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青岛解放后的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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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6月青岛解放后,青岛市人民政府对区划作了调整。全市划分为:市南区、
市北区、台东区、台西区、四沧区、李村区、浮山区。各区边界线如下:
市南区界 南:太平路、海阳路、莱阳路、南海路;东南:汇泉路、山海关路、
黄海路、太平角一路;东:湛山五路、太平角四路、太平角六路、芝泉路、郧阳路、
佛涛路、文登路、京山路、福山路、阴岛路;东北:登州路南端、齐东路东端;北:
莱芜路、苏州路北端、观象二路、平原路、四方路、中山路中段;西北:济南路;西:
泰安路、费县路、汶上路;西南:费县路至朝城路转角、定陶路西段、寿张路西段、
汶上路、费县路西头、城武路、贵州路西头、团岛二路,东向贵州路、太平路。
市北区界 北:由大港四路起,沿普集路,至商河路西头;西北:由商河路西头,
至莱州路南头;西:由堂邑路北头,至中山路与海泊路交界处;西南:由中山路与海
泊路交界处,至海泊路东头(自西北方的大港四路起至西南方的海泊路西头止,以铁
道为界);南:由海泊路东头起,沿禹城路,福建路东头,胶州路东段,胶东路,合
江路西头,嫩江路西头、安东路西头,辽宁路西头,登州路中段,至兴安路;东南:
由兴安路起,沿青岛山北至天门路天门路即现延安路。中段;东:由天门路中段起,
北经泰山路南头,沿松山路至吉林路中段;东北:由吉林路中段起,穿过辽宁路,经
大港纬三路、纬四路、纬五路,至大港四路东北头。
台西区界 东北:自上海路65号起,至云南路83号止,铁路以西为该区北段;南:
自广州路25号至71号,单县路45号至67号,郓城路21号至37号,云南路235号至311号,
磁山路2号至12号,台西五路1号至6号,贵州路至西海岸;西:海;北:海。
台东区界 北:至鄱阳路、蒙古路交点;西北:自鄱阳路、蒙古路交点至胶济铁
路及昌乐路交点处止;西:自昌乐路经华阳路至辽宁路交点;西南:自辽宁路、华阳
路交点起,沿松山路至广饶路及天台路交点;南:自广饶路及天台路交点处,至天门
路东头;东南:天门路、新民路交点;东:自新民路南头至通化路、洮南路、和兴路
交点处;东北:自和兴路东头至海泊河崖,经海泊河崖至鄱阳路、蒙古路交点处。
四沧区界 东:至西大村、李村水源地、阎家山村、小水清沟、大山村、东广场;
西:至海滨;南:至海泊桥、中纺公司第一厂;北:至大枣园村、坊子街、十梅庵村、
水道路。
浮山区界 东南:王家麦岛、徐家麦岛、大麦岛;南:丁家庄、辛家庄、燕儿岛、
浮山所;西南:靶子场、大湛山村、湛山寺;西:甲村、乙村、南仲家洼、西仲家洼、
东镇公园;西北:海泊村、西吴家村、东吴家村;北:错埠岭、徐家村;东北:浮山
山岭;东:浮山山岭。
李村区界 东:牟家村、枯桃村、郑张村、午山村;东南:钟家沟、王家村、石
老人村、朱家洼;南: 金家岭、山东头村、小埠东、大埠东;西南:浮山后、埠西、
夹岭沟、双山村;西:河西村、后台村、河崖村、河南、曲哥庄、达翁新村、东大村;
西北:下王埠庄、上王埠庄、桃源村、罗圈涧;北:崔家沟、黑涧村、云头崮、泰和
村、南屋石;东北:戴家上流、王家上流、杨家上流、毕家上流、西陈村、鸿园村、
峪夼、东陈村、沟崖村。
以上区划按其性质分为市区、郊区、农村区三种类型。市区有市南、市北、台东、
台西4区, 市南区为机关、学校、文化、外侨区;市北区为商业集中区;台东主要为
私营工业区;台西为港口码头区。郊区有浮山区和四沧区,浮山区,除部分轻工业外,
