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用电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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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1914年,青岛未设专门用电机构。1915年1月1日,日本人将青岛电灯厂改
为青岛发电所,设营业系管理用电。1923年5月至1942年9月,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初期设总务科营业股,后设营业部。1942年10月,华北电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支店仍
设营业部,至1945年改设营业课。1946年9月5日,青岛电厂设用户课和业务课掌管用
电。
建国后, 1950年8月15日青岛电厂改称青岛电业局,下设营业科管理用电。1952
年11月15日,营业科改称业务科。1953年,为了加强对各工厂用户电力安全监督和推
行节约用电,成立了青岛市安全节约用电委员会,1954年改称青岛市供用电委员会。
1954年9月17日,青岛电业局业务科改为营业所。1957年9月17日,青岛电网管理所和
青岛营业所合并为青岛供电管理所,下设用户服务科、用户监察科、承装工程队,对
外办理有关业务。1958年6月1日,青岛火力发电厂下设营业所管理用电。1958年10月,
青岛电业局仍设供电所管理供电、 用电业务。1961年4月13日,青岛供电所下设营业
处管理用电。同年4月,成立了青岛市节约用电办公室,开展全市性节约用电工作。
1966年10月, 青岛供电局下设营业处管理用电。1969年11月7日,营业处改称营
业连。 1972年7月1日,青岛供电局改称青岛供电公司,改营业连为营业处。1976年7
月17日,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工交办公室通知青岛市节约用电办公室改为青岛市三电
(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群众办电)办公室。
1978年11月1日, 青岛供电公司成立用电管理科,与原有的营业处共同管理用电
业务。1983年4月,青岛电业局机构改革,将原供电公司用电管理科改为用电管理处,
与青岛市三电办公室合署办公。
1985年2月16日, 青岛市经济委员会、青岛电业局贯彻山东省经济委员会、山东
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加强“三电”工作的通知精神,确定青岛市三电办公室改为青岛市
经济委员会三电办公室。三电办公室既是经委的三电管理机构,又是电业局的职能部
门,负责全市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用户安全用电管理由青岛
电业局用电管理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