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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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药市场形成于辟为商埠之后。1899年,德商凌基药房在青岛创建后,市售
西药逐渐增多。随着青岛交通设施的发展,西药销售地域逐渐伸到即墨、胶县、高密
和连云港等地。但在此期间,西药销售量仍然很低,老百姓治病还是以中药为主。到
20世纪20年代中期,华人开设的西药房逐渐增多。医院、诊所的增加,使西药逐步被
人们接受。30年代,青岛西药销售量剧增。进入40年代,日本药品大量输入,青岛西
药市场活跃,销售地区不仅为周围 各县城,而且扩大到济南、天津、北京、开封、
商丘、 徐州等地。这一时期,西药商达到71家(日商药房、药厂27家,德商2家,华
商42家),约有1/2的药商批发兼零售。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国药品大量涌入青岛,
西药市场又出现新的活跃时期, 西药房达108家,销售量成倍增长。1948年之后,西
药市场萎缩,西药房降到76家。
建国初期,国营医药商业建立。山东新华制药厂青岛营业部、中国工业器材公司
青岛分公司、人民药房和胶东大药房青岛支店相继成立,对平抑市场,稳定药价起到
积极作用。由于当时尚未形成统一的国营医药商业机构,私营药房又占很大比重,销
售方式仍沿袭固有的批零兼营,不分地区,不管流向是否合理。1952年,中国医药公
司青岛支公司成立。 1953年8月,商业部颁发的《中国医药公司物价工作方案》,明
确了地区差价、批零差价、批发起点、供应区划和医药公司系统内部调拨作价及责任。
同时,指令上海、天津、广州、重庆、西安、北京、沈阳、青岛、武汉九城市的医药
产销价格由商业部统一掌握。1956年,青岛医药行业实现了公私合营,青岛地区各县
相继建立健全了药材公司(中西药兼营),二、三级批发和零售经营网络全面形成。
二级批发 青岛医药公司(站)是二级批发单位,负责向经济区划的三级批发单
位(县级公司、市内批发部)调拨;对省内外二级站(司)调拨当地产品。1958年,
商业部下达《关于降低26种下乡成药价格的通知》,规定了解热止痛片、胃舒平、消
炎片、小儿安、宝塔糖等8种成药试行全国统一价格。1966年9月,商业部、国家物价
委员会联合下达《关于西药实行统一价格的通知》,即所有的医药产品全国实行统一
的批发牌价。1969年,对治疗地方病用药和血清制品实行进销批零统一价格,即医药
商业的收购价、调拨价和售于医疗卫生单位为统一价格,其经营管理费用由医药公司
补贴,使这类药品价格比一般药品平均低30%左右。1980年,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
物价局、财政部联合通知调整背离价值过大的药品出厂价和销售价,修订了进销差率,
把集中管理权限有计划有步聚地下放地方,允许医药有浮动价格,以反映市场供求变
化。1982年,下达了医用小商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由各地自行
调整。1983年,国务院公布了医药商品中的酊水、糖浆、油膏、粉散剂等50种成药下
放物价管理权限,并允许同一市场不同牌号的同一品种,有不同的价格。1987年进一
步放开搞活,二级站间调拨有了更大的灵活性,可以自由选择。
供应区内调拨 1952年,青岛地区各县尚未建立统一的医药商业机构,商品流向
仍是传统方式,既无严格的经济供应区划,也无固定的供应对象。1956年,各县药材
公司,实现了专业经营管理。山东省医药公司根据交通条件和商品流向,结合行政区
划,划分各二级站经济供应区。是年,青岛医药分公司供应崂山郊区、即墨、平度、
招远、掖县、日照等6个县级药材公司;下半年调整为青岛医药市公司供应崂山郊区、
即墨、 日照等3个县级药材公司。1958年,山东省医药公司撤销了莱阳、潍坊、淄博
