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林木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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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初期,青岛市民间屋前院后拥有较多的“四旁”树木,近郊山系也有部分次
生林,总面积约为14万亩。
德国侵占时期,市区和近郊成片林有所发展。到1914年,青岛及崂山近郊有林地
面积约增加9万亩。 日本和德国争夺青岛,破坏林地数千亩,仅枣儿山、卧狼齿两处
官林就被毁480多亩, 局势稳定后,林地有所恢复。1922年北洋政府收回青岛,林业
略有发展,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夕,青岛及崂山近郊,林地面积达到23.9万亩。
日本第二次侵略期间,林木遭到严重破坏。到1945年日本投降时, 青岛及崂山近郊的
林地面积减少13万多亩。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青岛林业遭到惨重的破坏。
到解放前夕,青岛和崂山近郊的山岗林地仅残存不足6万亩。
建国后, 林业开始恢复发展。 1953年, 青岛市有林地面积达到41.15万亩,比
1949年增加了4.76万亩;到1957年,有林地面积发展到71.24万亩,比1953年增加了
30.09万亩; 1960年有林地面积达到81.95万亩,比1957年增加了10.71万亩;1961年
林地面积下降到65.17万亩。后通过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到1966年,全市有林地面积又有恢复和发展。1966年后,因受“文化大革命”
的影响,林业生产受到冲击,波动较大。1977年林业生产恢复正常,有林地面积发展
到105.06万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林业建设进入发展最快时期,林木资源迅速增长。到
1987年, 全市有林地面积增加到220.2万亩,已建农田林网面积396.6万亩,林粮间
作面积33万亩, “四旁” 树木4990万株, 立木蓄积178.8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达
15.64%。 在220.2万亩林地面积中,用材林16.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7.63%,立木蓄
积为23.2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35.07%;防护林77.4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5.15%,
立木蓄积为38.12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56.63%;经济林120.6万亩,占林地面积的
54.77%;薪炭林4.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2.18%,立木蓄积为0.17万立方米,占总蓄积
量的0.26%; 特种林0.6万亩,占林地面积的0.27%,立木蓄积为4.67万立方米,占总
蓄积量的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