱼行栈转为加工运销业。有50余
户合资成立联营组,实行联购联销,鱼货零售市场由14个开辟为20个,经营鲜鱼业的
61家,经营咸干鱼和加工运销业的98家。成立联营组21个,包括444个鱼摊,鱼贩623
人,以原来的小组发展成为联营组,经营能力增强。咸干鱼货商贩在1951年春汛前是
50户, 年末增至102户,加工运销联营组织亦有发展。1953年初,分布在19个菜市场
的27个鱼业联营、 合营组,鱼摊贩人数515人,全部经营资金24万元(按新人民币,
下同)。小的菜市场一个合营组7~8人,大的70~80人;加工运销商大小85户,流动
资金68.7万元。 渔业联营社经营资金6万元,鱼商业流动资金共98.7万元。此时国营
收购力量重点放在外区。私营鱼商业在市区以销鲜鱼为主,当年购货量占鱼市场交易
的75.56%。人民市场鱼业合营一组资金3.6万元,1953年1~11月份进货额达343.51万
元, 毛利额达87.26万元。按照鱼商鱼贩的营业状况,在鱼货分配上予以照顾。是年
末,全市各类鱼商业户共85家,从业人员303人。其中,劳方96人,资方207人,资金
13.01万元, 其中大中小批发商57户(规定:批发商资金在3000元以上者为大,1000
元以上者为中,1000元以下者为小),零售商(坐商)28户。85户鱼商1953年第四季
度营业额为110.59万元,获纯利5.75万元,多数鱼商有利可图。
1954年7月, 青岛市人民政府水产管理处成立私营商贩改造办公室,处理鱼商鱼
贩转业批歇,组织联营和安置人员。对零售商的货源分配比重有所照顾,批零差率恢
复原来的20%。 下半年的销货比重: 国营由26.57%降到6.01%,合作社由40.05%增到
49.21%,摊商由20.37%增到25.86%,坐商由13.01%增到18.92%。对批发商实行限制、
转行。1954年末,被批准歇业的14户67人,按规定进行安置转业的6户26人,联营的6
户43人,改为零售业及自销户4户11人,均正常营业。共计处理安置30户147人。这时
尚有批发商25户79人,零售商(坐商)23户继续经营,摊商25个合营组,因经营面广
营业状况较好,有少数咸干鱼摊贩未加入合营组织,营业景况不佳。1955年上半年,
国营公司基本控制水产批发业务,对原来55户批发商全部处理安排完毕;转其他行业
7户,转零售商5户,加入公私渔业联营社20户,批准歇业的17户,兼营土产品由土产
公司归口的3户, 自谋职业的3户。226名从业人员的安排:国营公司和渔业供销合作
社32人, 代销店38人,公私渔业联营社80人,转业26人,转零售9人,回乡生产和从
事其他职业的41人。 1955年末,鱼业零售商,经合并尚有11户,包括合营组2户,独
立劳动者4户,家庭店5户。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采取按人数分货,
调整批零差率(鲜鱼11%, 咸干鱼9%),使之稍有盈余。将摊商调整合并成21户,经
营状况有所改善。
公私渔业联营社 1954年11月,组建青岛市公私渔业联营社,归胶澳渔业社领导,
经营鱼货联购联销和加工业务。 开始申请入社的22户,占当时批发商的49%,被批准
的有泉丰行等6户,从业人员39人,公方派干部5人,联营社正副主任由公派干部和泉
丰行经理分任。到1955年第二季度共有20户80人入联营社。渔业联营社的资金由参加
联营的业户投资,是年末共投资6.85万元,提留公共积累参照“四马分肥”(1953年
起国家为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规定的一处利润分配形式。利润按国家所得税金、企业
公积金、职工福利奖金和资方的股息红利四部分分配)的原则,股息红利分配不超过
银行利息。
公私合营水产总店 1956年第一季度,青岛市公私渔业联营社及32户私营鱼商全
部实行公私合营,成立青岛市公私合营水产总店,隶属于青岛水产供销公司,1957年
