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乡(镇)水利机构 资料库:青岛市情资料库 章节:水利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2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2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27/article/13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27/article/13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后,县属各区设生产助理员兼管水利,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则由公社生产
助理员兼管水利。1964年后,公社设水利助理员专管水利。1972年后,随着水利事业
的发展,公社为水利助理员配有1~2名水利员(多为临时工),从事公社水利测量、
施工、 打井等水利工作。 1976~1982年底,各县相继成立公社水利站,每站3~5人
(多为亦工亦农合同工),设有站长1人,会计1人,技术员1~3人。1984年,公社水
利站改称为乡(镇)水利站。1985年底,全市158处乡(镇)都设有水利站,实有647
人, 其中国家正式职工28人, 合同制职工357人, 临时工6人,计划外用工256人。
1987年前,乡(镇)水利站皆隶属各县(区)水利局,并受乡(镇)政府与县(区)
水利局双重领导。1987年,莱西县开始将乡镇水利站下放到乡(镇)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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