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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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年11月德国帝国主义强占胶澳后,为了供德军设施和官署照明用电,德国企
业主朴尔斯曼于1898年在青岛现天津路与河南路交叉处附近搭设简易厂房,装设50马
力引擎发电机两部开始发电,发电容量75千瓦,此为青岛电业之肇始。德国帝国主义
为了巩固其殖民统治,长期掠夺青岛的资源,先由德商库麦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后由
德国驻胶澳总督府出资, 于1900年在青岛市今广州路3号新建“青岛电灯厂”,1903
年10月建成,装设2台170千伏安蒸汽引擎发电机组,开始向市区供电。1905年,增装
1台410千伏安蒸汽引擎发电机组,发电设备3机3炉,容量750千伏安(600千瓦),1906
年发电量为86.77万千瓦时。
1914年11月日本帝国主义侵占胶澳后,由青岛日本守备军递信部接管青岛电灯厂,
1915年1月1日,日本将青岛电灯厂改名为青岛发电所。1916~1922年,日本人先后安
装了800千瓦机组1台、1200千瓦机组1台、1500千瓦机组2台,将原德国人安装的3机3
炉全部拆除,至1922年底发电容量达5000千瓦。新建台东镇、李村水源地两变电所,
线路单线长度220.16公里,用户发展到6841户,最高负荷2420千瓦。
1922年12月10日北洋政府收回青岛发电所, 1923年5月27日,改青岛发电所为中
日合资“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后来,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增装发供电设
备,并于1934年10月勘建、1936年12月建成四方发电所,发电容量35000千瓦。此间,
华人侯绣屏发起招股,1932年于平度创办明星电灯厂。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四方发电所3台发电机和配电设施被炸毁。1938年1
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 一方面修复四方发电所,使发电能力恢复为26500千瓦,另
一方面将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发电设备陆续拆往山东各地。1941年11月所有设备
拆迁一空,原地点改为“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办事处”。1945年日本投降后,南
京国民政府经济部鲁晋豫地区特派员办公处派员会同青岛市政府正式接管青岛电业,
改称“经济部接管青岛电厂”。1946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资源委员会接办后,
改称“行政院资源委员会青岛电厂” 。1949年6月,青岛四方发电所有3机8炉,设备
容量35000千瓦;大康、钟渊等4处纱厂自备发电所设备容量21300千瓦。全市共有20千
伏公用变电站10座,主变压器容量45600千伏安;用户自备发电所7座,容量17250千伏
安;20千伏输电线路6条,110公里;3.3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604公里;各类用户43899户,
最高负荷28600千瓦,负荷率48.3%,线损率21.25%。
青岛解放后,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1952年与1949年相比,线损率降至8.77%,
负荷率提高到68.4%,年发电量2.1亿千瓦时,为1949年的1.74倍; 全市人均用电量由
44.5千瓦时提高到74.3千瓦时。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军工对电力的需要,1952
年开始架设第一条白沙河至胶县20千伏输电线路。 “一五”期间,共架设5条20千伏
输电线路103.5公里; 扩建新建台东、四方、白沙河、四流路、沧口等变电站;国棉一
厂、 五厂、六厂、二厂发电所先后与青岛电网并网。1955年投资332.9万元在青岛发
电厂增装捷克产42吨/时锅炉1台;1957年投资263万元安装第一台国产6000千瓦汽轮发
电机组,年底,全市发电设备容量6.03万千瓦、年发电量2.91亿千瓦时,20千伏变电
站12座、 容量90585千伏安,20千伏输电线路264.8公里,配电线路772.1公里、线损
率7.01%, 最高负荷4.5万千瓦、负荷率7.37%,工业用电量2.29亿千瓦时、占全市用
电量87.9%,农业用电为154千瓦时、占全市用电量0.6%,此后逐年提高。
1958年,青岛发电厂安装12000千瓦发电机组两台,75吨/时锅炉3台;1959年,安