多为贫民小贩,有农村22个;四沧区除20余处农村外,其他皆为工厂区。李村区为农
村区,共辖自然村83个。
1951年8月16日, 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青岛市区调整为市南、市北、台
东、 台西、四方、沧口6个区。沧口、四方、台东为工业区,台西为码头区,市北为
商业区,市南为机关、学校、住宅区。郊区调整为流亭、夏庄、惜福镇、乌衣巷、崂
东、崂西、浮山、李村、楼山9个区,共辖92个乡镇,计330个行政村,由崂山办事处
领导。区划调整后,市内各区边界如下:
市南区界 东:至浮山所村西;西:自冠县路南头铁路桥洞起,向南沿铁路经广
州路、单县路、朝城路至南海岸止;南:自朝城路头海滩起,沿海岸线向东,至浮山
所村前海滩止;北:自中山路北头起至四方路向东经禹城路、福建路、胶州路、胶东
路、莱芜二路、齐东路、登州路、兴安路,至青岛山及若鹤山、湛山的分水岭。
市北区界 东:自台东区西边的泄水沟起,经青海路、临朐路、吉林路、泰山路、
登州路至兴安路止;南:自四方路向东,经禹城路、福建路、胶州路、胶东路、莱芜
二路、齐东路至兴安路止;西:自市场三路西头起向南,经中山路至四方路西头止;
北:自台东区的泄水沟起,沿铁路西南下,经商河路、莱州路至堂邑路南头铁路桥洞
止。
台东区界 东:至3号炮台(现仲家洼、镇江路一带);南:至青岛山与若鹤山、
湛山的分水岭;西:至泄水沟,经青海路、临朐路、吉林路、泰山路、登州路至兴安
路止;西北:至海岸;北:至海泊河岸。
台西区界 东北:自台东区与市北区分界的泄水沟起,沿铁路向南,经新疆路、
冠县路、莘县路、云南路、广州路、朝城路至海岸止;西:自五号码头起向南沿海岸
线至团岛;南:西起团岛向东沿海岸线至朝城路南头止;北:至五号码头。
四方区界 东北一段至大山村以西,东南一段至东吴家村以东,南至海泊河,西
至海滩,北至湖岛及大水清沟(该两村属沧口区)。
沧口区界 东北一段至小庄及姜家西流庄以西,东南一段至小白干路,南至湖岛
通大水清沟的汽车支路,西至海滩,北至板桥坊。
1953年6月, 崂山办事处改建为崂山郊区人民政府。同年12月将原即东县鳌山区
的秦家土寨、王家土寨、江家土寨及大石头交青岛市崂山郊区人民政府管辖,并将原
名鹤阳乡改名为土寨乡。
1954年7月3日,撤销浮山区,将麦岛乡、浮亢乡、浮西乡、三合乡划归市南区管
辖,连同湛山派出所管辖区暂设浮山办事处领导;三合乡的错埠岭由四方区领导;原
午山乡、石老人乡、金山乡划归崂西区;浮山后乡、双山乡划归李村区。
1956年3月, 将市南区浮山办事处所辖的浮西、麦岛两乡包括丁家庄、辛家庄、
大尧村、 逍遥村、大麦岛、徐家麦岛、王家麦岛等7个自然村划归崂山郊区。浮山办
事处的机构及浮亢乡建制一并撤销,设立浮山所街道办事处,仍归市南区领导。崂山
郊区楼山后乡辖区内的地方国营青岛植物油厂,中国粮谷油脂出口公司青岛分公司沧
口二库,青岛化工厂,青岛油漆厂,青岛砖瓦厂的户籍管理交归沧口区。
1957年5月27日,崂山郊区浮西乡所属丁家庄、辛家庄、大尧、逍遥4个村划归市
南区领导;浮山后乡的洪山坡划归四方区领导。
1958年9月, 胶南县、胶县、即墨县划归青岛市管辖。全市共辖7区3县,即市南
区、市北区、台东区、台西区、四方区、沧口区、崂山郊区和胶县、胶南县、即墨县。
1961年3月,胶南县、胶县划归昌潍专区,即墨县划归烟台专区后,青岛市仍为7
区。 同年9月,青岛市调整四方、沧口及崂山郊区部分行政区划。将崂山郊区的仙家
寨公社所属的楼山后、坊子街、小枣园、小庄、西南渠、石家宋哥庄、徐家宋哥庄、
刘家宋哥庄等8个农业生产大队划归沧口区, 并入西流庄人民公社;将沧口区李村河
(以河北岸为界)以南地区划归四方区管辖,该地的盐滩和水清沟并入四方区先进人
民公社。
1961年10月5日, 经国务院批准,崂山郊区改建为崂山县,崂山县的行政区域为
