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青岛解放后的境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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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以后,改为山东省辖市,境域大大缩小。原属青岛市的胶
州湾北、西侧的陆地及岛屿分别划归即墨县、胶县和胶南县管辖。青岛市原崂东、崂
西部分郊区建立崂山行政办事处, 归南海专区领导。1950年6月崂山行政办事处划归
胶州专员公署领导。这是青岛市辖境最小的时期,全市面积仅有210.65平方公里。
1951年3月, 崂山行政办事处划归青岛市管辖,设“青岛市人民政府崂山办事处”。
同年8月,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将即墨县的南城阳、东果园、西果园、庙头、
苇纘、辛庄6个村,即东县的秦家土寨、王家土寨、江家土寨、铁骑后4个村,划归青
岛市崂山办事处领导,并将青岛市北界向东取直,界线以南内海岛屿之小岛、兔岛划
属青岛市的境域。1955年,将即墨县冒岛(面积0.02平方公里)划归青岛市。1957年
统计,青岛市面积为719.02平方公里。
1958年9月,原属昌潍专区的胶南县、胶县和莱阳专区的即墨县划归青岛市管辖。
1961年3月3日,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将即墨县划归烟台专区,将胶南县、胶县划归昌
潍专区。 同时将即墨县的城阳、棘洪滩、马哥庄、河套、阴岛5处人民公社划归崂山
郊区管辖。 同年9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将崂山郊区管辖的小管岛划属即墨县。是
年10月, 崂山郊区改为崂山县建制,仍由青岛市管辖。是年青岛市面积为950平方公
里。
1978年11月, 国务院238号文批准,将烟台地区的即墨县、昌潍地区的胶南县及
胶县的大部分划归青岛市管辖; 将胶县的铺集、张家屯两公社划归高密县。1979年2
月, 又将铺集、张家屯两公社划归胶县。是时,全市面积共5 966.1平方公里,其中
市区面积244.4平方公里。
1983年8月30日, 经国务院批准,将潍坊地区所属平度县和烟台地区所属莱西县
从是年10月1日起划属青岛市管辖。 两县划入后,全市总面积扩大到10 654.1平方公
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