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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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的农业用电是从1957年开始的。 这一年农业用电量154万千瓦时,占全市
总用电量2.6127亿千瓦时的0.6%。 1962年农村用电量689万千瓦时, 占总用电量
3.2137亿千瓦时的2.1%。1970年,农村用电量3391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9.0021亿千
瓦时的3.8%。
1980年以后,农电发展较快。四县一区(胶县、胶南、即墨、崂山县和黄岛区)农
村用电量1.7119亿千瓦时, 占总用电量18.098亿千瓦时的9.46%。当时,四县一区93
处公社,有83处公社通电;共有生产大队3422个,有1971个大队通电;生产队15413个,
有9643个生产队通电。
1985年底,六县一区(即墨、胶县、胶南、崂山、平度、莱西县和黄岛区)农村用
电量4.2956亿千瓦时,占青岛总用电量26.3854亿千瓦时的16.28%。电灌面积183.7万
亩, 占24.2%。农村人均用电量120.8千瓦时。1988年,农村用电量63466万千瓦时,
其中农、 林、牧、渔、水利业用电量15381万千瓦时。这一年,农电输变电设施发展
较快。 年底, 有110千伏变电站5座,容量221000千伏安; 35千伏变电站58座,容量
254700千伏安; 配电变压器10419台,容量999248千伏安;输电线路1135.3公里,全市
乡镇全部实现通电,行政村通电率为95.59%。
1990年,青岛市属各县(市)、区农电建设步伐加快,农村用电量142773.2万千瓦
时,占全社会用电量410778万千瓦时的34.757%。各县(市)、区110千伏网架结构基本
形成,先后建成了平度洪山110千伏和即墨太祉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适时改造了平
度、 胶州9条迂回供电线路。行政村通电率为97.2%。到1992年3月底,全市实现了村
村通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