装6000千瓦和12000千瓦发电机组各一台;1960年安装25000千瓦发电机组1台、120吨/
时锅炉1台。 3年间,新增5机4炉,总投资7218.9万元,装机容量67000千瓦,为建国
前的1.91倍。同时,青岛地区电网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各县电业均有所发展,输
电系统由20千伏升压为35千伏, 配电系统由3.3千伏升压为10千伏,还新架设了四流
线等6条35千伏输电线路共55.98公里,改造和扩建了原20千伏输电线路和变电站。
但此间因大搞简易发电,超铭牌容量发电,企业管理混乱,设备损坏严重,给安
全经济发供电留下许多隐患。1960年12月18日,青岛发电厂发生全厂停电20多分钟的
严重事故,对外限电180余万千瓦时。这一年青岛电业局发生事故328次,生产遭受很
大损失。
1962~1965年,青岛电业系统深入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
整顿企业,加强管理,认真检修和改进发供电设备,提高设备的经济性能和生产效益,
使生产面貌焕然一新。这期间投资1594.8万元对青岛发电厂扩建工程遗留项目进行填
平补齐, 并将1961年下马的1台25000千瓦发电机和1台120吨/时锅炉重新安装投产。
1965年底,青岛发电厂拥有发电设备10机10炉,装机容量13.3万千瓦,其中建国后装
机9.8万千瓦,为1949年的2.8倍。供电设备有35千伏变电站9座,容量11.4万千伏安;
35千伏输电线路21条, 246公里; 10千伏配电线路570公里。 电力系统固定资产原值
13501万元, 比1949年增长14.6倍。 发电量6.69亿千瓦时,线损率3.93%,最高负荷
10.65万千瓦,负荷率71.8%。工业、农业、市政生活用电量分别占全市用电量的86.2
%、1.7%和11.5%; 全市人均用电量197.5千瓦时/年。是年,青岛电业局首次实现无事
故纪录293天。
“文化大革命”时期,电业管理秩序被打乱,青岛发电厂原计划1967年安装的一
台25000千瓦发电机组, 直拖至1970年底才竣工投产。但由于“安全第一”的方针深
入人心,绝大多数职工都能坚守岗位,做到不停产不停电,维持了必要的电力供应。
70年代初期,青岛市为适应战备需要,投资1808.7万元,先后建成楼山发电厂和
崂山发电厂解决电力不足; 1973年8月12日,两电厂22900千瓦和6000千瓦燃汽轮发电
机组分别投产并网发电。 1975年4月13日,全长140.7公里的潍坊到青岛220千伏坊青
线超高压输电线路投入运行,青岛电网与山东电网联结,从此结束了青岛市孤立电网
的历史。同时,建成220千伏黄埠变电站和一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1978年底青岛市
发电装机容量18.75万千瓦,变电站15座,容量56.34万千伏安;输电线路528.6公里,
发电量12.49亿千瓦时, 供电量17.21亿千瓦时,线损率5.10%,最高负荷26万千瓦,
负荷率54.81%。 工业、农业、市政生活用电量分别占全市用电总量的79.63%、7.94%
和10.5%,全市年人均用电量453.5千瓦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缓解青岛市及所辖县区电力供应紧张局面,1978年黄
岛发电厂开始进行一期工程建设。 1980年9月和1981年12月两台12.5万千瓦发电机组
先后并网发电, 总投资15247.5万元,使青岛地区增加发电容量25万千瓦。同时,新
建、 扩建一批220千伏、35千伏输变电工程。随着大机组的投产,青岛电力系统的一
些低效率、高消耗的老设备逐渐淘汰。1979~1982年,青岛发电厂报废3机4炉。1984
年和1985年,分别停用、拆除崂山发电厂和楼山发电厂。在此期间青岛电力系统深化
企业改革,加强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落实反事故措施,使安全生产取得明
显成绩。1982~1985年,黄岛发电厂、青岛发电厂、青岛电业局分别创518天、615天、
303天无事故纪录。
1985年青岛发电厂、黄岛发电厂和青岛电业局有输电线路51条,760.9公里;变电
站19座, 总容量95.6万千伏安; 配电变压器757台, 总容量12.67万千伏安。配电线
1159.7公里, 用户70025户。供电量24.03亿千瓦时,线损率4.09%,最高负荷36.4万
千瓦,负荷率84.6%。工业用电量19.01亿千瓦时,占全市用电总量74.06%,工业每千
瓦时产值5.22元;市政生活用电量2.87亿千瓦时,占用电总量10.88%;全市人均年用电
量446.3千瓦时。 改革开放使农电建设取得较大发展,1985年底青岛市六县一区有变
电站48座, 主变压器容量34.4万千伏安,配电变压器容量72.99万千伏安,高压线路
8250.7公里,低压线10619.2公里; 161个乡镇通电,占乡镇总数的99.4%;5133个
行政村通电, 占行政村总数的84.2%。这一年,农村用电量4.30亿千瓦时,占全市用
