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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木材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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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的木材加工业, 始于1919年。当时,日本商人和田光藏集资20余万元,在露天
场地搭建厂棚,并购置两台小轮锯,雇工20人,开始了木材加工业。厂址在华阳路2号,
起名为和田木厂。主要从事各种木材加工和各种建筑材料及木制材的贩卖。1927年又
新增电动锯两台,并修建了厂房,人员增加到30多人,生产能力有所增加。1930年,
和田木厂得到日本三菱、 三井洋行的资助,人员增加到100余人。1936年,日商柳岛
开办柳岛木器制作所,从事木材加工和木制器具的生产经营。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
青岛后,和田木厂受殖民当局庇护,实力大增,在济南、天津、徐州设立了分厂。逐
步由手工操作变为机械生产,主要从事木箱板和建筑用木材的加工。日本投降后,和
田木厂作为敌产,拍卖给平度县的山东制材厂,更名为远东木厂。1946年,柳岛木器
制作所拍卖给私人贾子模,更名为在林木厂。由于经营不善,远东木厂和在林木厂直
到青岛解放,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青岛解放后, 1950年2月,远东木厂、华德染料厂和恰磨房合并,建立公私合营
华昶木厂。1953年,成立不久的天丰木厂、福聚隆木器店并入已更名为公私合营的在
林制材木器有限公司的在林木厂。1956年,在青岛解放初期建立起来的20余个小型私
木器厂、店,经调整合并,成立了木材家具总厂,华昶木厂成为该厂的下属厂,人
数发展到300余人。1962年,在林制材木器有限公司和华昶木厂合并,成立青岛木厂,
辖三个生产车间, 有固定资产70余万元,流动资金20万元,工人700名。主要从事木
材加工, 另承担部分包装箱和乒乓球拍的生产。1963年,青岛木厂购进44#电动跑车
锯, 42#、38#圆盘锯和波兰产刨光机各1台,青岛的木材业开始由手工操作向机械化
迈进。1966年,青岛木厂一分为三,成立青岛锯材一厂、青岛锯材二厂和青岛球拍厂。
青岛锯材一、二厂成为青岛市木材加工业的专业生产厂。
1966~1976年,青岛木材加工业新增截锯4台、梳锯8台,并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
更新,机械化能力进一步提高。但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生产发展缓慢。“文
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木材加工生产逐步得以恢复。
1981~1983年,青岛锯材一厂平均年产值达648万元,比1974年增长1倍多。1981年,
引进地板生产设备,开始生产地板。1985年又从联邦德国引进成套地板生产线,提高
了地板生产能力。同时,为了提高包装箱的生产能力,从日本引进多枪头、双枪头和
3型手提钉箱机等设备, 产值产量大幅度提高,利润总额也由1980年的40万元增加到
1985年的79万元,年平均以12.94%的速度递增,占青岛市二轻工业系统总利润的38%。
1985年,青岛木材加工业有职工1173人,锯材加工量约2.55万立方米,占二轻工
业家具行业木材加工量的一半以上, 创工业总产值1037万元,净产值303万元,固定
资产原值433.1万元, 净值220.4万元, 流动资金668.1万元,利润219.4万元,税金
54.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8814.5元/人。
青岛木材加工业除青岛锯材一厂、二厂专业加工生产外,其他家具生产企业除满
足本单位生产需要外也从事对外木材加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