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砂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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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 青岛域内大小河流交错,海滩分布较广,河砂和海砂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胶
南、崂山、即墨、莱西及胶州等市(县),贮量约4.2亿立方米。
青岛解放前,砂的开采和使用处于无序状态,多为民间自采自用。开采方式系暴露
式采挖, 对河底和海滩的自然砂一般直接成堆装车,对河唇冲积砂的开采是先去土,展
开作业层后再采挖。
青岛解放后, 青岛市区的建筑用砂主要来源于崂山县的张村河、李村河一带。由
于乱采滥挖, 导致两条河流的堤坝和供水设施遭到严重破坏, 直接影响了城市供水。
1981年开始,青岛市政府先后下文关闭了上述区域的砂场。其后,陆续开发了崂山县的
土寨、松树庄和即墨县的新民、鳌山卫一带的沿海滩涂砂场。1983年, 即墨县鳌山卫
一带由于实行破坏性开发,资源浪费很大,个别业主毁林取砂,破坏沿海防护林,青岛市
政府决定将上述沿海滩涂砂场关闭。两年多的时间, 各沿海滩涂砂场为青岛市区提供
了大量的建筑用砂。其中,鳌山卫一带砂场向市区供砂约1600万立方米。1984年,经普
查和论证,开始开发利用大沽河流域的砂资源,作为全市主要建筑用砂供用地。大沽河
各砂场开发区域长60公里,自上游莱西县朴木镇至胶县李哥庄镇圈子村,分布在莱西、
即墨、平度、胶县等。大沽河的砂是建筑用优质骨料,符合国家标准,其中莱西县朴木
镇至胶县南沙梁一线主要产中粗砂,以下河段产中细砂;细度模数为1.2~2.6,最高为3;
含泥量为3%以下, 最纯净砂含量为0.8%;比重为1460~1510公斤/立方米。胶南县的红
石崖、灵山卫、积米崖、大湾等地的砂资源亦较丰富, 每年均有大量建筑用砂通过海
路运往青岛市区, 胶南县小口子海湾的大粒砂(粒度为0.3~0.4毫米,二氧化硅含量在
80%以上) 是屋顶施工的理想用料。1987年,胶南县有砂场13处,共产砂30余万立方米,
主要销往青岛市区和上海等地; 崂山县有砂场21处,年产砂约70万立方米,工业总产值
约254万元。
片石 石渣 片石也称碎石、乱石, 按其规格分为块石、甲级石、乙级石、地瓜
石;石渣也称米石、石子,一般为0.5~10厘米的石子,多用于房屋建筑、混凝土构件、
墙面装饰、铺设沥青路面等。
青岛解放前, 从事花岗石开采的各石场,在生产各规格料石的同时,也开采加工片
石和石渣。有的小石场专门从事片石的开采, 主要用于建房和垒墙。片石和石渣的开
采加工,完全靠手工操作,用钢钎凿眼,铁锤打石,人工罗石渣分类。

青岛解放后,1950年青岛市房地产管理局接管了中国石公司,更名为青岛建筑公司
采石处,开始利用下角料生产片石和石渣。1951年,胶州专署在胶南采石旧址上建立公
私合营红星土木建筑公司石场, 主要生产片石和石渣。1952年4月,青岛建筑公司采石
处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公司第一石厂。1953年4月,改为青岛建筑材料公司第一石厂,6
月分为青岛建筑材料公司第一、二、三石厂。其中, 第二、三石厂全部转产片石和石
渣。7月, 第三石厂并入第二石厂。1954年,第一、二石厂合并,定名为青岛料石厂,当
年生产片石37193立方米,石渣7163吨。1952年7月,公私合营红星土木建筑公司私有股
作价归公, 定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公司海西石厂;1953年,复更名为青岛建筑材料公司海
西石厂; 1954年共生产片石50014立方米、石渣1197吨。1958年,青岛建筑材料公
司海西石厂等4个单位并入青岛料石厂,使青岛料石厂共辖有山场11处,职工增至546名,
当年共生产片石19.3万立方米, 石渣4058吨。1958年5月,青岛市建筑工程公司采石厂
成立, 有职工217名,当年共生产片石2.1万立方米,石渣0.3万立方米;1962年3月,更名
为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采石厂,当年生产片石46845立方米,石渣17560立方米。1966年,
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采石厂的蛭石车间析出成立青岛蛭石制品厂, 在生产蛭石制品的
同时, 继续生产片石和石渣。年产片石34218立方米,石渣15116立方米。60年代中期,
各采石厂为提高生产效益, 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在破碎石子时开始使用破碎机,在石
渣分类时使用简易电力震动罗,一次可将石渣分成5种不同规格。
70年代初, 崂山县沙子口、王哥庄、北宅、中韩、惜福镇、夏庄、李村等临山的
社队纷纷成立石场,进行片石和石渣的开采加工;市区街道亦组织人员利用人防工程开
出的石头加工片石和石渣。1972年7月青岛房产局采石厂成立,主要生产片石。1973年
4月,青岛蛭石制品厂一分为二,分别成立青岛保温材料厂和第二采石厂(罗圈涧石场),
第二采石厂继续生产片石和石渣。 1977年, 青岛市共生产片石275664立方米, 石渣
336435立方米。其中, 崂山县各社队分别生产35135立方米、110000立方米,市区街道
分别生产15171立方米、118819立方米。
80年代初, 青岛采石厂、青岛第二采石厂和青岛料石厂合并成立青岛料石总厂。
1983年12月, 青岛料石总厂一分厂(大尧北山石厂)独立,成为青岛第一采石厂;二分厂
(四方大寨路石厂)定名为青岛第二采石厂。1985年,青岛第二采石厂转产,更名为青岛
建材四厂。由于市区各石厂受资源所限,片石和石渣的生产规模日趋缩小,而崂山、即
墨、胶南等各县的乡(镇)、村办石厂(场)发展迅速。1987年,崂山县有大小采石厂(场)
671个,职工总数27375名,产值占全县乡镇工业总产值的15%,居产业结构比重的第3位。
胶南县有采石厂 (场) 223个; 即墨县有采石厂 (场) 29个。 全年青岛市共生产片石
1153090立方米,石渣29297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