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厂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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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青岛复制业厂房多系租赁民房,狭小、低矮、简陋,均无通风、降温、
除尘设施。协成花边厂租用民房22间,约500平方米,民生工厂仅307平方米,其他各
家均不超过500平方米,最小的制线厂仅有28平方米。所有厂房均系砖木结构。
建国初期,各复制业户仍在原址坚持生产。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后,一些小厂归
类合并。 新生、福大、润德、永和祥、东泰盛、新新、建华、可大、正山等9家合并
为青岛轴线厂,厂房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德合、新昌、中生、民生、涌顺祥、广隆、
新鯜、开明等8家合并为青岛毛巾厂,占地3790平方米,厂房1851.63平方米; 长春、
裕民、 德昌、 同记、民生、同兴等6家合并为青岛台布厂,占地37925平方米,厂房
2920平方米(包括床单厂) ;由5家作坊合成的毛巾生产合作社仅有厂房100平方米,后
经染织工业局统一协调规划,1956年10月将青岛毛巾厂迁入莘县路166号(原大东染厂
厂址) ,占地3960平方米,厂房3000平方米。1958年,青岛台布厂集中迁入东仲家洼
32号及曹县路43号与床单厂共占地8272平方米,厂房5313平方米。1960年,青岛轴线
厂迁入沾化路3号, 占地3300平方米,厂房2600平方米。1963年,青岛织毯厂迁入兴
隆路115号,厂房1300平方米。
1963年后,各企业开始厂房的改造扩建。1966年青岛毛巾厂在杭州路12号青岛第
一棉纺织厂内西面空地上开始新建厂房3700平方米; 1974年4月, 续建5631平方米;
1987年再次续建厂房9504平方米。青岛花边厂在1963~1985年间,在原址改建扩建厂
房4415平方米。1966年,青岛制线厂(原轴线厂)也在原址多次改、扩建厂房2122平方
米。 1978年青岛台布厂和床单厂在东吴家村征用农田50亩,建成标准化厂房共41185
平方米,成为青岛复制业最大的扩建工程。同年,青岛第二毛巾厂在原毛巾厂旧址翻
建厂房3154平方米,续建厂房1452平方米。
青岛复制企业经过20多年的建设,凡在原址改建扩建的厂房全系多层钢筋水泥结
构,凡征地新建厂房,均为锯齿形或罗曼式屋顶,电梯运输、通风采光、取暖排污等
均按纺织工业厂房技术要求设计施工,主要车间装有吸音、隔音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