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晒 盐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2&A=24&rec=34&run=13

晒盐规模 青岛盐区近代建滩晒盐较早的是即墨县大桥村张义春等14人于1891~
1892年2月在村南海滩上所建的7副盐田, 面积约700公亩。1896年,即墨县泊子村也
开滩晒盐。
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租界内的原石河场环胶州湾的盐田改为胶澳盐场,东起
女姑口,西到黄岛。德占之初,环胶州湾盐田废弃过半,盐业生产几乎停顿,附近居
民食盐亦不够用,靠购买邻区私盐维持生计。之后,便在阴岛附近开滩晒盐。1900年,
阴岛后韩家村韩高志等3人合伙,在养鱼港建了4副盐田。1908年又有阴岛萧家村萧廷
藩,以接近现代初期的晒盐方法,即每副盐田分为荒水池、卤池、结晶池的结构来改
进晒盐。至1912年,阴岛周围已有盐田900多副,面积18万公亩,年产海盐3.5万吨,
盐民人数1800余人。实物劳动生产率每人每年19吨。
1914年,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胶澳全区盐业同遭破坏。1915年6月暴雨成灾,
将900余公亩盐田大部冲毁。 1917年,冲毁的盐田始有恢复。1918~1919年间,日本
国内闹盐荒,日本政府竭力鼓励日本商人来青岛开筑盐田。1914~1922年,共建成新
滩1044.75副;国人私有盐田也增加到1071副,合计2075.75副,盐田面积553187公亩,
生产规模为德占时期的3倍。 平均年产98635吨,比德占时期提高181.81%;盐工盐民
人数4151人,实物劳动生产率每人每年24吨,比德占时期提高26%。
1922年北洋政府收回青岛后,日本人经营的所有盐业资产,以日金300万元赎回,
至1923年12月10日交接完毕。 在此之前的1922年9月,由中国化学工业的开拓者天津
久大精盐公司经理范旭东和青岛盐商张成勋等,同济南东纲公所合资共同创办了青岛
永裕盐业公司(以下简称永裕公司) 。1923年4月,呈报北洋政府盐务署,9月5日核准
成立, 在北洋政府招标中,以国币300万元中标承办原日本人经营的胶州湾所有盐业
资产,其中,盐田1380副。另有国人私有盐田1064副,合计2444副,面积651326公亩。
其中,接收的盐田,在中国未接收之前的几年,日本人开筑的盐田粗制滥造,只求数
量, 以达谈判时索要高价的目的。而接收之后,北洋政府又从中作梗,直到1924年7
月5日, 始将盐田移交永裕公司经营,因而盐田多有荒废。该公司接收后由于经济困
难, 无力全部修复,所以到1937年盐田仅剩750副,比接收时减少45.65%。但民户私
有盐田却达到1290.37副,比接收时增长21.28%。盐田合计1995.37副,面积531776公
亩,生产规模比接收时缩小18.35%。1922~1937年,平均年产海盐161832吨,比日本
第一次侵占时期提高64.07%。1935年产盐则高达379045吨。盐工盐民人数3991人,实
物劳动生产率每人每年40吨,比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提高66.67%。
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胶澳盐区一并沦陷。敌伪垄断盐的产销,向日本、
朝鲜大量运输紧缺的精盐、 洗涤盐和粗盐。在日本侵占期间,新建盐田157副,共有
2152.37副, 面积594776公亩。1938~1945年,平均年产海盐350617吨,而1941年最
高时年产达466511吨,最低的1938年也达189096吨;盐工盐民人数4305人,实物劳动
生产率每人每年81吨。
