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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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青岛市化工企业初步制订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备品备件管理制度、设备
维护保养制度等。“大跃进”期间,设备管理制度受到破坏。1961年,恢复、建立一
些设备管理基本制度,后逐步建立、修订设备预修制度、设备事故处理制度、润滑油
使用规程、大修管理制度、检修移交和验收制度等。1963年,开展设备升级比赛,主
要化工企业制订主要设备的检修标准和水管锅炉检修规程,健全设备预修、设备事故
处理等五项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设备管理制度受到更为严重的破坏。1976年
之后,通过恢复性整顿,设备管理各项制度逐步恢复。
1979年,化工部颁发《化学工业机械动力工作条例》。青岛市化工企业根据“缺
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并结合清产核资建立固定资产设备
帐和设备档案,青岛市化学工业局所属12个重点企业建立全套的设备基础材料。80年
代中期开始,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相继制订《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设备动力管理
制度》等。《设备动力管理制度》包括设备动力职责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设备
维修管理制度,设备密封管理制度,设备技术基础管理制度,设备润滑管理制度,锅
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设备防腐管理制度,设备检查评级管理制度,设备事故管理
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备品配件管理制度,机械加工管理制度,工业建筑物、构
筑物设备基本管理制度,设备更新改造管理制度,设备选型购置管理制度,设备安装
验收管理制度,设备封存、报废管理制度,供排水管理制度,供用电管理制度,供用
汽管理制度, 设备统计管理制度, 引进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动力管理奖惩制度等。
1990年,青岛市各化工企业将《设备动力管理制度》修订为《设备动力管理标准》,
纳入企业标准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