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安全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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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青岛的企业没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不重视安全用电。建国后,青岛电
业局贯彻“安全生产、发挥潜力”的方针,协助用户改进设备和加强运行管理工作。
1952年第一季度,对50千瓦以上电力用户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缺陷的电气
设备协助进行了改造。1953年下半年,青岛电业局对用户排队,确定全市重要军事用
户22户、重要工厂用户24户。根据生产情况,对用户分为不能停电、短时间停电、可
以停电三类。对50千瓦以上82个用户建立定期检查和设备缺陷记录制度。
1954年开始,青岛电业局实行监察人员分行业下厂检查巡视。对48户变(配)电所
严重不合格的设备进行改造。1955年编制了现场运行操作规程。以华新纱厂为试点,
通过培训考试,使参加人员熟悉操作方法,然后由各工业主管局在所属大厂内推广。
对中小型高压电用户, 编制简明操作规程。同年9月,制定接地线管理办法。在用电
监察机构中设立专门人员,指导用户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改造和定期校验。
1956年上半年,青岛电业局继续督促和协助96户高压用户修订了运行规程。下半
年组织用户电气技术人员对用户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缺陷,采取措施予
以消除。同时举办用户电工规程学习等短期培训班。1953~1957年,共举办此类短训
班30次,培训电工约2500人次。
1960~1961年,用户负荷继续增长,供电设备又出现“卡脖子”现象。青岛供电
所第一次推行了供电系统简化、升压、“四合一”环形供电。“四合一”即厂内自合、
厂与厂合、厂与居民合、公用区和公用区合。1960年第一季度试点,4月份全面推广,
5月份巩固,形式上改造了一家一户分散的供电方式,但用户不安全局面严重。
1970~1971年, 青岛供电局第二次在全市推行“四合一”环形供电,将485个动
力户“四合一” 为125个大用户供电。由于“文化大革命”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遭到
破坏,全市不断发生严重事故。1979年7月29日至9月26日,接连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死亡8人。10月份,又接连发生带负荷拉刀闸、带地线合刀闸等5起恶性误操作事故。
为扭转不安全局面,青岛供电公司及时召开全市安全用电紧急会议,制定改进措施,
加强了用户安全用电大检查。
1980年5月, 在第一个“安全月”活动中,青岛电业局制定了《青岛地区用户安
全用电规程》、《电力定量器运行管理规程》,修订了电度表安装规程等规程、制度。
同时,举办各种培训班、学习班和电气技术讲座,培训人员2600余人次,还协助有关
主管局举办电工训练班8期。 通过培训,用户电工在电气理论和实践技术方面得到了
提高。
1985年12月底, 全市大中型电力用户已配备专职电工11600名,经青岛市劳动局
和青岛电业局联合组成的考试委员会考试合格,并颁发合格证书。1987年,全市共有
高压用户1020个,比1980年的700个增加31%,但安全水平提高,事故减少55%。
1988年,加强了对用户用电安全的全面管理、用电监察工作以及用户变电所的日
常管理工作。全年没有因为用户责任事故而造成电业系统的送电线路事故。
1989年,青岛电业局指导和帮助用户发现主要设备缺陷50余项,当年解决31项。
帮助用户开展防冻、 防火、防污闪、防小动物的“四防”安全大检查,在572个单位
中查出不安全因素1144项。结合系统停电,组织用户搞好线路清扫、电气设备的检修,
定期校验继电保护装置,搞好预防性试验,保证了全市用户的安全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