原崂山郊区辖区,仍归青岛市管辖。
1962年5月15日,将1961年9月划归沧口区领导的楼山后、坊子街、小枣园、小庄、
西南渠、 石家宋哥庄、徐家宋哥庄、刘家宋哥庄8个农业生产大队仍划回崂山县,由
仙家寨人民公社领导。
1963年2月, 撤销台西区的行政建制,将其所属云南路、郓城北路、单县路、台
西三路、 南村路5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划归市南区管辖;冠县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及小港
码头划归市北区管辖;市南、市北在这一段区界为:自大窑沟桥洞接冠县路往南沿小
港码头围墙至围墙南头;将四方区的盐滩、水清沟2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生产大队仍划
归沧口区管辖,并入西流庄人民公社;将台东区青海路、昌乐路、华阳路、临朐路所
包围的3个街坊包括华阳路1、 2、4、6号,另有建筑公司木厂、华昶木厂、电讯机械
厂、 601厂等划归市北区,并入大港街道办事处。市北与台东区一段区界为:自昌乐
路大沟与青海路的交口处,沿昌乐路大沟向东南与华阳路相交,折向西南,沿华阳路
与辽宁路相交。 1963年7月5日,原属市南、四方、沧口分别管辖的浮山、先进、
西流庄人民公社划归崂山县领导。
1965年4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楼山后人民公社13个生产大队共16个自然村划
归青岛市沧口区管辖,公社一级建制不变。16个自然村是:石家宋哥庄、徐家宋哥庄、
刘家宋哥庄、楼山后、小枣园、大枣园、东小庄、坊子街、小刘家台、西南渠、东南
渠、王家庄、南岭村、许家庵子、十梅庵、湾头村。1966年,经崂山、即墨两县商定
报请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崂山县所属大管岛划归即墨县管辖。
1979年1月设立青岛市黄岛区。其辖区包括由胶南县划出的黄岛、薛家岛、辛安3
处人民公社,总面积152平方公里,共辖119个生产大队、140个自然村。
1981年,崂山县李村人民公社所辖香里大队,划归沧口区西流庄人民公社领导。
1982年3月,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市北区与台东区自大连路至辽宁路一段
的区界调整为:南起大连路、延安路口,沿登州路北伸接泰山路南段,经松山路至辽
宁路,按着道路的自然走向,以中心线为界。原市北区管辖的登州路41、43、45、47、
49、 51号, 划归台东区登州路街道办事处管辖。原台东区管辖的泰山路133、135、
143、 145和松山路1、5、9、11、13号划归市北区,分别由黄台路、大港一路街道办
事处管辖。1983年10月平度县和莱西县划归青岛市管辖后,全市区划为市南区、市
北区、台东区、四方区、沧口区、黄岛区和崂山县、即墨县、胶县、胶南县、莱西县、
平度县。
1987年2月撤销胶县设立胶州市;1988年11月撤销崂山县设立崂山区;1989年7月
撤销平度县设立平度市,撤销即墨县设立即墨市;1990年12月撤销胶南县设立胶南市,
撤销莱西县设立莱西市。 至此,青岛市所辖5个县全部撤县设市(县级),成为全国
第一个市管市的城市群。
1990年,青岛市行政区划为7个区和5个县级市:市南区、市北区、台东区、四方
区、沧口区、黄岛区、崂山区和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下分64
个街道办事处、156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