改归市水产局直接领导,有资金12.5万元(固定资产7545元)。年纯销售额425.38万
元,内部调拨59.77万元,经营甚佳 。共有人员595人(私方399人),均实行工资制。
是年10月进行工资调整后, 人均工资40.34元,比原工资增长15.92%。增加工资的人
数占94.3%。调整后的工资水平较水产供销公司低0.83%。水产总店执行对鱼商鱼贩的
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对各区店实行业务指导,四个区店分设14个独立核算单位,由总
店统一采购鱼货。
国营水产供销机构 建国初期,国营青岛鱼市场兼营鱼货运销业务,在济南设运
销处, 向内地开拓鱼货运销市场。1950年9月,山东水产运销公司在济南成立,青岛
鱼市场济南运销处改为山东水产运销公司济南分公司,经营加工、代购业务。1952年,
青岛鱼市场改为青岛水产交易市场后,将原来的渔民服务所扩大为信托部,办理代客
买货、仓储、运输、报关等信托业务,各项分别收费1~2%。1953年7月,山东水产运
销公司青岛办事处并入山东水产公司。这个时期,胶澳渔联社在沿海有基层社12处,
水产购销业务不断扩大,青岛设门市部和服务部,经营军供等部分零售业务和代省渔
业总社办理鱼货收购外运业务;青岛水产公司供销科,经营部分自产鱼货的加工和外
销业务;省渔业总社青岛渔业供销站在春汛期间对大宗水产品进行收购;青岛市联社
水产品零售业务逐步扩大;山东省青岛市食品进出口公司开始经营水产品出口业务。
1955年8月, 青岛市水产交易市场与山东省青岛水产公司供销科合并,成立山东省供
销水产公司业务部,原两单位的业务经营方式和水产交易管理体系基本不变。1956年
2月, 以山东省供销合作总社青岛渔业供销站和山东水产公司业务部为基础,成立中
国水产供销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公司,设三个收购批发部和崂东、崂西两个供销站,接
山东省水产公司第二冷藏厂为公司冷藏厂。水产供销公司归青岛市水产局领导,负责
办理对青岛的水产品购销,市场供应和加工业务,保障渔需物资供应。挂青岛市水产
交易市场的牌子,执行水产交易市场的管理任务。
1958年1月, 青岛水产供销公司划归青岛市商业局领导,改称山东省青岛水产批
发站, 公私合营水产总店的水产品购销业务划归青岛蔬菜公司经营。1963年1月,根
据省水产厅、商业厅的通知,水产批发站划归青岛市水产局领导,实行产供销统一。
按国家计划进行水产品收购、 调拨、供应出口和安排市场供应。7月,青岛市蔬菜公
司对市区水产品供应网点进行调整,将人民市场、商业市场、沧口光华路、市南三聚
成、 菜市场、四方南山市场6个水产零售店,移交水产批发站经营。同时在李村设水
产专业门市部1处。 1965年10月,水产批发站由青岛市水产局划归商业局领导,更名
为中国食品公司山东省青岛水产供销公司。1975年12月,山东省水产局决定,青岛水
产供销公司由商业局划水产局领导,以加强对水产事业统一规划管理。1981年11月,
根据省水产局、财政厅、劳动局的通知,实行水产供销企业管理体制下放,青岛水产
供销公司成为市属企业;原“山东省水产供销公司青岛分公司”改为“青岛市水产供
销公司”。各县(区)水产供销企业改变管理体制后,划为县(区)属企业,财政预
算、劳动工资纳入县(区)级管理,市水产供销公司对业务实行指导。为扩大水产品
议购议销,青岛市水产货栈和水产品商店于1980年成立,经营范围有冻鲜鱼、活鱼及
各种海味品, 货源来自省内外。1985年5月成立青岛市水产开发服务公司及所属黄海
商场,10月成立沧口永平路水产综合商店,年底设徐州路水产副食品商店。80年代初
开始,水产品多渠道经营日趋活跃,鱼商鱼贩应运而生,形成水产供销企业、蔬菜公
司、渔业生产单位开设的水产商场、私营水产贸易商店、个体商贩参与水产品市场竞
争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