等3个二级医药站,其调拨任务划归青岛医药公司,共供应25个市、县(29个调拨点):
莱阳、淄博(周村、张店、博山、淄川)、潍坊(潍县)、即墨、海阳、莱西、文登、
荣成、招远、掖县、寿光、昌乐、昌邑、安丘、益都、临朐、胶县、胶南、平度、高
密、 五莲、 诸城、临淄、日照、崂山郊区。1959年,青岛医药公司供应17个市、县
(21个调拨点) ,减少了海阳、莱阳、莱西、招远、掖县、文登、荣成、临淄等8个
县。 1960年4月以后,潍坊、淄博恢复了医药二级站建制,有12个县、市(16个调拨
点)分别归属潍坊和淄博医药二级站供应。青岛中心药材公司只供应崂山、即墨、胶
南、 胶县、日照等5个县药材公司。1964年起,青岛医药站经济供应区又扩大为14个
县。同年7月,又减少了6个县,只供应崂山、即墨、胶南、胶县、海阳、莱阳、莱西、
日照等8个县。1965年,青岛医药站经济供应区又增加了平度、高密、五莲、诸城等4
个县。到1980年,经济供应区划稳定,长达16年。在此期间,青岛医药站对供应区的
疫情、灾情、医疗机构设置、医疗设备、门诊人次、地方病情况都能及时掌握,因而
商品调拨适时对路, 调拨值逐年增长。1965年为752万元。1980年达到2672万元,比
1965年增长2.55倍,体现了“适销于农村的药品,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1981年,
经济供应区又增加了安丘县药材公司,调拨值达到3500万元,比1980年又增长30%。
1984年,随着经营体制的变革和行政区划的变动,五莲、诸城、安丘、日照等县药材
公司分别归属潍坊和临沂二级站供应。 青岛医药站除供应市属6个县公司外,还供应
高密、 海阳、莱阳等3个县药材公司。1986年以后,经济供应区划基本解体,高密、
海阳、莱阳等3个县药材公司已不由青岛医药站定向调拨,市属6个县公司也可向其他
医药二级站少量选购。
省内调拨 1953~1957年,青岛医药二级站调拨给省内二级站的商品,主要为鱼
肝油制剂和酊水糖浆类,品种不足20种,金额在100~200万元之间。1958年,当地产
品发展到140种, 调出品种达100多个,金额为954万元。1960年以前,山东省医药公
司每季召开一次省内汇总平衡会议,1960年以后,半年召开一次省内汇总平衡会,对
山东省各医药二级站收购的当地产品进行平衡,相互签订购销合同。由于指导思想冒
进,商品调拨的量和值都有一些不实际的因素。1963~1965年,经过调整,调拨值稳
步增长。 至1976年, 青岛医药公司的省内调拨始终保持着良好状态。1977年,达到
2009万元。1983年之后,省内实行跨区收购,调拨金额逐年下降,1987年仅为70万元。
省外调拨 1952年中国医药公司青岛支公司成立后,与省外医药二级站形成调拨
关系。调出品种,主要是鱼肝油制剂,金额为40~50万元,1955年以后超过200万元。
1959年,由于青岛制药工业的发展,产品增多,如硫酸镁、碳酸镁、氧化镁、胃酶、
胰酶、甲紫、水合氯醛等,有近30种商品调出。是年,调往省外二级站的产品金额达
到1319万元,提高了青岛药材站在省外的知名度。经过1963~1965年的调整,省外调
拨大幅度下降,反映了青岛医药产品真实的调出能力。1966年之后,调拨量不断增长,
到1976年达到1237万元, 比1966年翻了一番。1978~1980年,省外调拨维持在850~
900万元水平。1982年,打破了医药内部固定的分级调拨制局面,市场竞争意识增强。
青岛产品的调出范围, 由过去的7个省、市,扩展到全国29个省、市。1984年,省外
调拨产品金额达1891万元。此后,由于各省竞争机制增强,青岛调往省外的产品逐渐
减少。1987年,调拨额仅为1084万元。
三级批发 是医药商业最基层的批发机构,直接供应医疗卫生部门和零售药房。
1952年,中国医药公司召开的第一届大行政区医药公司经理会议时,即明确三级批发
的“任务只有一点,要把药品供给广大人民,满足广大人民对药品的需要”。青岛医
药支公司为做好三级批发供应,积极疏通流通渠道,开展成药下乡。建立了三级批发
网点。1956年,青岛地区6县均成立了县药材公司,市区设立了3个批发部。随着城乡
