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边界水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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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东、南部多丘岭且濒临黄海,滨海河道纵横交织,源短流急排水畅通,水
事纠纷少有发生。西、北部多平原并与潍坊、烟台市接壤,河道汇水集中,水事纠纷
较多。
建国前,由于水系紊乱,排水上泄下堵,各自为政,人为地造成排水不畅。每逢
汛期,小至户与户,大到县与县之间时常发生排水纠纷,往往双方各执其词,互控不
休,更有甚者聚众械斗,酿成伤亡惨剧。
建国后,随着河道治理和农田基本建设的开展,逐步理顺了排水系统,从而基本
解决了面上的排水纠纷。对部分难以根除的矛盾,本着相互兼顾的原则,共同协商达
成协议予以解决。从80年代起,由于连续干旱,水事纠纷基本没有发生。随着社会的
发展,水在青岛人民的生产、生活中已成为宝贵的资源,因而在水利事业的发展过程
中,围绕水的开发利用也曾出现争水、抢水等新的纠纷。
胶县北梁家屯与高密县两县屯排水纠纷 北梁家屯与两县屯均位于墨水河中游左
岸,历史上两村就为排水矛盾时常争斗。建国后,1964年和1975年汛期都曾发生过较
大冲突,互相殴打绑架,造成边界土地淹没绝产。1976年,高密县沿边界新修长达19
公里的围堤, 致使胶县联屯、马店2公社沿墨水河以北土地及北梁家屯村民的生命财
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因此,中共昌潍地委决定:“双方围堤临时开口,当年汛期对
墨水河复堤加固, 1977年5月底前把围堤全部摊平废除。”上述决定未能全面实现,
北梁家屯修起护堰后,矛盾方有所缓和。1978年后,由于连续干旱无大水,双方排水
纠纷也随之平息。
胶县安家屯与高密县晏王庙村排水纠纷 安家屯与晏王庙村历史上就有排水纠纷,
几经处理仍未能彻底解决问题。 1965年4月18日,经双方县、社、村负责人现场协商
达成协议,决定由胶县负责在原发生纠纷的排水沟建过水闸1座,控制流域面积2平方
公里。
胶南县与诸城县水库建设争议 1958年,胶南县在兴建十字路大型水库(于1960
年停建废除)时,因库区占用诸城地界,2县发生争议。1959年4月25日,青岛市人民
委员会与昌潍专署会同县负责人协商调解达成共同协议。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和便于
日后水库管理,商定将诸城县桃林乡在库区内的理务关、高家庄、代家窑、大亮马、
岳戈庄5个移民村和库区外的大尚庄、小尚庄、河西店、芙蓉村、西十字路5个非移民
村皆划归胶南县管辖。上述10个村范围内的县与公社所属企业的流动资金和债务归属
诸城县,固定资产则归属胶南县,由胶南县负责水库建设和移民安置。
平度县南村公社与胶县胶莱公社排水纠纷 由于助水河以南300多平方公里范围
内的坡水排泄紊乱, 沿2县边界12公里范围内平度县南村公社的朱家庄、后顶子、大
洪里、北沙梁村和胶县胶莱公社的麦丘、孟家庄、前顶子、苍古屯、南沙岭村,经常
发生排水纠纷。每逢大雨,上排下堵,内涝严重,往往干戈四起,伤人致命。1950年
以来曾多次协商未果。 1960年6月28日,山东省水利厅、中共昌潍地委、青岛市人民
委员会派员协同2县负责人在青岛市水利建设指挥部共同研究解决, 本着上、下游兼
顾的原则达成协议, 对减轻水害、化解纠纷起到重要作用。其协议要点为,在2县边
界东西大坝上准许保留顶子村东利民河支流、顶子村西利民河主流、田成屯西沟涵洞、
孟家庄西沟、 黄丘南沟5个排水口,所留口子以原沟尺寸为准,保持畅通,其他水口
应予堵复。
胶县沽河公社与即墨县蓝村公社排水纠纷 沽河公社与蓝村公社在大沽河、桃源
河之间, 被胶济铁路分为南北,历史上就排水不畅,使2万余亩耕地形成严重内涝,
下游变为盐碱荒地而无法耕种。每逢大水都有不同程度的群众互相辱骂、殴打、捉人
等现象。1960年6月,再次发生排水纠纷后,青岛市水利建设指挥部副指挥王烈忱于6
