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灌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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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全市共有设计灌溉面积万亩以上的灌区51处。自灌区开发利用后,促进
了土地的成方连片和农作物种植结构的变化,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灌区内许
多乡村由历史上的贫困区,一跃而成为粮丰财茂的聚宝地,使人们尝到了“有水就有
粮”、“有水能致富”的甜头。但是由于灌区工程建设标准低和长时间受重工程轻配
套、重建设轻管理等社会因素的影响,致使灌区配套、维修经费不足,水费入不敷出。
存在着用水无计划,供水不量测,工程难管理,水费难征收等问题,影响到灌区效益
的充分发挥。 1981年,全市20处国营灌区当年实际灌溉面积只有29.28万亩,仅占有
效灌溉面积的1/3。1982年后,部分灌区管理单位在强化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对灌区
内的水利设施分段划清,逐级承包,分级管理。对灌溉用水实行水量预分,按亩配水,
按方收费,使诸方责、权、利明确,管理效果明显。
管理机构 全市万亩以上的灌区属国家管理的有24处,其余灌区均由集体管理。
水库灌区实行库灌合一,引河灌区中的枢纽工程和灌区管理皆由灌区管理所统一管理。
各灌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部分灌区
成立民主管理组织,设立灌区管理委员会,由乡村和灌区管理单位负责人组成。国营
灌区管理单位隶属县水利局,灌区受益村设农民管水员,由管理单位统一领导并从水
费收入中予以补贴生活费,村负担管水员的劳动报酬。属集体管理的灌区均由乡镇统
一管理,设有管理所或管理站,管理人员一般从受益村中抽调组成。70年代公社水利
站成立后,灌区管理单位一般由水利站负责管理。
渠系管理 灌区工程大部分建于60年代初期,由于维修、改造不及时,工程日趋
老化、退化,使灌溉效益处于衰减状态。20处大中型国营灌区中,50年代兴建的2处,
60年代兴建的17处, 70年代兴建的1处。灌区配套面积占设计面积75%以上的13处,
占50~75%的3处, 占50%以下的4处。干支渠工程完好率85%以上的仅有3处,50~
80%的有11处, 20%以下的有2处。1981年前,由于渠道失修,跑、冒、漏、阻水、
弃水现象比较严重, 渠系水利用率仅有0.4左右。1982年后,采取库水预分,定额奖
罚的办法,由灌区管理单位统一负责,按受益社、村的浇地面积,定量、定段把渠系
整修和清淤责任定到公社,任务落实到村。各公社建立灌区管理组织,主要负责统一
抽调义务工,在灌溉前检查维修渠道,工程结束后,由灌区管理单位组织人员验收,
不够标准则不予供水,保证了渠道水流畅通,使渠系水利用率提高10~15%。
灌溉管理 青岛市灌区内的灌溉作物以小麦为主,兼有部分蔬菜、林果等经济作
物。小麦封冻、返青或拔节、灌浆一般需2~4次灌水,净灌水定额50~60立方米/亩,
灌溉定额150~200立方米/亩。夏玉米拔节、抽穗一般需1~2次灌水。60年代初,灌
区灌溉处于大水漫灌状态, 亩灌水量甚至高达500多立方米。70年代后,随着农田基
本建设的开展,灌溉条件有所改善,在用水上,本着“干渠续灌,支渠轮灌,接近送
远,照顾边缘”的原则,配水到渠段,到地片,灌溉秩序大有好转。80年代起,各灌
区不断加强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管理,收到了明显成效。胶南县小珠山水
库管理所,1981年开始计划供水,由管理人员当日提报用水村、出勤劳力、浇地亩数
确定日配水量,然后逐级下达干、支、斗、农渠系用水指标。并与各用水村定水量、
定劳力、定时间、定亩数,较好地解决了争水跑水问题。当年春,在水量比往年减少
9%的情况下,灌溉面积却增加5%。1982年后,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灌区管
理开始推行统一配水方案,主要采取“水量预分,按亩配水,预购水票,凭票供水”
的办法,每年灌溉前以公社为单位编报用水计划,经管理单位统一综合平衡后,制定
水量预分方案,下达供水指标。灌溉期间由社、村自行管理用水,管理单位进行检查
监督,并实行用水指标节余留用、超用多收费、浪费罚款的奖罚措施,出现了用水省、
周期短、 秩序好的局面。胶南县吉利河水库灌区,1982年输水量864万立方米,不但
使2.5万亩小麦普浇三水, 还抗旱套种玉米2万亩,保灌稻田秧苗0.2万亩。与上年相
比,水量减少28%,渠系水利用率提高1倍,灌溉面积增加1.5倍,水费收入翻三番达
到5万元,小麦亩增产50~7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