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林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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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林业建设出现恢复发展势头。到1957年,青岛及郊区的林地面积比解
放前夕番了一番多。由于林业政策被冲击,成材树木被乱砍滥伐,树木资源严重下降。
进入70年代后, 国民经济经过调整,落实林业政策,林业生产又出现了回升局面。
1961年、 胶县、胶南等3个县分别划回烟台和昌潍专署,青岛市林业行政管理机构撤
消,林业工作由崂山县管理,崂山林场负责所辖林区管理。“文化大革命”初期,林
业建设受到很大干扰,直到后期,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活动才走上正常。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政府从生产体制、组织机构和技术力量等多方面切
实加强了对林业的领导,即墨、胶县、胶南、莱西、平度相继划归青岛市,青岛市林
业局恢复建置。内部设立6个相应职能科室,成立了4个专业技术事业部门,充实了技
术干部。到1986年,青岛市所辖六县一区均建立了林业行政管理机构,部分乡镇还建
立了林业站; 在林业系统的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工程师8名,工程师12名,助理工
程师16年, 使林业建设走上了科技兴林的轨道;主要山系、河堤、海岸线80%得到了
绿化。 有林地面积达到179.26万亩, 比1978年增长了24.4%, 农田林网面积面积
411.09万亩,1978年增加了两倍多,基本形成了网、带、点、片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
开始发挥了森林的综合效益。一是美化环境涵养水源。崂山、大泽山、小珠山、大珠
山、铁橛山等主要山系平均覆盖率已达50%以上。对开展旅游事业提供了良好的资源,
同时涵养了水源,纯洁了水质。如崂山县水库由于上游山系植被丰富,水库泥沙淤积
量只有12‰。 二是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全市的水土流失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250万
亩,减少到1985年的30万亩。随着林木增加,覆盖面积扩大,自然气候得到改善。据
胶南县1975年及1985年调查比较,县境内年平均风速降低7.3%,6以上大风减少20年,
基本消除干热风危害。三是调整农业结构,增加经济收入。在搞好山丘、平原和沿海
三大绿化体系建设的同时,各县(区)认真调整农业结构,积极搞好经济林建设,促进
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至此,青岛市林业建设进入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
效益同步发展的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