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检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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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青岛四方发电厂于1951年6月制定了《发电设备检修规程》,9月,组织
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和考试,并正式执行。对发电设备的检修,按照检修项目、规模、
工期、资金来源等,分为大修、小修和临修。对于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的大、小修
的期限,按中央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水利电力部颁布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
规》要求,依照《电业检修规程》执行,并做好检修记录。
1952年6月,青岛四方发电厂采用先进的快速检修法进行炉、机大修。在2号机大
修中, 计划11天,实际用7天。6号炉大修,计划18天,实际用14天。3号机大修,计
划15天,实际用9天。7号炉大修,计划18天,实际用9天20小时。特别是7月10~17日,
对8号炉的大修,由于推行了快速检修法,仅以7天18小时就超额完成了大修任务 (大
修内容除基本检修项目外,还有防渣箱和省煤器两项改进工程) 。检修日期比中央燃
料工业部规定的基本检修最低日期18天提前10天零6小时, 创造了华东电业新纪录。
为此,受到华东军政委员会工业部和华东电业管理局的通报表扬。
1958年8月, 青岛国棉一厂、二厂、五厂、六厂自备发电所划归电业系统后,即
参照水电部检修标准和青岛第一发电厂的检修规程,编制了各自的检修工作现场规程。
“大跃进”中,青岛第一发电厂由于忙于连续扩建,无暇顾及设备检修和稳定现
场生产秩序,职工疲惫不堪,更谈不上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从1960年5月开始,
事故多,煤耗大,成本高,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管理混乱,群众生活安排和劳逸结合
不好, 生产积极性受到影响。当时,该厂有9台机组,1960年12月18日因缺煤发生全
厂停电事故,使全市工业生产停顿,连钢铁生产也失去了电源。这次全厂停电20余分
钟,全部恢复送电延续了6天之久,这一事故对外限电180余万度。有些设备零部件缺
损而带病运行,有的设备接近瘫痪或已瘫痪。13号炉由于运行管理不善和设备本身缺
陷,1960年10月和12月发生了两次水冷壁管结垢而爆管,损坏炉管54根。由于不认真
执行规程制度, 经常低汽压、低汽温、低周波、高汽温、高汽压运行,继1959年6号
机损坏三段叶片之后, 1960年6号、7号机再次折断拉金叶片。12月18日,7号机一次
打掉动静叶片5段。 这些设备带病运行,只能达到额定出力的60%~70%,严重威胁安
全经济发电。汽机垮掉1/2,锅炉垮掉1/3,设备内脏发生了问题,伤了元气,使恢复
工作付出了很大代价。当时煤耗应为520元/千瓦时,由于片面强调多发多供,忽视了
发电设备的维护检修,为了暂时多发一度电,造成实际煤耗上升为610克/千瓦时。整
个乙站5~8号炉长期放“红灰” ,锅炉房零米层煤粉飞扬、能见度极低,火灾频繁;
丙站唯一建成的10号机和13号炉也存在九大缺陷和十大缺陷,经常带病运行,虽先后
多次检修,耗费了大量精力,但仍缺陷成堆,事故障碍频繁。
1961年,青岛发电厂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迅速从面临忽视
运行生产,忽视机组检修,只顾扩建机、炉所带来的被动局面中扭转过来,重新安排
生产力量, 认真地逐步扭转几年来所造成的严重局面。发电量从1960年的6.1亿千瓦
时下降到1962年的3.5亿千瓦时,下降幅度达42%,从而得到了喘息时机,重新组织队
伍,把发电安装工程处的所有力量都充实到已成空架子的检修队伍中去,对9机、9炉
每年都进行轮番检修。
1962年,以彻底改善设备状况为重点,进行了修一台保一台的恢复性检修。1962
年8月至1963年6月决定10号机、13号炉暂停使用,给以妥善保护。1963年,在确保安
全的基础上以恢复经济性能为重点进行了经济性检修, 安全生产日益好转。 1963~
1964年, 创造了420天无事故纪录。10~12号炉效率达到92%,9号炉效率达到90%,5
~8号炉也由68%提高到78%,系统汽耗由5.4千克/千瓦时下降到4.9千克/千瓦时;煤耗
由1961年的670克/千瓦时降至1965年503克/千瓦时; 成本由1962年的36.56元/千千瓦
时下降到1965年的21.36元/千千瓦时。
“文化大革命”中,青岛各发电厂的检修制度无人抓,检修人员流动大,检修材
料供不上,检修质量很差。这期间,虽也以会战的形式检修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并
从外单位大量借用人力,但由于技术力量弱,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检
修后的炉、机在试运行中或投入运行不久又出故障。1974年,青岛发电厂大修14号炉,
工期拖了58天。 1975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发电厂没有1台一类设备。青岛发电
厂除主变压器和1台发电机外,其他炉、机也没有一类设备,设备完好率仅占81.4%。
1977年,各发电厂开始整顿检修管理,提出“锅炉主动,电厂主动”的意见,检
修工作逐步按照规程标准进行。 1978年,青岛发电厂共大修锅炉5台,总工期计划66
天,实际用57天,提前9天; 大修汽轮发电机组4台,总工期65天,实际用51天,提前
14天。此外,小修锅炉12台次,小修汽轮机发电机组12台次。通过检修,设备健康水
平有所提高,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7.5%,设备事故明显下降。
1980年,青岛发电厂按照“到期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继续加强检修管理,
从检修准备到检修标准、 检修工艺,坚持三级验收制度和修后总结,对7号、11号、
12号、13号、14号锅炉和9号、10号、12号、4号汽轮发电机组进行了大修。同时,小
修锅炉12台次、汽轮发电机18台次,消除了设备缺陷,进一步提高了设备的健康水平。
1982年6月28日至8月10日, 黄岛发电厂1号机组大修,计划46天,实际40天,提
前6天。修后解决了过热器汽温低的重大缺陷,使主蒸汽汽温提高20℃。
1983年6月,在山东电力试验研究所的帮助下,黄岛发电厂在对2号机组大修中采
取堵部分喷嘴,调整动、静通流面积的办法,使汽机高压缸内效率由74%提高到77.8%,
热耗率下降35Kcal/千瓦左右。3号给水泵通过改变导叶型线等措施,使其成为高效泵,
水泵效益由67%提高至78%,居国内先进水平。
1985年,青岛发电厂和黄岛发电厂都对检修机构、技术力量作了调整,将原来分
散于各专业的检修人员集中起来,成立检修大车间,以加强领导。按照规程要求,重
点抓住检修工作中几个主要环节,全年达到无设备事故。黄岛发电厂一类设备达到50
%,青岛发电厂一类设备达到74.19%。两个厂的主要设备完好率都达到了100%。
1986年黄岛电厂在进行机组大修中首先试行“网络计划技术”,以网络图的形式
揭示大修工程各个项目及工序之间的相互关系,控制大修的计划进度,并陆续被各电
厂采用。至1990年底,该项技术仍在历次大修中应用,且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