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石 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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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赵殷姓由云南迁来胶南, 立村(后称石灰窑村)烧石灰,距今已有600余年的历
史。烧制石灰主要方法为借坡挖洞筑窑,以柴草烧制,每窑次一般产石灰200~500公斤。
清朝末年, 莱西县望城镇、潭格庄亦建有石灰窑,采用当地的石灰石做料,一次性上足
料,用松柴烧制,烧成后拆除另装。
20世纪30年代, 烧制石灰开始采用煤炭做燃料,石灰产量迅速提高,每窑的产量平
均达1万公斤,有的窑户每年可烧三四十窑。40年代,胶南县七宝山村群窑密布,村民中
有专业烧窑的,有利用农闲烧窑的,石灰业已有较大规模。胶县的石灰生产多为砖瓦业
的附带生产项目, 专门从事石灰生产的窑业户仅有两家,石灰石自外地采购,以焖窑烧
制石灰,每窑烧制周期为7天(堆石1天,烧窑3天,冷却3天),装窑、出窑均靠扁担、大筐
手工操作。青岛各石灰窑(厂) 所需的原料多数利用当地资源,自采自用。胶南县各窑
(厂)主要采自七宝山、王台一带,以七宝山的石灰石为最佳;莱西县主要采自潭格庄、
柳连庄一带;其它县基本从周围各地购买。石灰的销售因受运输条件的限制,主要销往
本地、邻县及青岛市区,销往外地的多以设栈(点)方式销售,胶南县的敦信堂、承德堂
等6处堂号分别在胶县、诸城等地设栈销售石灰;销往本地的靠“等客上门”或集市销
售。
青岛解放后, 1950年青岛建筑公司窑厂成立,在生产砖瓦的同时开始生产石灰,当
年产石灰270吨。1951年10月, 青岛沪记公司窑厂在章丘县明水镇建成,利用当地丰富
的石灰石资源生产石灰,当年即生产石灰400吨。1952年7月,青岛建筑公司窑厂和青岛
沪记公司窑厂分别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公司第一窑厂和青岛建筑工程公司明水灰石厂。
是年, 明水灰石厂经改造后计有盆窑、瓮窑19座,年产石灰4134吨。同年8月1日,新生
窑厂、建设窑厂、劳工窑厂合并成立青岛建筑工程公司第五窑厂, 厂址设在原新生窑
厂, 生产设备有盆窑11座,瓮窑8座,当年产石灰6686吨,实现产值227324元。1952年该
厂因市商业局拟建沙岭庄仓库而停产搬迁, 1953年其全部资产、人员并入青岛建筑工
程公司第一窑厂。4月,青岛建筑工程公司第一窑厂和明水灰石厂分别更名为青岛建筑
材料公司第一窑厂和明水灰石厂。1954年1月18日,因明水灰石厂所产的石灰在销往青
岛时经常变质, 明水灰石厂将大部分资产和人员回迁至沙岭庄火车站附近的大沙路13
号, 更名为国营青岛建筑材料公司灰石厂,原厂为其分厂。8月,由于石灰销路不畅,明
水分厂撤销。11月1日, 青岛建筑材料公司第一窑厂和灰石厂并入国营青岛砖瓦窑厂,
成为第一车间和第四车间,当年其分别生产石灰2355吨和8022吨。同年,胶南县供销社
在七宝山建立石灰窑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1月23日, 胶县成立城南窑业生产合作社,
用焖窑生产石灰,同时生产砖瓦,同年共生产石灰1804吨;翌年,将砌石焙土烧制石灰的
焖窑改为筒窑, 以煤为燃料,装料、烧制、出窑间歇式作业。1957年,青岛砖瓦窑厂四
车间对石灰烧制工艺进行改造,自行设计施工将原两盆窑改为竖窑。窑身呈圆柱形,中
间最大直径4米,炉高16米,炉体分预热带、煅烧带、冷却带和出灰四部分,炉体用普通
红砖砌成, 石灰石和煤由上部添加,底部出石灰,平均每4小时为一生产周期,每座竖窑
日产石灰20吨, 比原来产量提高50%,每吨石灰的平均煤耗由423公斤降到250公斤。明
火窑(盆窑)生产时,工人经常头顶烈日在40℃~60℃高温的恶劣环境下作业,改建竖窑
后,工人的劳动环境和强度得到较大改善。1959年,在济南召开的全国石灰生产现场会
上,会议介绍并推广了该厂竖窑烧石灰的先进经验,认为该厂竖窑产量高、质量好、煤
耗低; 改间歇作业为连续作业;较好地改善了工人的劳动条件和强度,属国内首创。会
议将其竖窑烧制石灰的工艺规程定为全国竖窑须执行的规章制度。其具体规程是:一、