月29日在蓝村公社召开有关县、社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对有争议的排水河、沟及水口
商定出具体处理措施, 达成9条协议。1964年后,易涝地多改为稻田,随之双方又发
生用水和排水新的矛盾。1965年2月14日,昌潍、烟台2地区水利建设指挥部及双方县
社代表经协商达成5条协议, 做出了合理用水和排水的具体规定,但汛期洪水问题仍
未根本解决。 为了安全渡汛,避免发生事故,山东省防汛指挥部委派雷易、栾继忠2
人会同双方专区、 县、社有关负责人,于1967年7月19~25日,经现场勘查和座谈协
商,达成解决纠纷办法、排水规定和临时渡汛应急措施。此后,随着桃源河的不断治
理, 1972年国家投资10.56万元在即墨县蓝村公社桥西头村东、桃源河右岸建成排灌
站,排水能力为4.8立方米每秒,解决了铁路南1万亩涝洼地的排水问题。
胶县陈家埠子、毛家庄村与崂山县王林庄村排水纠纷王林庄村于1956年和1964年
修筑围埝台田1600亩, 因堵塞陈家埠子、毛家庄村的排水沟道而形成矛盾。1964年7
月8日, 双方所在县水利局及公社负责人,本着相互兼顾、团结治水的原则达成了协
议。
莱西县大辛庄村与平度县大朱毛村排水纠纷 1948年,大辛庄村在大沽河滩地植
树, 因影响河道行洪及对岸冲刷,大朱毛村群众过河拔树,2村动用土枪土炮,互不
相让。后经南海专署出面调解才得以解决。
莱西县双山村与庞家岚村纠纷 1958年4月,双山村为阻止上游群众涉越大沽河,
出动130多人在与庞家岚村交界处筑堤堵死路口,庞家岚村出动400多人与其发生械斗,
后经县人委处理肇事者,并决定扒开路口才得以解决。
崂山县刘家台村与流亭飞机场排水纠纷 流亭飞机场的土围墙建在与刘家台村的
边界上,由于堵塞原有排水系统,使刘家台村民舍、土地罹受水害。1963年汛期,村
民结伙掘墙,双方矛盾激化,争执不下。经县水利局派人与双方负责人商定,由机场
负责沿边界当年开挖新排水沟道,基本解决排水问题。
青岛盐务局与崂山县胡庆等村排水矛盾 青岛盐务局修建的运盐路途经胡庆村前
时,建有排水涵洞,因洞底高,断面小而排水不畅,使胡庆、韩家庄等村遭受水害。
1971年汛期,胡庆村部分民舍进水,村前1000余亩已治理的碱滩和韩家庄及东、西河
套村民的前海滩受淹,韩家庄村50亩围田农作物绝产,附近村民意见纷纷。经河套公
社与盐场有关领导商谈,一致认为应予解决排水问题。但直到1987年仍悬而未决。
即墨县与平度县大沽河崖头闸纠纷 平度县于1976年3月在南村公社崖头村东南
大沽河上兴建拦河闸期间,即墨县附近群众意见纷纷,双方村民曾发生斗殴,甚至持
枪械斗。 建闸后,双方又多次发生争执,2县革委会之间对建闸得失各执其词,互不
相让。即墨县革委会以平度县兴建崖头闸不仅违背了山东省(74)鲁勘字第六号《山
东省大沽河流域治理规划》的规定,而且截断岔河灌区水源,妨碍河道行洪,危及沿
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由多次上访,要求平度县拆除崖头拦河闸。经山东省革委会和
山东省水利厅多次组织处理未果。大沽河断流后,双方争执暂时平息。
崂山县棘洪滩公社与青岛盐务局关于海水入侵纠纷1979年,青岛盐务局将洪江河
流经棘洪滩盐场段改道,由盐田以东前海西村汇入墨水河入海,使盐田海水水位上升,
造成前海西村附近的农田灌溉水井因海水入侵而不能灌溉,影响到农业生产。群众对
此意见较大,曾数次要求予以解决,但因海水入侵后难以处理,问题至1987年尚未解
决。
莱西县朴木乡与平度县冷格庄乡水事纠纷 1984年11月,平度县冷格庄乡在大沽
河原堤坎内平度县一侧滩地上新建高2米、长2500米的沙堤,围垦河滩地约300亩,准
备栽植果树。因影响河道行洪,危及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而引起与对岸莱西县
朴木乡的纠纷。经青岛市水利局派员会同双方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协商,决定由冷格庄
乡负责“平堤弃垦”,确保大沽河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