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鸟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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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侵占青岛时期,于1905年发布保护滋生飞禽走兽章程。1930年青岛农林事务
所发布《狩猎规则》,规定了禁猎和准猎范围,但因执行不力,对益鸟、益兽未起到
保护作用。
1958年“大跃进”除“四害”,曾经把麻雀列入“四害”之一大力捕杀,其他鸟
兽受到惊吓也远道逃避,野生鸟兽明显减小,一两年内麻雀很难见到。后经科学家鉴
定,麻雀食虫量很大,不再列入害鸟之列。
青岛沿海的崂山、胶南、黄岛一线,是候鸟迁徙的必经之地。历史上就有捕鸟的
陋习。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乱捕滥猎风更为严重。加之外贸部门收购鸟类,
助长了群众的乱捕滥猎行为,致使鸟类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1980年以前,每到候鸟迁徙季节,乱捕滥猎导致鸟禽死于非命。仅崂山县中韩公
社居民就有鸟枪1200支,大小鸟网1800只。中韩埠西村一个鸟类收购加工点,1978~
1981年每年收购鸟禽8~13万只。 其中绝大部分为农林益鸟,1979年仅收购猫头鹰就
达7000只,1980年收购各种猛禽3万多只,灰鹤140只。有些属国家珍稀鸟禽也遭捕杀。
1982年5月20日, 崂山县山东头村农民辛兆方将在海滩上停息觅食的白鹳击毙,被依
法惩治。
为保护鸟类资源,青岛市政府于1981年5月1日发布《关于保护鸟类资源的布告》,
后又批转市林业局等六单位联合制定的《青岛市鸟类管理暂行办法》,取缔了鸟类收
购加工单位。敦促外贸部门取消鸟类出口合同,关闭野生鸟类市场。
1982年4月7日,市政府批转林业局、园林局和公安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认真贯彻
执行省政府(1982)29号文件的报告》,将市区和郊区均划为候鸟自然保护区和鸟类禁
猎区。是年,林业、园林、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长年护鸟队,各县(区)也分别
组织了季节性护鸟队,每年春秋两季候鸟迁徙期间,进行巡逻保护。1981~1987年共
没收猎枪72支,网具646条、放生被捕鸟禽2500只。
1985年4月,青岛市成立了野生动物保护协会。选举郭松年副市长为会长。科技、
新闻、文教等单位30人出任常务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每年研究一次野生动物保
护措施和行动方案。1987年12年市政府发出《关于严禁猎捕野生动物的通知》,对野
生动物的保护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
在保护野生动物开展巡回护鸟的同时, 还注重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每年4月23~
29日全省“爱鸟周”期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廊等广泛宣传爱鸟
护鸟的重要意义,并与学校联系举行报告会,向学生讲述鸟类在自然生态中的重要作
用,提高人们爱鸟护鸟的自觉性,救护伤鸟、劝阻打鸟的好人好事不断涌现。许多群
众把受伤的鸟禽抱回家, 精心养护后, 主动送到林业部门转交鸟类环志站。1982~
1987年救护伤鸟达150人(次),送交鸟禽255只。其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白
鹳等6只,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灰鹤、蓑羽鹤15只。
在爱鸟护鸟的活动中, 开展了挂鸟箱招引鸟类试验。1982~1987年共挂箱500多
个,有效率达30%以上。1983年崂山林场在崂东林区关帝庙附近挂巢箱10个,其中有3
箱招来大山雀定居。当年孵卵3次,计27枚。
随着爱鸟护鸟活动和造林绿化事业的恢复,鸟类资源逐步回升,1984年后每年秋
季在青岛过往亭息的候鸟均在100万只以上。 过去已很罕见的猛禽, 亦开始出现。
1984年曾出现过50~100只蜂鹰迁徙群体, 1985年出现过上千只群体。一些珍禽也逐
年增加。1983年属于国家一级保护的动物白鹳,仅发现两只,1987年出现过12只的群
体。雁鸭之类回升更快,1982年以前,仅有10几只的小群体,1987年春在崂山水库出
现过3000只以上的群体。 白鹭已多年不见, 1985年10月13日在崂山水库附近出现过
1500多只的群体,同年10月11日在中山公园也降落过300多只白鹭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