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青岛第一棉纺织厂发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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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一棉纺织厂(原大康纱厂)自备发电所由日商于1921年10月开办。安装1250
千瓦汽轮发电机组2台、2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台,总容量5000千瓦。1937年抗日战
争爆发后, 青岛市政当局在撤退前将该所发电设备炸毁。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
青岛后, 即着手在该所新装了日制8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台、 35吨/时锅炉3台。
1945年日本投降后,青岛由南京国民政府接管。该所当时虽然有3炉1机,但其实际发
电出力仅3800千瓦。为保证发电稳定,通常与青岛发电厂并网发电,除该厂自用1600
千瓦外,剩余部分经青岛发电厂输电线外送。
1949年6月, 青岛市人民政府接管该发电所。建国后改称青岛第一棉纺织厂发电
所。 1958年8月, 该发电所改称青岛第二发电厂, 划归青岛火力发电厂统一领导。
1959年11月,在第二发电厂加装由青岛汽轮机厂和青岛纺织机械厂制造的6000千瓦汽
轮发电机组1台,1961年1月投入运行,1967年停运拆除。1972年在原6000千瓦机组位
置上安装了青岛发电厂二车间拆下的2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 同年11月投入运行,
1978年退出运行。 1980年8月,青岛第二发电厂重又移交给青岛第一棉纺织厂后,停
止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