1945年日本投降后,当时胶澳盐场有盐田2070副,面积699660公亩。南京国民政
府盐务机关仅接收了大沽河以东、 白沙河以西占青岛盐区79%的盐场,有盐田1630余
副,对大沽河以西的440副盐田则放弃管理。到青岛解放前夕,胶澳盐场全部盐田(含
大沽河以西的龙泉、辛安盐场) 仅有1722副,面积581377公亩,比日本投降时接收的
盐田减少16.91%。1946~1948年,平均年产海盐仅为169346吨,比日本第二次侵占青
岛时期下降51.7%。 盐工盐民人数3737人,实物劳动生产率每人每年45吨,比日本第
二次侵占青岛时期下降45%。
建国后, 青岛盐业有了很大发展,1949年12月至1950年5月,即建成东营盐场,
盐田总面积13.16万公亩,年产海盐5.4万吨。在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同时,
又大力扶持民营生产,对个体民营滩,通过互助合作化,于1955~1956年间先后发展
成10个高级盐业生产合作社,共有盐田508.75副,总面积138768公亩。对地主、富农
的盐滩, 在1953年民主改革的基础上,又于1955年3月进行了盐田改革,没收地主盐
田和征收富农的盐田799副, 总面积189953公亩,为国家所有。永裕公司的资本滩,
1954年6月实行公私合营, 1957年1月1日转为地方国营,共有盐田309.75副,总面积
106371公亩。1960年1月,大沽河以东,青岛盐务局所属8个盐业社均转为地方国营。
至此,胶州湾局属各种经济类型的盐田全部了单一的国营经济。至1960年底共有盐田
1687.5副,面积669589公亩,年产原盐287705吨。职工5134人,盐工每人平均年产93
吨。从1966年开始进行老滩技术改造,到1989年国营盐场先后改造面积达74万公亩,
占国营盐场全部面积的92.26%。各县(市) 、区盐场,随着区划多次变动,到1979年1
月,增加盐田306204公亩,到1989年底,盐田总面积1078604公亩。
盐田建设 由煎盐改为晒盐是海盐生产技术的重大改革。
建国前晒盐以副(实际是海盐生产从制卤到结晶的一个生产单元)为生产单位。每
副盐田纵有4通, 每通横为10行,也有8行或12行的。每副面积大小不一,大者约333
余公亩,小者200公亩左右,选择适中者其蒸发池与结晶池的蒸结比是1.32∶1,并由
此计算盐田结构面积。
建国后, 盐田结构及其各种面积所占的比重分3种不同滩型:一是建国前遗留的
老滩;二是1950年东营新建盐滩;三是1966年开始改造的新滩。
1950年东营建滩, 其中,盐田58.76副,总面积达101213公亩,当时较为先进,
其特点是结晶、卤水、管理、运输四集中,增加有效蒸发面积,减少无效结晶面积。
总面积中:结晶占15%,蒸发占80%,蒸结比5.3∶1。每副滩平均1723公亩,为较大旧
滩的3~5倍。其构造主要有储水沟、蒸发(荒水)池、卤池(台)、结晶池及大小沟道、
坝堰埂台等。晒盐工艺流程:海水由坝外引潮沟纳入坝内储水沟,用动力将水自高而
低, 经10余里之干支水道送入蒸发池,卤水达5~10度,放入晒卤池后,再浓缩到20
~25度,由输卤沟汇集回卤机房,再由动力扬至卤池,然后注入结晶池。卤深6~8厘
米,浓度保持在26~28度,杂质过多则停用。至于晒制时间则与建国前其他旧滩大致
相同。制盐工具设备,比建国前其他旧滩还增加了海水泵、回卤泵、柴油机、汽油机、
场内轻便铁路和平板车、拉盐船等。
1966~1987年,先后完成了青岛东风盐场和青岛南万盐场的老滩技术改造,新滩
的结构及其各种面积所占的比重与旧式滩比较有了显著的变化。改滩前的1965年,两
场盐田总面积537746公亩, 改滩后的1987年,达到649576公亩,增加20.8%。盐田蒸
结比(蒸发与结晶面积的比例)改滩前为2.26∶1,改滩后扩大到11.6∶1。盐田有效生
产面积比改滩前的396465公亩增加30.29%。而其他面积比改滩前的141281公亩则减少
