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配电网与低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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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 建国前青岛配电系统的高压为3.3千伏、 三相三线制,并有昼夜供电和
晚间供电(两线)两类,线路密集于市区之内。郊区供电,东至湛山、浮山所、田家村,
北沿四流路至沧口、 李村,最远到城阳、即墨,西、南则尽于海,其间东约8公里,
南北约50公里。 3.3千伏线路长度213.156公里,其中架空线路为176.538公里,电力
电缆为36.618公里。在青岛市区,特别是市南、市北一带高压配电线广泛采用地下电
缆,配电变压器装置在人行道的封闭式铁塔内或架空铁塔平台上; 在市内中山路用电
量较大而集中的区域, 设有中山路、德县路两个地下配电所,高压为3.3千伏、低压
为110伏。
建国后,随着用电量的增加和配电范围的扩大,原有的供电形式已不能适应用电
的需要。 特别是1958年以后,市郊工农业用电的迅速增长,3.3千伏配电系统已不适
应较远距离的供电要求,加上设备陈旧、绝缘老化、电压质量很差。为了保证供电质
量, 从1958年开始将3.3千伏配电系统升压至10千伏供电。1959年将北部地区基本改
造完毕, 南部地区建起四方抚顺路变电站。至1966年,青岛地区3.3千伏配电系统全
部升压为10千伏供电 (第二发电厂直配线和青岛发电厂至国棉三厂直配线除外,但不
久也拆除停用) 。随着升压工程的进行,对原有陈旧的配电装置也进行了更新改造,
淘汰了夜电高压线,取消了中山路、德县路两个配电所。同时更新了青岛地区配电系
统的设备,合理地布置了供电区域,为后来安全、经济供电和扩大供电范围奠定了良
好的基础。
青岛地区配电系统逐年扩大,至1986年12月底,全市共有10千伏配电线路7641.2
公里,市区886.0公里;配电变压器9323台,总容量80.1万千伏安,其中市区2320台、
15.44万千伏安。
1990年,全市配电线路增至8693.7公里,其中市区1015.8公里; 共有配电变压器
11030台,总容量113.94万千伏安,其中市区1532台、24.21万千伏安。
低压网 建国前,青岛低压网络是220伏和110伏低压动力和照明用电。1949年全
市有低压线396.789公里,其中电缆14.10公里; 配电容量为4.44万千伏安,配电变压
器大部分为日制小容量单相变压器,装置地点分散,供电半径小。
建国后,随着低压负荷的增加,供电方式已不适应用电需要。从1958年起,在对
配电系统进行改造的同时,也改造了低压网络,低压供电电压由原来的220伏和110伏
改为三相四线制,动力为380伏、照明为220伏。并将配电变压器进行了调整合并,安
装容量相应加大,线路装置也相应简化。1966年,在高压配电网络全部改造完成的同
时,也完成了低压网络的改造。
随着低压用电量的增加,低压线的长度和配电容量也相应增大。至1985年底,配
电容量为12.67万千伏安,低压线延布长度1500多公里。
截至1990年, 全市配电容量为113.94万千伏安,低压线路增至13359.5公里,其
中市区配电变压器1532台24.21万千伏安,低压线路2099.1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