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初,政府行政部门设专人负责组织评选、调剂良种,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
展。50年代末随着形势的发展,各级建立种子站。种子站实行行政、技术、经营三位
一体的体制。1978年后,种子站加挂种子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体制不变仍
是事业单位。种植公司(站)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种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保证种子事业的顺利发展。对引进新的新品种,坚持试验、示范、繁育推广的步骤。
1983年青岛市成立了农作物品种审定小组,并明确提出,未经山东省品种审定委员会
认定和审定的品种不得在青岛市推广。对青岛市各单位或个人选育的品种,在试验的
基础上由青岛市品种审定小组保送省审定委员会进行区域试验鉴定,通过鉴定的准予
推广。在良种繁育工作中,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生产足够数量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
供应生产应用。对玉米杂交制种,严格执行“玉米杂交繁育制种技术规程”。对小麦
等常规作物品种的繁育,严格执行农作物“原种生产技术规程”。1985年青岛市种子
站与平度县种子公司联合在蓼兰镇对小麦良种进行集中繁育、统一供种试点,平度县
在全县推广蓼兰镇小麦统一繁育、供种经验。要求由点到面严格执行“二圃三田”制,
按“1、 2、5”繁种比例,县建立万分之一的原种生产田、千分之二的一级种子田,
乡镇建立百分之五的二级种子田,实行统一供种。
种子检验是种子质量管理的手段。50年代开始对种子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
等进行田间和室内检验,种子纯度强调以田间检验为主。最早的检验手段是凭牙咬、
手摸、眼看、鼻嗅等感观经验认定。以后,随着种子事业的发展,逐步配备了必要的
检验仪器,执行相应的种子分级标准和检验方法。1976年农林部颁发了部级《主要农
作物种子分级标准》和《主要农作物种子检验办法》,在种子系统内部对种子生产、
调拨、入出库等进行检验。80年代初强调健全种子检验机构,加强人员培训。
1983年8月, 青岛市种子站与中国种子公司、山东省种子公司联合建立青岛种子
服务中心,开办种子经营、代办种子进出口业务,承接国内外良种繁育业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检验办法,确保种子质量,避免给农业生产
造成损失,青岛市人民政府于1986年发布《青岛市农作物种子管理暂行规定》。《规
定》指出: “市、县(区)种子公司(站)是种子工作的管理机构。粮、油、棉、菜
等农作物的主要推广良种,由种子部门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发展和作物品种布局的要求,
统一安排种子生产并确保种子的数量和质量。其他单位和个人繁育的商品种子,要列
入县以上种子部门的计划, 否则不得安排种子生产基地, “市、县(区)种子公司
(站)要充分发挥经营良种的主渠道作用。非种子部门经营良种必须向当地种子管理、
植物检疫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良种场经营许可证、种子检疫证和营业
执照后,方可经营”,“非种子部门经营的良种必须符合当地品种布局和生产需要,
并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种子分级标准。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种子不得经营”,“任何单
位和个人经营种子,都要认真贯彻执行省统一制定的价格政策,不准任意定价”。
1985~1986年,青岛市、县(区)两级种子公司(站)经山东省农业厅先后批准
9名种子检验员。1986年,市、县(区)两级种子公司共有职工161人,其中科技人员
48人,经营种子972.23万公斤。
第三节 种子管理
50年代初,政府行政部门设专人负责组织评选、调剂良种,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
展。50年代末随着形势的发展,各级建立种子站。种子站实行行政、技术、经营三位
一体的体制。1978年后,种子站加挂种子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体制不变仍
是事业单位。种植公司(站)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种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保证种子事业的顺利发展。对引进新的新品种,坚持试验、示范、繁育推广的步骤。
1983年青岛市成立了农作物品种审定小组,并明确提出,未经山东省品种审定委员会
认定和审定的品种不得在青岛市推广。对青岛市各单位或个人选育的品种,在试验的
基础上由青岛市品种审定小组保送省审定委员会进行区域试验鉴定,通过鉴定的准予
推广。在良种繁育工作中,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生产足够数量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
供应生产应用。对玉米杂交制种,严格执行“玉米杂交繁育制种技术规程”。对小麦
等常规作物品种的繁育,严格执行农作物“原种生产技术规程”。1985年青岛市种子
站与平度县种子公司联合在蓼兰镇对小麦良种进行集中繁育、统一供种试点,平度县
在全县推广蓼兰镇小麦统一繁育、供种经验。要求由点到面严格执行“二圃三田”制,
按“1、 2、5”繁种比例,县建立万分之一的原种生产田、千分之二的一级种子田,
乡镇建立百分之五的二级种子田,实行统一供种。
种子检验是种子质量管理的手段。50年代开始对种子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
等进行田间和室内检验,种子纯度强调以田间检验为主。最早的检验手段是凭牙咬、
手摸、眼看、鼻嗅等感观经验认定。以后,随着种子事业的发展,逐步配备了必要的
检验仪器,执行相应的种子分级标准和检验方法。1976年农林部颁发了部级《主要农
作物种子分级标准》和《主要农作物种子检验办法》,在种子系统内部对种子生产、
调拨、入出库等进行检验。80年代初强调健全种子检验机构,加强人员培训。
1983年8月, 青岛市种子站与中国种子公司、山东省种子公司联合建立青岛种子
服务中心,开办种子经营、代办种子进出口业务,承接国内外良种繁育业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检验办法,确保种子质量,避免给农业生产
造成损失,青岛市人民政府于1986年发布《青岛市农作物种子管理暂行规定》。《规
定》指出: “市、县(区)种子公司(站)是种子工作的管理机构。粮、油、棉、菜
等农作物的主要推广良种,由种子部门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发展和作物品种布局的要求,
统一安排种子生产并确保种子的数量和质量。其他单位和个人繁育的商品种子,要列
入县以上种子部门的计划, 否则不得安排种子生产基地, “市、县(区)种子公司
(站)要充分发挥经营良种的主渠道作用。非种子部门经营良种必须向当地种子管理、
植物检疫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良种场经营许可证、种子检疫证和营业
执照后,方可经营”,“非种子部门经营的良种必须符合当地品种布局和生产需要,
并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种子分级标准。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种子不得经营”,“任何单
位和个人经营种子,都要认真贯彻执行省统一制定的价格政策,不准任意定价”。
1985~1986年,青岛市、县(区)两级种子公司(站)经山东省农业厅先后批准
9名种子检验员。1986年,市、县(区)两级种子公司共有职工161人,其中科技人员
48人,经营种子972.23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