了5.85%,使青岛有限的滩涂面积得到了充分利用。
制盐工具 20世纪初,阴岛(今红岛)盐民曾利用盛石油之空桶作为结晶池中捞盐
计量的方法,因容易损坏,后改用木斗,其形状上口小、底部大,上口径25厘米,底
方径37厘米, 成正方形,容量为30公斤,再后改为以筐计量,每筐约200市斤。从结
晶池捞盐后,两人用筐抬到盐台子上贮存,堆成盐山,用苇草苫盖,通常每堆堆放约
60吨左右。80年代始,以车计量,经化验定等达标出场。
建国后,手工操作的笨重体力劳动,逐渐为动力机械和现代通讯设备所代替,由
过去用人力大(小)耙捞盐,杠子、抬筐抬盐或木质独轮小推车推盐运至滩坨,再用木
锨、小耙人工堆垛操作,改为使用收盐机、运盐车、堆坨机联合作业,进行收盐、运
盐和堆垛。此外,海盐生产使用的动力机械设备还有塑料薄膜苫盖结晶池用的收放机、
维修盐田各种池子用的压池机、结晶池盐活碴用的活碴机、抽取海水用的电动机、水
泵等。通讯联络上,1956~1957年,扩大安装电话到班组,通讯线路形成网络,班组、
工区、盐场、市局互通电话,方便了工作联系。
产量 海盐生产是有丰年、平年、欠年之分的。这与气象条件的好坏和管理水平
的高低直接相关。建国后至60年代初,由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解放了生产力,使产
量倍增。至1965年产盐达349579吨,比经济调整前的1960年增产61874吨,提高21.5%。
“文化大革命”时期,生产管理混乱,1976年仅产海盐196046吨,比1965年减产44%。
从平均水平看,1966~1976年气象条件好,却比1961~1965年五年间产量低,其年平
均数据为: 1961~1965年, 蒸发量1704.3毫米, 降水量876.3毫米,海盐平均产量
275614吨; 1966~1976年, 蒸发量1794.6毫米, 降水量707.5毫米,海盐平均产量
251429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海盐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海盐产量才有了大
幅度的提高。 1978~1985年, 国营盐场平均年产401382吨, 比1966~1976年提高
59.64%。在具体措施上,根据海盐露天生产的特点,先气象后措施,适当操作。1981
年天旱少雨,则侧重于纳潮制卤,备足原料,满足生产需要,避免缺水,以利增产;
1985年,春秋连阴降雨较多,特别是第9号台风伴随洪水海潮的袭击,部分盐田淹毁,
则主要是抓了抗灾自救和恢复生产,千方百计减少损失,保证了稳产、高产。
质量 海盐质量,在德国侵占时期和日本第一次侵占初期,因海盐销路不佳,生
产者与盐商利微因而对品种和质量要求也不尽一致,一般是仅注意色相方面,以白、
黑、黄区分盐的优劣。尤其是1919年12月的盐样,不溶物竟达5.5%,其大部分是泥土。
1919年日本盐业公司使用洗涤法,使盐的氯化钠含量达88%,不溶物下降到0.65%。盐
的质量有所提高。 1921年1月在大港又设立盐质检定所,小港设派出所,当年2月1日
起开始对卸船(收购)盐、内销和出口盐进行盐质检定。各场产盐定等,也均以集港卸
船盐检定等级为准,盐质检验标准要求:在氯化钠含量80%以上,水份上卸船9岸) 盐
12%以下,输日盐10%以下的基础上,按盐色分等分级。上等甲盐,纯白色;上等乙盐,
淡褐色;中等甲盐,褐色;中等乙盐,浓褐色;等外盐,黑色。对粒度要求,上等盐
大则匀,中等盐大小不一,等外盐碎小。方法是对照所存标准盐样进行目测,必要时
进行化学分析。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产不出上等甲盐,上等乙盐为数亦少,上等盐量
少价高难销;中等盐(甲、乙)产量丰富,占总数的70%~80%以上,内销出口均系此盐;
等外盐量少,大都用于工业盐和渔盐。