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三级批发不断地下伸。到1987年,青岛地区设有
崂山县、 即墨县、平度县、胶南县、莱西县和胶州市等6个县级药材公司(28个经营
组) ,市区设有4个批发部,供应医疗卫生单位1562家、165万户、641万人口。年销
货额6607万元,人均用药为10.75元/年,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33%。
农村供应 1953年11月3日, 商业部、卫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通知,为
解决农村缺医少药,开展成药下乡工作。是年,青岛医药支公司建立了农村供应组。
翌年,扩建为农村供应科,由16人组成,负责即墨、即东(后并入即墨县)、莱西、
莱阳、胶南、藏马(后并入胶南和诸城县)、高密、诸城、五莲、平度、蓼兰(后并
人平度县)、招远、掖县、日照、胶县等15个县的成药下乡工作。其时,这些县均无
医药商业统一机构,主要以各县供销合作社、百货公司、贸易公司、卫生院和卫生所
为成药下乡渠道。但各部门各单位对售药都有很多顾忌:怕卖错药承担责任;怕购进
的药品不适销对路,造成积压。卫生院和卫生所虽然对经营未提技术问题,但因人员
不足和没有资金,也不愿承担成药经营任务。1954年,中国医药公司指示各地医药公
司,要药品、技术、人员三进社(供销社门市部)。青岛医药支公司据此安排农村联
络员, 基本上每县1人,帮助各经营单位陈列商品,熟悉商品,会同各县卫生科开办
医药经营业务员训练班。是年末,15个县的区级以上供销社或百货公司、贸易公司普
遍建立了成药经营点,县城和主要区镇建立了成药批发点。1955年,由于农村卫生医
疗事业发展,网点扩大,仅有成药下乡的品种,已不能适应广大农村防疫和医疗的需
要。为此,青岛医药公司逐渐增加一些常用的磺胺药、抗生素、抗结核药和呼吸道类
的药物,成药下乡逐渐发展为药品下乡。为了配合建立农村保健员、接生员和兽医的
工作,青岛医药分公司及时组织了适合于三员携带、使用方便的保建箱、接生箱、兽
用保健箱。同年10月,中国医药公司副经理甘良柏到青岛视察药品下乡工作开展情况,
到即墨县实地考察了全县各点的经营现状,肯定了青岛医药分公司开展药品下乡一抓
(抓经营网点建设)、二帮(帮经营点编制要货计划,帮开展宣传推销)、三摸(摸
医疗机构设置、设备,摸用药习惯,摸疫情病情)、四联系(联系卫生院所、供销社、
百货公司、贸易公司的领导机关)的工作方法。后经中国医药公司总结为“四摸、五
帮”,在全国推广实行四摸:摸发病情况、医疗卫生条件、用药习惯、市场需求。五
帮:帮营业员熟悉商品知识、组织进货、陈列商品、宣传介绍、改进经营管理。1956
年夏末,青岛地区各县相继成立中西药兼营的药材公司,派驻各县的农村联络员依然
保留。其工作内容改为宣传介绍新产品,帮助县公司提高业务素质,改进经营管理水
平和协助县公司召开医疗卫生单位会议。 1958年1月,商业部确定“对适合农村需要
的一般药品,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青岛药材站根据各县人口多少、销售额多寡,
以人口占60%、 销货额占40%作为供应各县的分配比例。是年5月,商业部在北京召
开全国医药跃进规划会议,认为供应农村的药品越多越好,忽视了农村购买力低、医
疗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的现实,结果造成大部分药品积压在各县公司和基层单位。后经
退货、调整,县公司的经营逐渐趋于正常。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供
应量逐年增长。此后,青岛地区各县、市药材公司批发和零售网点得到不断扩大。到
1987年,青岛地区主要乡镇均设立了经营部(组)。其中,平度县9个、莱西县1个、
即墨县4个、崂山县2个、胶州市5个、胶南县6个。
