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水土流失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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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青岛的森林植被遭到日本侵略军的破坏,山丘区如崂山的茂密森林几乎
被日本人砍伐殆尽,水土流失严重。建国后,在50年代进行了一些局部治理,但随着
人口增加,滥垦荒地,水土流失日趋严重。特别是60~70年代,在国民经济暂时困难
和“文化大革命”时期,除自然因素外,人为的滥垦、滥伐、滥牧,以及工业建设中
的开矿、采石等,促使水土流失面积又有扩大。
青岛市水土保持委员会于1985年9月, 组织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领导和
科技干部共150多人的水土保持普查队伍, 对全市水土流失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历
时年余,共调查了25条具有代表性的小流域,测量了35座水库、塘坝的淤积情况,调
查了长50米以上的干支毛沟670条,不同地种的侵蚀深调查250多次。调查测算出:全
市共有水土流失面积6228平方公里, 占全市土地面积的58%; 全市土壤年侵蚀模数
2133吨/平方公里,土壤年均侵蚀深1.58毫米,土壤年侵蚀总量2296.7万吨。山丘区
土壤侵蚀模数为2727吨/平方公里,年均侵蚀深2.02毫米,年土壤侵蚀总量1952.9万
吨。全市水土流失根据轻重程度按国家土壤侵蚀分类标准分为6种情况:
微度侵蚀区(按规定不算水土流失区) 面积4605.33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
面积的43.2%, 年均侵蚀深0.44毫米, 年侵蚀模数594吨/平方公里, 年侵蚀总量
269.38万吨。该区主要分布在中部平原洼地及滨海滩地一带,包括平度、胶州、即墨、
莱西和崂山等县(市)大部平原洼地。主要地种有水面、河谷平原、标准较高的水平
梯田、“三合一”梯田及植被率大于0.9的林地等。
轻度侵蚀区 即已经进行了水土流失治理的地区, 面积2751.13平方公里,占全
市土地总面积的25.81%, 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45.5%,年均侵蚀深1.41毫米,年
侵蚀模数1903.5吨/平方公里, 年侵蚀总量539.2万吨。分布范围较广,主要分布在
青岛市近郊,包括崂山、黄岛、胶南、胶州和即墨等县(市、区)。主要侵蚀地种有
水平梯田、平整的山间平原、淤平的沟坝地及植被率在0.7~0.9的林地和草地等。
中度侵蚀区 面积2175.07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0.42%,占全市水土
流失面积的36%,年均侵蚀深2.52毫米,年侵蚀模数3402吨/平方公里,年侵蚀总量
761.9万吨。 主要分布在胶南县的西北部和胶州市的西南部。主要侵蚀地种有坡式梯
田、土沙路及植被率小于0.7的林草地等。
强度侵蚀区 面积785.33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37%,占全市水土流
失面积的13%, 年均侵蚀深4.62毫米,年侵蚀模数6237吨/平方公里,侵蚀量504.3
万吨,主要分布在即墨县东部崂山山脉延伸的沿海丘陵地带。主要侵蚀地种有地面坡
度15~20度之间的顺坡耕地、幼林果地、坡式梯田、稀林地和部分荒山荒坡等。
极强度侵蚀区 面积197.13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5%,占全市水土
流失面积的3.26%, 年均侵蚀深7.67毫米,年侵蚀模数10355吨/平方公里,年侵蚀
总量210.2万吨。 主要侵蚀地种有20~25度的山坡地,包括较陡的坡式梯田、农田隙
地、开荒地、沟道坡面等。
剧烈侵蚀区 面积140.0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2%,占全市水土流
失面积的2.32%, 年均侵蚀深0.6毫米, 年侵蚀模数810吨/平方公里,年侵蚀总量
11.7万吨。主要分布在山区有石砾和裸岩坡、高山峻岭植被差的崂山、大泽山的一部
分,胶南县的铁橛山、大小珠山等荒山秃岭上。
由于复杂的自然因素和历史上滥用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使水土流失比较严重,
而且日益加剧。有些山丘贫困区只图近利,不顾长远,大搞“帮忙田”,水土流失严
重,形成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1985年普查证明,水土流失总面积比建国
初期的4987平方公里增加了1241平方公里,增长了25%。水土流失造成土层变薄,地
力下降。 全市土壤年流失量为2296.7万吨,相当于8.5万亩土地的30厘米厚的耕作层
流失。 据土壤普查资料估算,每年流失土壤中的有机质19.28万吨,氮肥1.29万吨,
钾0.17万吨,磷0.01万吨,折合标准化肥9.5万吨,全市受危害的耕地280万亩,占全
市耕地面积的31%。水土流失对水利工程危害也很严重。全市3395座水库、塘坝都有
不同程度的泥沙淤积, 尤以小型水库、 塘坝严重。全市每年沟河、库塘淤积泥沙约
1700万立方米,其中山丘区1446.6万立方米,占淤积总量的85.1%。据抽样调查推算,
水库塘坝淤积量约占总淤积量的25%,沟河淤积约占75%。淤积最严重的是即墨县一
座兴利库容16万立方米的小(二) 型水库,至1985年已淤积了14万立方米,仅剩2万
立方米库容,已基本报废。水土流失大量泥沙进入河道,抬高河床,影响防洪排涝。
如大沽河, 1964年能安全行洪流量4500立方米每秒,到1985年河床已淤高0.6米,仅
能勉强通过流量2170立方米每秒。行洪能力比1964年降低一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