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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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以前, 该项工作是公司根据各企业审报的需用人数,进行综合平衡汇总,上
报青岛市劳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按计划进行招收。招收的新工人是否符合条件,主
要以体格检查是否合格为依据。在向社会招收的同时, 通过办理职工退职退休由子女
顶替招收部分新职工。
为了解决国营工业企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1977年,青岛无线电仪表局以青岛电器
元件二厂(248人)、第五仪器厂(172人)、第六仪器厂(103人)、磁性材料厂(164人)、
无线电专用设备二厂(169人) 、照相机配件厂(535人)、无线电四厂(370人)、前进消
防器材厂(300人) 等8个集体企业的名义(实际没有建立这些企业),分别为青岛电器元
件厂、显像管厂、第一仪器厂、磁钢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电度表厂、微电机厂、
照相机厂等8个国营企业, 招收集体职工2061人。鉴于当时企业劳动力不足,又从电度
表厂、电器元件厂、显像管厂招收的集体指标中, 分别分给青岛计数器厂(43人)、半
导体研究所(50人) 、电子元件一厂(291人)三个单位共计384人。从此,青岛电子仪表
工业系统有11个国营企业中有了集体性质的混岗职工。
1980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局在全市首先开始实行通过文化考试,择优录取招收
新职工。当年在报考的3400名高中毕业生中择优录取了1950人。改变了过去以体检是
否合格为主要依据的招工办法,明显地提高了行业新招职工的文化素质。
1983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开始对新招职工实行合同
制。当年,为8个单位招收了五年合同制工人444名。并从这年开始,不再执行通过职工
子女顶替招收新职工。
1987年, 青岛电子元件一厂、显像管厂、照相机厂三个单位在推行劳动优化组合
中,招收的752名集体所有制工人均转为全民所有制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