市区供应 建国后,国营医药商业即把青岛市区内的供应工作列为主要工作任务
之一。1952年,青岛医药支公司成立后,担负了全部供应任务。1953年起,首先与青
岛市卫生局商妥,由青岛医药支公司和青岛市卫生局每年联合召开医疗卫生单位供应
会议,征求医疗卫生单位对供应工作的意见。青岛医药支公司介绍货源情况,签订供
需合同,把医疗卫生单位的用药纳入青岛医药的计划,力争供需之间保持相对稳定。
实施计划供应之后,供需之间矛盾减少,药品适销性增强。随着医药卫生事业不断的
发展,用药量不断增加。1955年,青岛医药支公司成立了专门从事市区内供应药品的
批发部。1958年,成立了市南医药批发部,负责供应市南、市北区内各综合性的大医
院、疗养院和大工厂保健站;台东医药批发部负责台东区、四方区医疗卫生单位的供
应;沧口医药批发部负责沧口区和楼山乡的医疗卫生单位供应。到1982年,供应医疗
卫生单位的药品一直保持在其需要量的95%以上。1983年,医药系统实行多渠道流通
之后, 供应医疗单位的药品降到其需要量的70%左右。到1987年,青岛医药公司3个
批发部负责全市所有医院、疗养院(所)、诊所、保健站和门诊部等医疗单位的医疗
用药,为青岛市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新药特药供应 建国后,青岛医药卫生事业得到迅速发展,新药和特种药品需求
与日俱增。为适应医疗上的需要,1957年中国医药公司决定在全国各省会和直辖市建
立特种药品经营点,指定青岛为山东省特种药品经营点,负责山东省的供应。特种药
品划定118种、141个规格。1964年,山东省医药公司经中国医药公司同意,在济南加
设特种药品经营点。对供应地区重新划分。青岛负责潍坊、烟台等地区及青岛医药二
级站经济区划的地区供应, 余者划归济南负责。特种药品品种为171种。货源分配比
例,济南占65%、青岛占35%。1970年,货源分配比例为青岛40%,济南60%。1980
年,中国医药公司通知,特种药品的范围已不能适应迅速发展的新药品,改特种药品
为新药特药,并制订了《关于新药特药经营办法》。是年9月,中国医药公司召开了9
城市新药特药协作会议。会议责成各地抓紧建立新药特药经营网点,尽快承担新药特
药的供应任务。1981年5月,青岛医药分公司建立了青岛新药特药批发商店。1985年,
新药特药品种达到629种、722个规格。到1987年,新药特药达到643种、821个规格。
是年, 销售金额为1670万元,占青岛医药站市区西药纯销售总额的47.7%,实现利
润167.5万元。
麻醉药品供应 1945年,南京国民政府重新颁布了麻醉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
各药房未在南京国民政府登记的药师,不得经营和出售麻醉药品。但私营药房我行我
素,社会上麻醉药品存量仍很多。
建国后,1950年11月卫生部根据政务院颁布的《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先后
颁发了《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麻醉药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是年,
青岛市卫生局对全市私人药房和个人储存的麻醉药品进行全面登记造册;未经青岛市
卫生局批准和同意,不得擅自出售、使用和转移;责成山东新华制药厂青岛营业部负
责青岛市的麻醉药品经营,并设专人管理。货源由卫生部麻醉药品经营处供应。1952
年,随着机构的合并,由中国医药公司青岛支公司承担麻醉药品经营,供应地区包括
潍坊专区以东的胶东半岛内医疗卫生单位。1963年,卫生部、商业部联合通知,在潍
坊和烟台两个地区成立麻醉药品经营点,青岛药材站只供应青岛地区的麻醉药品。是
年,卫生部、化工部、商业部、公安部发布《关于加强麻醉药品管理,严防流弊的联
合通知》,对麻醉药品供应对象、级别和限量进行整顿和调整,严格控制使用。1978
