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运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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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9月, 青岛电厂四方发电所设置运转股,专管运行工作。值班制度实行三
班制,后改为四班10日轮休。锅炉、汽机、电气各部分沿用“部门自行协调制” (即
炉、机、电之运转各不相涉)。1947年4月,改由值班工程师总负责制,锅炉、汽机、
电气统一由值班工程师指挥。
1950年9月,值班工程师改称值长,值班制度改为三班半制4日轮休,工作时间:0
∶00~8∶00时,8∶00~16∶00时,16∶00~24∶00时。运行人员由各分场管理,值
长指挥运行生产。同年10月,四方发电厂制定《运行规程及注意事项》、《值班巡视
制度》、《交接班检查制度》等运行管理制度。
1952年10月,青岛发电厂在锅炉分场试行“科学安全运行工作法”,即运行人员
在巡回检查时,发现设备缺陷,就挂牌标明,检修人员根据牌示的缺陷进行处理。到
11月底,运行人员共发现设备隐患615处,其中重要设备隐患9处,普通设备隐患39处。
1953年,各分场又组织绘制了操作程序和模拟图。厂部制定出“合理分工进行工作”、
“周全而分清责任的交接班”、“科学分配时间,有路线地进行巡回检查”和《操作
手册》等制度、方法,成为以后“两票三制”的雏形。第四季度,青岛发电厂修订了
运行规程, 并从1954年1月起,对车间主任和科长进行了考试,合格者由局长颁发规
程考试合格证书。
1954年4月, 青岛发电厂根据积累的资料,对炉、机、电负荷涨落对于煤耗、汽
耗、产汽率等相互关系的规律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现场计划定额(也叫“小指标”),
开始了班组之间、部门之间的“小指标”竞赛,成为以后运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956年4月, 青岛发电厂生产技术股设置运行组, 负责运行管理的研究工作。到
1959年,总结制定出交接班制、工作票制、巡回检查制、定期工作票制、倒闸工作制、
停送电联系单、有效期工作票夹、第一种工作票夹、第二种工作票夹等“三票六制”。
1958年以后,运行管理工作推行“三包一贯制”,即运行人员不仅包运行,还要
包检修,包一些基建安装工作,人员不足,就从其他部门调入补缺,打乱了运行工作
秩序,降低了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再加上设备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多,浪费
与损失严重。
1958年8月, 青岛国棉一厂、二厂、五厂、六厂的自备发电所划归青岛火力发电
厂领导后,各发电厂的运行管理采用青岛第一发电厂的规章制度,生产班次仍沿用国
棉各厂的三班制班次时间:早班6∶00~14∶00时;中班14∶00~22∶00时;夜班22∶00
时~次日6∶00时。
1961年,按照全国西安电业会议提出的贯彻“两票三制”的要求,青岛第一发电
厂根据具体情况,修改、制定了“两票六制”,即操作票、工作票、交接班制、巡回
检查制、操作监护制、定期工作制、清洁卫生制、设备缺陷管理制,制定了操作程序
票103种。其他发电厂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制度。
1963年,青岛各发电厂的运行管理工作主要是规程的贯彻执行和运行人员培训,
学习、推广全国电力先进单位望亭发电厂的曲线和图表分析方法,建立了锅炉、汽机
运行情况的图表、曲线,推行了唐山电厂百次操作无差错的竞赛活动。在运行人员中,
开展了无交接班不满、无巡回检查不到、无操作调整不当、无缺陷漏掉、无定期工作
不做、无现场设备不洁的“六无”活动。各发电厂普遍开展了班组、车间、厂部三级
运行分析工作。 到1963年10月, 青岛第一发电厂取得了676天无事故的纪录。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电厂规章制度遭到了严重破坏,运行现场管理无章可循或
有章不循。在运行机构设置上,各电厂成立生产组,撤销科室和分场建制,生产组织
改为连队编制,各值改为排。1972年,青岛各发电厂根据上级要求,开始实施运行管
理并进行了规程的整理。同时,取消了1968年建立的运行连队体制,按照炉、机、电、
燃建立了分场。由于当时社会混乱,发电运行管理松弛,1974年3月9日,青岛发电厂
发生了12号锅炉顶棚、炉墙和钢架严重损坏的重大运行事故。
1977年以后,各发电厂普遍开展学习辽源发电厂“小指标”竞赛的经验,建立指
标考核和岗位责任制,抓了劳动纪律的整顿,使发电运行管理逐步走上了正规。1979
年2月22日, 青岛发电厂实现了自“文化大革命”以来的第一个百日无事故。
1980年9月4日, 黄岛发电厂第一台12.5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和400吨/时锅炉投产
发电,其运行管理体制、班次安排与青岛发电厂相同。这一年,青岛电业局印发了山
东省电力工业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当前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申运行
工作是发电生产第一线,加强运行管理,提高运行工作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值班
质量,是保证发电厂安全、经济生产的关键。
1981年4月, 黄岛发电厂开展了“小指标”竞赛活动,按炉、机单元下达考核指
标, 将定额分解到班组。1982年3月又制定了运行工作管理条例21条,对厂分管运行
工作的副总工程师和值长及炉、机、电、燃等各类人员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把“两
票三制”具体化,加强了运行管理。
1983年,青岛发电厂和黄岛发电厂按照山东省电力工业局部署,进行全面企业整
顿,认真审查、修订锅炉、汽轮发电机、电气、化学、输煤、水工等几十种现场运行
管理规程。
1985年12月,青岛发电厂和黄岛发电厂分别改革了运行管理体制,将原有的小车
间(分场)改为大车间(运行、检修),强化了运行指挥系统,加强了条块结合的组织实
体。同时分别举办专业培训班,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对工作票许可人和签发人进行
审核和整顿,通过专业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1986~1990年,青岛各电厂结合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开展的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活
动, 不断加强运行工作, 普遍建立完善了《电气运行规程》、《汽机运行规程》、
《锅炉运行规程》、《燃料运行规程》和《化学运行规程》等,使现场运行管理工作
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