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基层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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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直属基层企业的管理, 自两个公司的建立、合并到1978
年这段时间, 除“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严重破坏外,各单位对加强基层企业管理,采
取了许多措施,做了许多工作,对提高企业的素质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77~1978年,
按照大庆式企业的六条标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开展了工业学大
庆运动, 青岛电度表厂、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无线电二厂、青岛微电机厂、青岛磁
钢厂被命名为大庆式企业。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电度表厂、青岛微电机厂、青岛东
方红无线电厂被中共青岛市委员会、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命名为学大庆先进单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开始对企业进行恢复性整
顿工作。1979年青岛市无线电仪表局成立企业整顿领导小组, 由局长办公室负责具体
工作,按照有关整顿企业的十一项检查验收标准,制定了产品质量、设备管理、产品设
计、工艺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职工教育、财务管理、物资供应管理生产秩序
等十大类具体验收细则。1980年, 企业整顿由局长办公室移交节能办公室负责抓具体
工作, 全系统25个企业有24个达到恢复性整顿合格。青岛电视机厂、青岛东方红无线
电厂、青岛第三仪器厂被评为山东省先进企业。1981年, 青岛半导体器件三厂亦整顿
合格。通过恢复整顿,全系统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3816项,各种不同内容的岗位责任
制5621项, 三项定额(材料、工时、费用)4860项,整顿修改工装图纸3856项,基础管理
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企业素质明显提高。1981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局在恢复性整
顿的基础上, 组织了全面检查验收,分成三个小组对所属企业进行了检查和重点帮助,
从而结束了对企业的恢复性整顿工作。
1982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局成立了企业管理科(对外称企业整顿办公室),具体
负责企业整顿和加强企业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
全面整顿的决定》和省、市具体的部署,开始对28个企业分四批,按“五项工作”要求
进行全面整顿, 综合治理。第一批进行整顿的有6个单位,确定蹲点调查组到青岛电视
机总厂、青岛电度表厂具体帮助指导。经过整顿, 1983年9月,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
岛电度表厂、青岛微电机厂、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磁钢厂为全面整顿验收合格企业。
青岛电视机厂、青岛空调设备仪器厂经过补课于1984年2月批准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
这6个单位经过整顿, 厂级领导干部由整顿前的44人减到31人,平均年龄由50岁降低到
45.7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8人增加到14人,各项原始记录由整顿前的882项增加
到1244项, 计量点由327个增加到639个,规章制度由1049项增加到1430项,并开始进行
三项建设即: 建设一个又有民主又有集中的领导体制,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职工队伍,
建设一套科学文明的管理制度,创办“六好企业”。
1983年, 第二批8个单位进行全面整顿。经过一年的工作,1984年6月,经青岛市企
业整顿领导小组批准, 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照相机厂、青岛计数器厂、青岛第一仪器
厂、青岛无线电三厂、青岛无线电专用设备厂、青岛半导体零件厂为全面整顿验收合
格企业。 青岛电子元件一厂经过补课于同年10月批准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这8个单
位经过整顿,厂级领导干部由整顿前的57人减到42人,平均年龄由49.43岁降低到44.98
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6人增加到17人。各项原始记录由整顿前的1625项增加到2526
项,计量点由402个增加到584个。规章制度由40项增加到291项。并开始推行全面计划
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全面质量管理,全面人事和劳动管理。
1984年,第三批9个单位进行全面整顿。经过整顿,同年12月,青岛市企业整顿领导
小组批准青岛第四仪器厂、青岛热工仪表厂、青岛晶体管实验所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
1985年1月批准青岛压力表厂、 青岛电子元件二厂、青岛半导体器件二厂、青岛电子
元件五厂、 青岛无线电二厂、青岛电子元件三厂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这9个单位经
过整顿,厂级领导干部由整顿前的46人减少到33人,平均年龄由43.12岁降低到39.98岁,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8人增加到13人, 原始记录由整顿前的679项增加到850项,计量点
由165个增加到229个, 规章制度由1107项增加到2456项。在全面整顿验收合格的基础
上,青岛压力表厂、青岛热工仪表厂开始对工资制度、干部制度进行改革,实行了岗位
补贴、技术补贴、浮动工资和干部聘任制等,明显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1985年,第四批5个单位进行全面整顿。同年6月,青岛市企业整顿领导小组批准青
岛电唱机厂、青岛电子元件四厂、青岛半导体器件三厂、青岛半导体研究所为整顿验
收合格企业。9月, 青岛微电机厂、青岛电度表厂被评为企业整顿优秀单位,并颁发了
“企业整顿优秀单位”奖牌。1986年1月,青岛无线电厂被批准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
经过四年的全面整顿和综合治理, 直属28个企业,领导干部由整顿前的184人减少
到135人, 平均年龄由48.57岁下降到43.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28人增加到63人,各
项原始记录由整顿前的3186项增加到4620项, 计量点由894个增加到1456个,规章制度
由2196项增加到4177项。
在企业全面整顿和综合治理基本结束后,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成立了企业全
面整顿复查补课领导小组,对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内部经济责任制、技术进步、
经营管理、基础工作、经济效益等七个方面进行复查验收,重点复查了领导班子建设、
基础工作、内部经济责任制和经济效益。经过复查,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全面整
顿验收合格的一类企业有: 青岛微电机厂、青岛电度表厂、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电
视机厂、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照相机厂、青岛无线电三厂、青岛电子元件一厂、青岛
计数器厂、青岛热工仪表厂、青岛第四仪器厂、青岛空调设备仪器厂、青岛无线电专
用设备厂13个单位。基本合格的二类企业有: 青岛第一仪器厂、青岛磁钢厂、青岛半
导体零件厂、青岛电唱机厂、青岛晶体管实验所、青岛无线电二厂、青岛半导体器件
三厂、青岛电子元件三厂、青岛电子元件二厂、青岛电子元件四厂、青岛电子元件五
厂、青岛电子元件八厂、青岛压力表厂、青岛半导体研究所、青岛无线电厂15个单位。
没有不合格的企业。1986年全面结束了企业整顿综合治理任务。
在按“五项工作”要求全面整顿基本结束的基础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
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开始对企业抓管理、上等级(创国家特级、一、二级企业
和省级先进企业),全面提高企业素质,推行体制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
制。在1984年青岛电度表厂实行厂长负责制试点的基础上, 1985年先后批准了青岛电
器元件厂、青岛磁钢厂、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电视机厂、青岛微电机厂为实行厂长负
责制扩大试点单位, 并在青岛微电机厂实行了厂长任期(三年)目标责任制。经过三年
的试点工作,到1987年在全系统已逐渐形成了厂长负责制的局面。同时,开展了企业管
理上等级的工作。当年, 青岛电视机厂、青岛微电机厂、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电子元
件一厂、青岛电子元件三厂、青岛第一仪器厂被评为山东省省级先进企业。其中, 青
岛电视机厂、青岛微电机厂被评为国家二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