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供电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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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在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变电站员工既是运行值班人,停电检修时也是
检修人。当时值班制度是两班制,每班12小时。线路运行巡视设台东和沧口两个点,
线路巡视人员兼负急修工作。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资源委员会接管后,各变电站增加
运行值班1人,实行轮休制。
建国后,青岛电业局从1951年起贯彻了“安全第一”方针,制定和实施安全作业
规程、运行操作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三大规程,检修、安全工作有章可循。1956年,
青岛电业局优秀巡线工王希山创造了先进巡线法。 在变电运行方面, 沧口变电站于
1956年取得了安全运行2900天的出色成绩,被电力工业部命名为“青年变电站”,站
长郭步仁出席了全国青年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958年“大跃进”以后,
由于供电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造成设备缺陷多,事故率上升。1961年以后的三年调
整期间,重点实施运行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运行情况大为好转,并涌现出优秀巡线
工黄佳诚,总结推广黄佳诚巡线法。“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种规章制度被冲击、破
坏,“安全第一”的方针遭到批判,正常的生产秩序被打乱,供电运行水平降低。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供电生产秩序逐步正常。1988年,结合企业全面整顿,建立健
全了各种规章制度。
变电运行工作 50年代变电运行、线路运行与检修均由供电科或供电工区管理。
1957~1958年变电运行、线路运行和检修分开,设立变电工区、线路工区、修试所、
修验场等二级机构,变电工区专门负责变电站运行,至1990年。
1990年青岛地区有220千伏变电站6座,110千伏变电站6座,35千伏变电站12座。
其主管车间是变电工区。 各变电站设有站长1人和运行值班6人、8人、10余人不等,
站长负责变电站的全面运行与管理工作。
变电站的运行工作主要有:(一)主要设备的运行符合标准,如主变压器运行标准、
电容器运行标准、蓄电池运行标准、消弧器运行标准等。(二)巡视检查主要是对变电
站的仪表和所有运行设备进行正常的巡视, 运行中的仪表每日9∶00、12∶00、15∶
00、20∶00各记录一次,每月5、15、25日1∶00—24∶00记录典型负荷,并向调度所
报送全天运行日志。 220千伏变电站运行每小时记录一次,每月1、5、25日对设备运
行正常巡视。此外,还有定期夜间熄灯检查,在大风、雷雨前的特别检查,大修后的
专门巡视检查等等。(三)倒闸工作的管辖,调度操作命令的接受和汇报,操作票以及
有关设备的操作等。(四)正常的运行定期维护,包括交接班的规定和日常维护,如清
扫控制盘面、配电盘背面、蓄电池的日常维护、测量直流系统和交流照明系统绝缘电
阻,避雷器的投入与脱离,瓦斯继电器的清扫等等。(五)对各种设备发生异常及事故
处理,平时的培训和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现场考问、事故预想等。
变电站值班制度 解放初期为两班制,1950年改为三班制,1956年后逐步改为24
小时制,较远的变电站改为48小时、96小时制,夜间可以休息。1960年前后,曾对大
港、台东、四方、四流路等变电站试行过无人值班(即集中值班),当时值班人员集中
在大港变电站。但由于三遥技术(遥控、遥测、遥讯)不过关,不久名存实亡,又恢复
了原值班制度。220千伏变电站属枢纽站,其值班制度为24小时监盘制。
1990年起,青岛电业局加强变电值班管理,在各等级变电站设值班长和正值班员。
220千伏变电站分三值运行,设正值班3人,负责3个班的运行及管理; 110千伏、35千
伏变电站分两值运行。 各值设正值班员1人,负责当班的运行操作、管理、倒闸操作
及事故处理工作。
供电线路运行 从1985年起青岛电业局供电线路的管理体制是块块管理,下设第
一线路工区、第二线路工区、崂山供电局和黄岛供电局。
供电线路的运行管理主要是: (一)线路的防护。主要是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外力破
坏,如土石方爆破、开挖建筑工程、树木等对电力线路造成的破坏。(二)供电线路的
巡视与检查。分为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夜间巡视、故障性巡视和登杆巡视。定期巡
视,10千伏~220千伏线路每月一次,低压线路每半年一次;特殊巡视,主要在气候剧
烈变化或发生自然灾害,线路超过负荷和其他情况下的特殊巡视检查; 夜间巡视,主
要是为了检查导线联接处的发热情况或绝缘子的污秽放电情况; 故障性巡视,主要是
为了查明线路发生故障、接地、短路、跳闸的原因和故障点; 登杆检查,主要是为了
弥补地面巡视不足而对杆、塔上的部件的巡视检查。(三)线路设备运行状况符合标准。
如在运行中发现了缺陷,凡是超过规定要求的主要缺陷应立即进行处理,一般性缺陷
可以暂缓或结合停电检修时处理。(四)技术管理。因为供电线路设备分散在四面八方,
要做到情况明,必须要有各种技术资料,如有关规程、技术资料、生产技术揭示图表、
线路维护和检修技术记录、设备缺陷记录等等。
建国后青岛电业局一直采用线路运行巡视负责制,即把线路设备巡视落实到人。
由于电力电缆专业性较强,80年代以来至1990年主要采取运行、检修统一管理,具体
由第一线路工区负责。配电变压器主管单位都设有专人负责运行和检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