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水库塘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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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大规模水库建设始于1958年,至1987年已建成大中型水库21座,小型水库
428座, 总库容14.38亿立方米,兴利库容7.33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176.8万亩,
有效灌溉面积90.46万亩。建塘坝3192座,总库容0.74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5.73
万亩。大中型水库及塘坝一般由受益乡(镇)、村自筹资金兴建,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1958~1987年,全市仅大中型水库建设国家累计投资就达9530.85万元。
多年来,这些水库塘坝在防洪、蓄水、灌溉以及城乡供水方面发挥了很大效益。
但是,由于建库时缺乏严谨的科学态度,采取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方法,甚至
先施工后补报设计,因此造成多数水库初建时质量较差,防洪标准低,隐患多、尾工
多。其中,停建报废的大中型水库有13座,占所建大中型水库的38%;废除小(一)
型水库17座,占所建小(一)型水库的19%。经20余年的续建、改建、维修和加固,
绝大部分大中型水库能抗御300年一遇洪水标准,少数可达1000年、3000年一遇标准,
个别达到防御可能最大降雨(PMP) 标准。而小型水库,特别是小(二)型水库和塘
坝,由于施工标准低,多数达不到保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