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新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1979年2月,又公布了《麻醉药品
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年,农业部、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
后勤部卫生部、中国医药工业公司、中国医药公司相继下达了《兽用麻醉药品管理办
法》、《麻醉药品国内运输和邮寄办法》、《军队麻醉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
生产和经营办法》等。使麻醉药品的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储存等管理日臻完善。
此后,青岛医药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麻醉药品经营。青岛市麻醉药品
供应,必须由经青岛市卫生局批准有权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卫生单位,与青岛医药站
供需双方建立供应麻醉药品印鉴卡片。医疗卫生部门购买时必须填写麻醉药品购买证
和消耗单,加盖与印鉴卡相符的戳记。青岛医药站依照等级限量核对无误后,方可供
应。运输和邮寄必须有加盖“麻醉药品专用章”的发票,商品外包装贴有“麻醉药品”
的封签,始可办理运输和邮寄。青岛医药站麻醉药品经营品种是根据卫生部公布的范
围确定的,计12类39个品种。
急救药品供应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即赋于国营医药商业担负急救药
品供应的重任。为此,青岛医药支公司确保急救药品供应,对传染病用药做到有备无
患。1958年,中国医药公司制订了《急救药品供应办法》,责成上海医药采购供应站
和北京医药采购供站为全国南北急救药品供应中心。是年,青岛药材站建立了急救药
品昼夜值班制, 并设专用急救药品值班电话26000号,成为全国急救药品供应网络成
员。这一时期,每年供应烧伤、炸伤、烫伤及砒霜、有机磷、重金属中毒等事故的急
救药品达30多次。1958年初夏,青岛台西区400多人食用报废肉罐头,发生中毒事故。
青岛药材站连夜配备了强心、镇静和输液等对症治疗药物,承担了向卫生部汇报情况
和求援疫苗的任务。卫生部当晚责成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连夜组织生产,第三日,疫
苗即由北京直接空运青岛, 挽救了多数人的生命。1970年9月17日,国家田径队在青
岛第一体育场作表演赛, 由于观众过多,造成200多观众挤压伤事故。青岛医药站闻
讯后,迅速组成抢救药品的供应小组,并派人到收住伤员的医院参与跟班抢救,及时
供应药物。而且派精通业务人员参加昼夜值班,负责急救药品调度和向上海、北京求
援。 经过5个昼夜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抢救药品的供应任务。1976年唐山地震,青
岛市革命委员会接到通知后,连夜召开有青岛市卫生局和青岛医药站等有关单位参加
的紧急会议。会议指令青岛医药站承担青岛所接收伤病员全部药物供应(包括火车、
飞机运送伤病员途中药品消耗的补给)。青岛医药站当晚成立了抢救药品供应小组,
并派人进驻收容伤病员的医院。抢救药品供应小组负责调度分配各医院(包括胶县和
莱阳两个中心医院) 所需的药品和器械。在1个多月的抢救治疗中,青岛医药站的主
要值班人员吃、睡在办公室,调配了50多种药品、10多种医疗器械、1000多件商品,
圆满地完成了药品供应任务。主要值班人由于劳累过度,胃溃疡急性发作,最后住院
作了手术。1981年7~8月,平度、高密、五莲、诸城县等棉区,先后发生约5000人的
有机磷中毒。青岛医药公司将全部库存解磷药物,派人随货同行送到急救地。并先后
