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德日侵占胶澳及北洋政权统治时期的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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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6月, 胶澳总督拟定德境分界详细章程,规定将租界分为内界和外界两大
区。青岛附近作为内界。内界又分为青岛、大鲍岛、小泥洼、孟家沟、小鲍岛、杨家
村、 台东镇、扫帚滩、会前等9个小区。其余为外界,亦划分为李村等若干小区,共
辖村庄274个。
1910年, 胶澳总督决定,将租界内界原9个小区合并为青岛、大鲍岛、台东镇、
台西镇4个区。
1914年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将占领区划分为青岛区和李村区,并于1917年分
别设置青岛民政署和李村民政分署负责管辖。日本侵略军发布告示规定青岛民政署管
辖区为:青岛市街一线,从孤山、水清沟、大山口子、夹岭沟、浮山后、山东头南方
高地线以南一线,至胶州湾、阴岛、黄岛、水灵山岛及青岛对岸租借地域。李村民政
分署管辖区为:从孤山、水清沟、大山口子、夹岭沟、浮山后、山东头南方高地线以
北,至租借地境域以南地区。
1921年, 日军撤销李村民政分署,将区划分为3个部分:(一)青岛附近:包括
青岛市街一带,并从孤山到山东头的南方高地以南一带。(二)胶州湾沿岸:包括海
西半岛、黄岛、阴岛、水灵山岛、竹岔岛。(三)李村附近:包括从孤山到山东头南
方高地以北租界地境界线以南一带。1922年北洋政府接管胶澳后,将市内划分为青
岛市街、台东镇、台西镇,其他各地均称为乡区。各乡区域由胶澳商埠督办规定。青
岛市街又分为青岛区、别墅区、大鲍岛区、新街区、大码头区、工场区、东镇和西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