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篇 盐业运销 资料库:青岛市情资料库 章节:盐业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2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2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24/article/6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2/section/24/article/6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盐业运销,是增加国库积累的重要环节。自产盐以来,历代均对盐业运输和销售 控制十分严格。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曾实行统制配制,指定专商设店承销官盐, 其他一律禁止销售,并规定购买数量。 建国后,1950年中国首次盐业工作会议决定,青岛盐业运输管理体制实行公私兼 运兼销。同年6月国家盐务总局指示又改为由国家公收后,由经营盐的运销机构包销。 盐业运销纳入国家专利控制,实行全国统一管理。到1989年,食盐、出口盐和国家储 备盐,仍然实行指令性计划,各级产销机构都要按国家下达的分配、调拨计划所规定 的数量和销盐区域进行购销,不准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