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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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供应 氯化钾以原盐生产的余液苦卤为原料;溴素以氯化钾生产的余液浓
厚卤或原盐生产的余液苦卤为原料;氯化镁是利用制溴废液为原料。盐化工的原材料,
除纯碱外,均来自盐场或盐化厂内部。由于各个盐化厂的地理位置和生产品种不同,
在原材料供应上也有所不同。青岛盐化厂地处市区,1988年前,生产的轻质氧化镁,
经与原盐生产场家商定,在盐场建有储卤井(坑),盐场将生产中随时甩出的苦卤集入
井内, 盐化厂用船计量付款后运回厂内备用。纯碱一般是由包销单位〖CD2〗青岛化
轻公司按计划供应,紧张时缺口较大,则由市场调节由需要氧化镁的单位来料加工,
每吨氧化镁耗纯碱3.3吨, 苦卤不计定额。青岛建新盐化厂因与青岛东风盐场为邻,
生产氯化钾、溴素和氯化镁所需原料,自行晒制苦卤或就近从东风场利用管道有偿收
集原盐生产余液,进行复晒加工,存入苦卤池中,需要时提取用于生产盐化工产品。
产品销售 直至60年代末期,青岛仅有氯化镁和氧化镁两种产品,都未正式列入
产品销售计划,由厂家自产自销。从1970年起,除继续氯化镁、氧化镁生产外,又建
厂投产了氯化钾和溴素,并列入了国家盐化工产品销售。氯化钾和溴素是轻工业部管
产品,氯化镁和氧化镁是市与局管产品,而山东省一轻厅、山东省盐务局和青岛市委
员会均为业务上级或管理综合部门,因此,产品销售是按照上下衔接,综合平衡,妥
善安排,下达计划,按计划销售分配的程序来完成的。厂家没有产品自销权。自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盐化工产品销售也步入市场经济,厂家开始利用一切推销方法,
扩大用户,增加订货,从而使产品销往工业、国防、医药、农业、石油、冶金、食品、
建筑等行业的80多个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