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运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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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晶山实业公司船队 前身是1942年位于青岛小港2路7号的日本山东盐业株式
会社成立的船务科。 当年购置驳船7只,拖轮1只,到1945年日本投降时已有146马力
拖轮3只, 驳船、帆船16只,由山东盐务管理局接收,并作为抵偿永裕盐业公司之战
时损失。1947年将船只交付永裕盐业公司管理使用。1954年6月1日实行公私合营,当
月2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拨款100万元。 其中, 用于技术改造的占37.40%。 1955年、
1956年又连续投资23.6万元,用于盐田和船运设备更新,使驳、帆船达到38只计2600
吨位; 1957年该船队划归胶州盐务局驻青岛办事处领导, 1958年改属大港放盐处。
1963年埕口盐场驳船4只、1964年文登县盐务局机轮4只、1965年青岛水产捕捞公司汽
船1只,均先后拨给大港运销处(原称放盐处)。青岛市盐务局于1972年拨款建造汽船1
只;1974年又拨款购置汽船1只,1970年报废汽船1只,1972年售给东风东营盐场驳船
各1只。至1989年底,共有拖轮5只,橹船17只,年运输能力20万吨。船只大小不一,
大者20~30吨位,小者3~4吨位,一般为10吨左右。年,社会船只吨位平均为12吨以
上,月均出船165只、6个航次,担任运盐任务的2/3。随着自有运力增长和定点供应,
就场放销车运的增多,社会船只运集相对减少。
青岛盐业汽车队 以运盐为主,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62年,附属于青岛
市盐务局供销科。 1977年8月独立核算,至1989年,有载重汽车10辆79吨位。此外,
各场(厂)自有载重汽车共计48辆40吨位,亦兼运各种制盐产品。
铁路运力 运盐之前,由盐务部门向铁路部门申报用车计划,由铁路部门核准,
按计划派火车运盐。盐务部门没有专用的机车和车皮。至于盐务部门用汽车改装的小
机车,则是用来维修运盐铁路专用线的,并不运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