得到上海医药采购供应站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天津部队支援的解磷药物,使中毒人员
全部脱险。由于青岛医药分公司每次均保证及时供应急救药品和参与治疗,多次受到
山东省领导及主管部门的表彰。
地方病药品供应 1952年,胶东半岛在开展全面防治黑热病过程中,青岛医药支
公司积极配合各医疗小分队,适时送去药品斯锑黑克,保证了医疗队防治需用。1955
年,对日照县的麻风病用药,青岛医药站在供应中优先满足日照县药材公司的要货计
划。
60年代末,济宁、泰安、菏泽、聊城、惠民专区开展大范围血丝虫病防治工作。
但防治所需的海群生药物,产量有限。为此,1970年山东省化工厅、山东省卫生厅责
成青岛制药厂生产,青岛医药站收购。产品出厂后,青岛医药站原价供应山东省寄生
虫防治所。1971~1983年,青岛医药系统共生产海群生109.43吨,价值115.25万元,
保证了血丝虫病防治药物的供应。
军需药品供应 1953年,中国医药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药政处
签订供应协议:凡军队系统所属单位需用国产药品、器材及资本主义国家药品,均由
中国医药公司统筹供应。据此,青岛医药支公司于同年末设专人负责军需供应。
零售 50年代初,国营医药商业刚刚建立,基础薄弱,物资不够雄厚,私营药房
在医药市场占有很大优势,西药市场价格混乱。1953年,青岛医药支公司根据中国医
药公司《在大城市增设零售机构,稳定市场,满足社会需要的通知》,分别设立了青
岛医药支公司第一、二门市部。但由于其时进口药品仍占很大比重,西药进出口贸易
又为私营进口商所掌握,私营药商凭藉进口货源与国营医药商业相抗衡。几家私营西
药批发商公然叫嚷“国营管批发, 私营管零售” ,要国营医药商业退出零售市场。
1953年9月,中国医药公司下达《社会供应方案(草案)》规定“(1)对原料药供应
必须进行控制, 以原料控制产品,发展生产,防止投机。(2)成品供应要保证消费
者需要, 主要是医疗单位的需要,防止投机囤积,加速商品流转,防止积压。(3)
对高级医疗器械、精密仪器、化学试剂、牙科器械及兽医器械采取集中经营”。1954
年以后,西药市场逐渐趋于稳定。随着公费医疗和劳保条例的实施,零售市场逐步缩
小。其时,青岛市有13家公私合营医药零售店,显得店多客少。1956年,青岛医药分
公司即提出零售药店的经营品种以常见病、多发病、小伤小病的成药为重点,开展多
项服务,作好供应,以体现社会主义医药商业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为了提高经营
管理, 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1963年提出了零售店7项工作任务:(一)扩大新品
种,充实常用药、保健药和儿童用药。(二)拆整零售,把大包装的药品拆零或分成
小包装,以方便顾客。(三)问病卖药,主动向顾客介绍药物的用法、用量和禁忌,
以免错服错用和使用不当。(四)为顾客装备开水和消毒茶具,以备顾客当时服药。
(五)设立夜间值班和售药窗口,以供节假日和夜间售药。(六)为顾客现场义务包
扎疮疖和临时小外伤。(七)出租体温表、吸乳器、喷雾器、小器械等。同时还实行
零售“七定”:定资金、定销货、定费用、定利润、定品种、定消耗、定人员。“七
定”简化了零售店经营管理程序,增强了营业员的责任心,经营水平逐年提高。
到1964年,青岛市区西药零售店有5家。1976年2月和1977年1月,先后又在沧口、
台东增设2家集体所有制的零售店。1978年,撤销了云南路华安药房。
至1987年,青岛市区以经营西药为主的零售店共有6家。即市南核算店所属4个国
营药店有健民药店、健康药店、人民医药商店、胜利药店和台东医药批发部所属的集
体所有制台东医药零售商店以及沧口医药批发部所属的集体所有制沧口医药零售商店。
西药零售店共有职工53人。其中,市南核算店29人、台东医药零售店15人、沧口医药
零售店9人。人均销售额21132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