电总量16.28%,人均年用电量120.8千瓦时。
随着全市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电量迅速增长,电
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1980~1987年,青岛市工业总产值递增速度为13.61%,而发供
电量递增速度只有8.06%, 电能弹性系数仅为0.59, 制约了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
1985年第四季度,山东省电网分配给青岛市负荷33.4万千瓦,缺电严重,不能满足生
产和居民生活需要,在用电高峰时,不得不拉路限电,严重影响了部分地区居民生活
用电,群众意见很大。这一年,拉农电线路4618条次,13398小时;拉工业线路2646条
次,5814小时; 合计拉路7264条次。1987年12月,山东省分配给青岛市最高负荷40万
千瓦,供电比实际需要缺15~20万千瓦,拉路限电未能得到缓解。
1987年后,青岛市人民政府和电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一是
抓开源,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青岛市经委、财政局、电业局等6个单位,制定了对
余热发电和背压发电实行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鼓励和调动有条件的工厂、企业进一
步搞好余热、背压发电。1987年,平度、胶南、胶州、莱西、即墨等地方发电厂问世,
有15台小发电机组投产,装机容量3.82万千瓦,约占山东省分配给青岛市用电负荷的
1/10,年发电量5750万千瓦时,创产值2.88亿元。与此同时,根据青岛国民经济发展
需要, 黄岛发电厂扩建二期工程,安装2台由苏联进口的21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总
投资8亿元人民币,由国家和青岛市共同投资建设。第一台21万千瓦机组 (厂编号为3
号机组) 于1987年12月15日奠基开工建设。二是抓节流、强化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和
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1987年底, 青岛地区电网已安装电力定量器241台, 控制负荷
23.07万千瓦,负荷控制率56%。
1989年12月13日,黄岛发电厂扩建二期工程第一台21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并入山
东省电网,12月25日正式移交生产,比国家计划提前半年完成任务,在全国同类机组
中,属工期最短的单位之一。1990年4号机组安装,在认真总结3号机组施工经验的基
础上,加强计划管理、质量管理和施工组织,仅用8个月时间就于1990年11月2日并网
发电。 至此,黄岛发电厂二期工程全部建成,装机容量67万千瓦。与黄岛发电厂4号
机组相配套,新建、扩建了220千伏胶州变电站、沧口变电站、黄埠变电站; 架设220
千伏“岛胶沧黄” 输电线路,全长117公里,途经黄岛、胶州、胶南、即墨、崂山、
沧口六县(市)、区,缓解了青岛市严重缺电局面,提高了供电能力。
1990年底, 青岛电业装机容量92.14万千瓦,年发电量402213.6万千瓦时。其中
青岛发电厂发电量76.116万千瓦时,黄岛发电厂发电量287481.9万千瓦时,地方电厂
发电量20789.8万千瓦时,企业自备及余热发电量17545.6万千瓦时,统调电网最
高负荷64.3万千瓦时。在搞好发电的同时,青岛的供电事业也相应得以发展。共建有
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59条,2515.4公里。其中35千伏线路132条,1458.8公里;
110千伏线路17条,459.5公里; 220千伏线路10条,597.1公里。由于加强了线路的管
理, 线损率仅为4.83%。 另外青岛电业局还建有35千伏及以上变压器365台,总容量
284921千伏安。其中35千伏变压器331台,容量1276215千伏安;110千伏变压器26台,
容量613000千伏安;220千伏变压器8台,容量960000千伏安。发供电能力大幅度提高,
缓解了青岛电力的供需矛盾,1990年社会总用电量410778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
311190万千瓦时, 农、林、牧、渔、水利业用电量14096万千瓦时,建筑、交通等其
他行业用电量42260万千瓦时,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量43232万千瓦时,人均年用电
量达573千瓦时,比全省人均用电量高出34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