1922年北洋政府收回青岛后,保留大港盐质检定所。1923年,北洋政府盐务署、
盐务稽核总所联合颁布《青岛盐质检定规则》,其盐质检验标准和有关要求及方法,
与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大体相同。自行明订食盐品质标准,始于1930年,要求含氯化
钠85%以上,水份10%以下,色泽洁白,不得掺入苦卤泥沙和妨碍卫生诸杂质及过量水
份。 1931年,新盐法复定:一等食盐含氯化钠90%以上,水份不得超过5%;二等食盐
含氯化钠85%以上,水份不得超过8%;含氯化钠不足85%者,不得用作食盐。1931年出
口盐质量,上等盐含氯化钠90.20%、水份7.90%、杂质1.84%;中等盐含氯化钠87.14%、
水份8.93%、杂质3.93%;等外盐含氯化钠89.59%、水份7.30%、杂质3.11%。等外盐的
氯化钠含量大都高于中等盐,而杂质又都低于中等盐,主要是盐色黑。当时日本食盐
标准依氯化钠含量分5等:一等90%以上;二等85%以上;三等80%以上;四等75%以上;
五等70%以上。 照此标准,日本食盐一般要求为二等以上,工业盐要求为一等。青岛
出口盐都要求氯化钠含量达到85%以上。原盐质量,中等盐占总产量的71.18%~85.05
%。青岛盐区是以中等盐为主的盐区。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盐质检验仍沿旧制,机械
保留,仅有人员更迭。1942年盐专卖条例和1947年盐政条例均重申了1931年新盐法规
定。胶州湾盐分3等5级:氯化钠含量90%以上,水份5%以下为一等;氯化钠含量85%以
上,水份8%以下为二等,氯化钠含量70%以上,不足85%者为三等,不作食盐。并按色
泽洁白度、晶体均匀与杂质多少,将一、二等盐各分甲、乙级,其实际盐质:1938年
青岛原盐含氯化钠83.76%、水份11.94%、不溶物0.65%、可溶物6.65%,低于天津长芦,
好于江苏省的淮北。 1946年,共检定卸岸舢板13526艘,出口轮29艘,所载海盐经过
化学分析, 其中,以前年度所产的陈盐质量较佳,氯化钠含量都超过88%,水份7%以
下, 符合二等盐标准。 1946年所产新盐氯化钠含量及格,水份时有越出限度,直到
1948年仍是如此。
青岛解放后至1962年十几年间, 原盐质量不大,各年一级品率多在10%左右,其
余除少量次品外,都是二、三等盐。
1963年轻工业部发布《盐及食盐的检验方法部标准》以后,原盐质量明显提高。
由于标准符合实际有效期严格执行, 当年一级品率达21.96%。 1964年优一级品率为
38.49%。这表明,不仅产出了优质盐,也消灭了次品,优一级产品倍增,氯化钠含量
提高,水份和杂质相对减少,色白、无异味,化学指标(湿基)也符合规定。
1966~1987年间,胶州湾东起白沙河,西至大沽河的盐场,老滩技术改造完成之
后,原盐质量提高尤其显著,消灭了三等盐,二等盐亦很少,绝大多数是优一级品盐,
1982~1985年还产出了特等盐,而且年年有提高。
1966~1989年的23年间,对原盐所含氯化钠成份的质量标准,先后执行过国家和
山东省的4次标准: 1966~1976年执行1966年部颁标准,主要成分氯化钠不少于优等
93%,一等90%,二等85%。1977~1980年执行1977年部颁标准(QB344—77),主要成分
氯化钠不少于特级96%, 优级94%,一级92%,二级88%,三级83%。1981年山东省一轻
厅制定了省的内控标准,氯化钠不少于特级96%,优级94%,一级92%,二级90%。1986
年6月1日起,实施GB5461—85食用盐和GB5462—85工业盐国家标准。青岛东风盐场方
玉牌工业盐,1980、1982、1986年评为部优,1980、1982、1987年评为省优,1987年
评为市优,青岛南万盐场、胶南县尹家山盐场原盐1983年评为市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