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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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青岛药材商业主要靠外埠采购。建国后,随着地产药材栽培的扩大,中
成药工业的兴起和全国药材系统体制的建立,地产品收购、系统内调人成为青岛市药
材商业两大主要货源。此外,还有接受进口、其他国营商业调人等进货渠道。
1949~1954年,外埠采购由私营药材批发商自行组织。外埠采购中药金额折新人
民币为:1949年49.2万元、1950年99.5万元、1952年39万元、1953年190.2万元、
1954年126万元。1955年6月开始由国营药材公司统一组织采购。
1955~1987年,青岛药材站省外调人金额占总购进的32.16%,品种占80%以上;
地产品收购、省内调入金额虽大,但品种不足20%。
随着人民群众医疗用药的增加,商品采购量大幅度增长。1987年与1955年相比,
总购进增长30.6倍,药材类增长9.2倍,中成药类增长249倍。
收购建国前,青岛地区多数药店收购药材,除留足本店门市销售外,多余部分与
省内外药商进行交流。1929年春和堂药店获悉省外桔梗紧俏,以每公斤银元壹角挂牌
收购。消息传开,农民纷纷采挖。是年,收购桔梗10余万公斤,转手倾销,获利颇多。
青岛胶东药房、长春堂、生生堂、保和堂等药店均系药材收购大户。收购方式主要是
派人到产地收购、经纪人代购、药农登门出售。
建国后,1950~1954年,青岛市对中药材的产销经营尚未统一领导与管理,只有
土产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经营部分大宗药材。此时期的药材收购,私营药店仍起主要作
用。 1955年3月,商业部成立了中国药材公司,各地相继成立了省、地(市)、县药
材公司后,对中药材商品实行分级管理,加强了对中药材生产收购的领导,逐步扩大
国营药材商业在农村的药材收购市场,实现了药材生产全部由药材公司统一收购。
1955~1957年,青岛地区家种药材很少。此时期,收购的主要是野生药材。其中,
1957年收购135种,收购量为26.4万公斤。1958~1960年,盲目追求“大计划、高速
度” , 药材收购急剧增长。药材收购量1958年为93.8万公斤、1959年150万公斤、
1960年417万公斤。3年收购总值高达443.6万元。收购的药材,虽然大部分适销,但
也造成部分药材报废。1958年,青岛药材站错误地预测生猪发展对阳起石的需要,在
胶南县收购阳起石190万公斤, 而青岛年销量只几十公斤。即墨县药材公司收购朴硝
296440公斤, 年销量5000公斤。还收购了带毛的茅根183035公斤,苍耳子杆19152公
斤。上述品种有的非药材,有的露天存放霉烂变质,作烧柴和垃圾处理掉。
1961~1962年,药材种植中,粮药矛盾突出。1961年,国家开始对主要紧缺药材
收购实行奖售粮食、棉布、化肥等物资。同时,商业开展“三清”(清理资金、清理
库存、清理在途商品)工作,纠正浮夸风,制止了盲目采购。1961年,收购值降至21
.5万元。1962年略有上升,增至30万元。1963~1965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 方针。这3年,药材收购值分别为37.8万元、28万元、32.9万元。1963年,
调整计划,停止了桔梗、远志、玉竹、茜草、地骨皮、苍术、海螵蛸等品种的收购。
是年, 野生药材只收购30种5万余公斤。1964年,凡是国家安排种植的和供不应求的
药材,在保证质量、不影响药源的前提下,积极收购,有金银花、全蝎等24种;供应
基本平衡的有玄参等14种,按计划收购;供应有余的有桔梗、黄芩等13种,择优安排,
定点控制收购。全年收购药材17.9公斤。1965年,药材收购达到164种,63万公斤。
1966~1967年,为保障供给,提出适当增加储备,商业库存结构有所改善。1966年和
1967年,药材收购值分别增至74.2万元和136万元,药材收购走出了低谷。
1968~1972年,药材收购比较稳定,年平均收购值80万元。1973年,家种药材丰
收, 药材收购值达到124.5万元。1974~1975年,药材收购值均保持100万元以上,
生产收购正常。1976年,“左”的思潮抬头,药材收购要求高速度。是年,药材收购
增到253万公斤, 收购值达到148.5万元。1977年,又增至305万公斤,收购值为238
.2万元。 由于连续两年收购大幅度增长,造成了一些新的商品积压。1978年,药材
收购值达到259.7万元。 1979~1980年,为调整库存结构,药材收购值分别减至184
.3万元和167.3万元。
1981年,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除金银花、木瓜等大宗品种仍由专业队承包种
植外,多数品种实行“一村二户”,即重点村、专业户、重点户种药。是年,药材收
购值为182.5万元。翌年,药材收购值增至248.6万元。1983年,农产品放开搞活,
中药材价格基本全面放开,药材收购值突破404.7万元。1984年收购值为393.1万元。
1985年,国家进一步放宽了中药材购销政策,除保护自然资源——甘草、麝香、杜仲、
厚朴4个品种外, 其余一律放开,自由购销。1985~1987年,药材收购按以销定进原
则组织进货。

注:市区指:青岛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区(下同)。六县(市)指:
即墨、崂山、胶南、平度、莱西县、胶州市(下同)。
收购渠道 1956年,青岛各县药材公司建立后,实行药材统一收购。由于中药材
分布面广,季节性强,除药材公司自己收购外,主要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各县代购
点多少不一, 即墨县1973年为194个,1978年为450个。崂山县最多的年份为140个。
1972年,青岛药材站于中山路12号设药材收购部,收购市区的零星药材,如鲍鱼壳、
乌贼骨、龟板、鳖甲、鸡内金、橘子皮等,另外还收购绿化城市种药和外地流人市区
的药材。
中成药商品,建国初,全部由私营药店自产自销。1956年,青岛药材站对永乐堂
国药加工组实行来料加工定货。1959年,对青岛中成药工业实行计划安排生产,统购
包销。1986年,商业实行择优选购,收购范围扩展到全国各地。
系统内调入 建国后,青岛地区县级药材公司相继建立,形成了药材系统。随着
地产品的统购包销,系统内调人成为青岛药材商业进货的主要来源。1955~1987年,
药材类系统内调人金额为19230万元,占药材类总购进的78.1%;中成药类系统内调
人金额为15935万元,占中成药总购进的55.4%。
进口 1899~1939年, 青岛药材进口累计1557157海关两,品种有砂仁、丁香、
乳香、 没药、 沉香、木香、犀角、血竭、豆莞、西洋参等。其中,大宗进口有砂仁
1125吨、价值867720海关两。这些药材主要来自越南、缅甸、印度、新加坡、香港、
阿拉伯等国家和地区。
建国后,1955年起,进口药材统一由中国药材公司管理,集中进口,统一分配,
并允许部分省市以地方外汇进口当地急需的药材,以弥补中央外汇进口的不足。1955
年,中国药材公司委托上海、天津、广州、青岛为全国四大药材进口口岸。青岛分工
进口荜拨、木香、儿茶、马钱子、番泻叶等品种。1956年以后转为地方外汇进口。山
东省计划委员会拨给专用外汇,由山东省药材公司提出计划,委托山东省土产进出口
公司组织进口。指定青岛药材站接受进口,按山东省药材公司分配计划,向全省二级
站调拨。进口品种有麝香、牛黄、砂仁、儿茶、豆莞、犀角、广角、羚羊角、朝鲜参、
西洋参、乳香、没药、血竭、沉香、木香、公丁香、胖大海、番红花、白胡椒、马钱
子、番泻叶、珍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