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原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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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盐区加工盐的原料,向来是使用海盐。原料盐的供求关系,向来在青岛盐业
系统中各场场与盐化厂之间进行,从未涉及系统外的场(厂)家,因此多年来确保了原
料盐的正常供应,满足了加工盐生产的需求。在原料盐的供应上,历来是实行计划安
排,由青岛市盐务局根据轻工业部盐务总局和山东省盐务局及青岛市委员会下达的计
划,进行衔接平衡,确定加工盐的生产计划。按照再制盐每吨耗原盐1.25吨、洗精盐
每吨耗原盐1.20吨、洗涤盐(含大粒与粉碎盐)每吨耗原盐1.10吨的定额,提出原料盐
的需要量,然后按就近供应的原则,由青岛东风盐场供应邻近的青岛建新盐化厂,其
他盐场供应青岛盐化厂。 原料盐的计划安排, 历年均与年度产销计划同时下达各场
(厂)执行。
原料盐由各原盐生产场运输到盐化厂,因具体情况不同,运输方式也各异。其中,
供应青岛盐化厂的原料盐,由于该厂地处市区,距生产场较远,即采取接力方法,先
由生产场集运到自己的中转码头,再由盐化厂雇请青岛盐业运销公司船队运至青岛盐
化厂小港存盐坨地(可存盐1.4万吨) ,随时供应加工盐生产之需。青岛建新盐化厂使
用的原料盐,因与青岛东风盐场近邻,则用自备汽车直接从该场的盐台子 (滩场存盐
坨地) 上运入厂内盐仓,供生产使用。原料盐集运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办法,按集
坨、储存、使用(放销)、坨地、运力、装卸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