入窑的石灰厚度不超过10厘米。二、对各种煤种的更换必须先经小窑试验后, 再确定
耗煤量。三、定时(4小时) 定量出石灰,使隔带平衡。四、每层煤实行差热煅烧(中部
和边部各三分之一)。1958年,青岛钢厂、青岛生建机械厂、青岛化工厂、青岛油漆厂
等企业先后开始生产石灰。3月,青岛砖瓦窑厂四车间划归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公司领
导, 厂名定为青岛地方国营石灰窑厂,成为市区唯一的全民所有制石灰专业生产厂,当
年共生产石灰9450吨,完成产值44.8万元,实现利润7.3万元。1958~1959年,为扩大生
产,先后新建5座45立方米的竖窑,年生产能力达3.8万吨;装窑改用卷扬机、小推车,大
大的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生产效率提高30%。1958年胶南县石灰窑业生产合作社共
有漏窑3座、焖窑10余座,有职工53人,年产石灰1.2万吨。胶县艾山公社新建一石灰厂,
用筒窑烧制石灰, 当年生产石灰800吨,完成产值3万元,实现利润0.5万元,1961年因产
品滞销而停产。
1960年12月, 青岛市冶金工业局为开发胶南县七宝山的石灰石资源,征地80亩,建
立青岛七宝山石灰矿。翌年,该矿因工业调整被迫下马。1962年,青岛地方国营石灰窑
厂更名为青岛建材公司石灰厂。1964年,该厂将石灰窑的通风改为电动鼓风机送风,使
每吨石灰的煤耗降为191公斤。1965年,装窑改用轨道矿车,进一步提高了生产效率,减
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同时,利用石灰烧制过程中分解的二氧化碳试产碳酸钙新产品,
当年共生产碳酸钙4吨。1966年1月10日, 青岛市建材公司石灰厂改名为青岛石灰厂。
1967年,该厂在向上海、北京等地学习的基础上,总结出“勤出勤装、定时定量、压住
边火、分清三带”的先进经验, 使每吨石灰耗煤降为183公斤。1969~1970年,又先后
淘汰了原有的45立方米的竖窑, 新建160立方米大竖窑和55立方米的抽气窑,使石灰的
产量大幅提高,1971年共生产石灰26277吨。
70年代, 随着建筑需求的增大,青岛的石灰生产有较大发展。1970年,青岛砖厂开
始生产石灰, 至年底共产石灰3207吨。同年9月,崂山县石灰厂成立,有土窑1座、职工
22人。同年,胶县麻湾窑厂在胶东火车站北侧建起2座土石灰窑,成为其北车间,年产石
灰127吨;翌年春,新建1座直径1.5米、高12米的双筒塔式石灰窑;当年全厂石灰产量增
至5249吨。1971年,胶南县新建七宝山石灰厂和薛家庄石灰厂;同年9月,胶县石灰窑厂
改名为胶县水泥厂。1973年,为进一步扩大石灰的产量,新建年产3000吨的石灰窑1座。
1974年, 胶南县六汪公社筹建石灰厂,翌年投产。胶南县七宝山石灰厂新增水泥项目,
改名为胶南县宝山水泥厂, 1977年分为胶南县宝山公社水泥厂和宝山公社石灰厂。
1975年,青岛砌块厂亦开始生产石灰,年产能力达8000吨。莱西县唐家庄公社在上柳庄
村南建起石灰窑厂。1976年, 胶县艾山公社石灰厂恢复生产,里岔公社新建一石灰厂;
崂山县石灰厂更名为崂山县建筑材料厂, 仍附产石灰;胶县水泥厂的石灰产量达20503
吨,创建厂以来的最高水平;胶县麻湾窑厂北车间独立,定名为胶县水泥二厂,继续生产
石灰。各厂所用的石灰石除胶南县和莱西县在当地采购外, 市区及其他县大部分厂家
从淄博、潍坊、昌乐、益都等市、县采购;煤炭基本上靠国家调拨;产品基本靠企业自
产自销。
80年代,县以上石灰专业生产厂所剩无几,而市郊各乡镇企业及农民合伙开办的小
石灰窑得到迅速发展,有的发展成为石灰生产专业户。1987年,胶南县有石灰厂108个;
莱西县有乡镇办的石灰厂4处,村办的16处;胶州市有乡镇办的石灰厂4处,村办3处。全
市共生产石灰48.3万吨。其中,乡镇以下企业生产46.3万吨。
此间, 青岛石灰厂扩大生产产品,拓宽经营范围,先后增加轻烧镁、重烧镁、轻烧
镁制品, 引进本地先进技术设备、生产硫酸镁,利用石灰生产中的二氧化碳生产硼砂,
这些产品有的销往德国、古巴及东南亚国家, 成为当时全国唯一能生产钙、镁、硼三
个化工门类的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