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储 存 资料库:青岛市情资料库 章节:盐业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2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2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24/article/6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24/article/6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前,滩盐集港储存,运盐人须向运销单位验放人员交验运盐船执照,由验放 人员持照查看船仓内盐面木签损坏与否, 核定数量,验定等级合格后,由2人抬筐到 指定区域卸盐,按筐给筹,以筹计量,仓空加总,记单入帐。鉴于盐含卤水和运输、 仓坨储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有自然损耗,历来有加耗之规定。 建国初期, 储存管理基本上沿用旧制。从1958年3月20日起,青岛盐务局修订的 仓坨管理实施细则开始执行,其具体规定为:(一)收盐之前,做好一切准备,如整修 坨基压平坨面,疏通排水沟道,检修集盐用具及安全设备,购齐苫盖用品及器具等; (二)收盐开始后,验收人员应检查滩盐归坨证与产品质量合格证,两证与实相符时, 指定坨区分等堆存,不得将新盐与陈盐混坨;(三)严禁硝针、泥泥盐归坨,以确保坨 质量,入坨计量要逐车过秤,无条件者进行必要抽查,以求数量准确;(四)备耗盐, 将一、二等定额包干,暂定外加耗盐6%,依青岛市盐务局财产管理办法处理溢耗,三 等盐和不定等盐外加耗盐10%,由生产单位得溢补耗;(五) 各坨地设盐斤保管总帐, 按坨位编号,并建立坨盐登记卡收盐记帐,登卡和发价,均以归坨证为凭证。 1980年3月,青岛市盐务局《产品运销管理办法(草案) 》中,对于仓坨储存管理 进行了修改补充:(一)仓坨储盐,均设专人收放,认真计量和检查盐质,搞好封苫, 减少化盐。(二)外加备耗盐:局属场集港(坨)优质5%,一、二等6%;拨青岛盐化厂、 青岛建新盐化厂原料盐2%;半岛地区集港的调拨盐包装1%、散装3%,外加耗盐实行收 盐单位包干制,坨存质量升降与数量溢耗。(三)恢复建立仓坨帐务登记制度,分坨设 立收放存盐按日登记薄。仓坨物料,集盐设备设帐立卡,严格管理,控制使用定额, 节省储存费用,对仓坨所需主要物资的购置,变价转让、报废等,都应报青岛市盐务 局核准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