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综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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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手工业、二轻工业生产计划的综合平衡,主要是生产能力与产品销售、原
材料供应的平衡。
生产与产品销售的平衡 1956年以前,青岛市手工业产品绝大部分由国营商业和
供销合作社加工定货,或由其包购、包销,自销产品很少。1956年后,一般是在青岛
市计委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商业部门和外贸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向手工业、
二轻部门提出收购计划,由企业依据计划,组织生产,一般不存在产销矛盾。随着手
工业、二轻工业的发展,其工业行业增多,产品的品种和花色日益繁多,国营商业和
供销部门已不能完全包销产品,只能选购,或受委托代销。在此情况下,青岛市手工
业、二轻工业系统各生产企业,普遍建立了产品展销门市部,开始产品自销。“文化
大革命”期间,原料供应紧张,生产滑坡,市场上产品供不应求,又回到了“企业生
产、商业包销”的老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二轻工业得到迅速发展,工业生产计划中,开始
增列工业企业自销产品的产量。1980年,青岛市二轻工业产品市场供应缓和,开始按
照商业和供销部门的需要实行以销定产。1981年,商品流通领域实行改革,由包购包
销,改为计划收购、选购,收购幅度大减。收购的产品,主要是带料加工产品和与人
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产品。1985年,青岛市二轻工业出口产品,由外贸部门收购制改为
代理制,外贸部门不再提具体计划,只安排出口收购值计划指标,商业部门也只保留
铁丝、圆钉两种产品的收购调拨计划,其产品主要由二轻局所属的专业生产厂、专业
公司和直属生产企业主动与青岛市的商贸部门衔接交货。
生产与物资供应的平衡 青岛市手工业合作化之前,手工业生产所需原材料和其
他物资,由生产经营者自行解决。合作化时期,合作组织生产所需的物资和原材料,
一是按照国家有关物资供应管理规定,向国家申请调拨供应;二是到市场自行采购;三
是争取承揽为商贸部门及其他工业带料加工; 四是加工换料。1958年,青岛市手工业
实现全系统合作化后,多数合作社升级为合作工厂,生产纳入国家和地方计划,所需
物资和原材料,按产品计划和指标,统一分配调拨。手工业所需统配物资,按着企业
隶属关系,纳入地方物资申请和分配计划,由青岛市计委统一申请和分配。1965年,
青岛市手工业的物资供应出现多样化, 国家按计划分配的占1/3,其余部分有其他工
业部门的来料加工、协作配套;有商业和计划归口部门的分配供应;有来自调拨的物资
原料和废旧材料的改型利用等。同年,各级二轻工业部门设立了上下对口的供销机构,
在原材料供应上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资金、统一进货、分别经营、各负其责的物资供
应体制。1966年,根据国家计委计商字0123号文件规定,商业部管理和供料的五金、
交电计划产品,由青岛市商业局直接向山东省商业厅、国家计委、商业部申报产品生
产和原材料供应计划,然后,按商业部和山东省商业厅下达的计划,按排生产,并由
青岛市五金、交电、化工批发站组织原材料供应。1970~1985年,二轻工业生产所需
原材料供应有6种形式:一是直供。谁下达生产计划,由谁负责将原材料直接供应到生
产企业;二是代供。凡是列入国家和山东省计划生产所需原料,经青岛市二轻局批准,
由二轻供销公司按大额直供到厂,小额经局属专业公司按产品分配计划分配供应; 三
是切块供应。山东省计委、青岛市计委切块下达给二轻工业的生产材料及物资,由二
轻供销公司和物资部门,按生产所需切块分配; 四是商业部门带料加工。由商业部门
按照二轻部门安排的加工任务,组织分配和供应; 五是外贸部门的带料加工。1973年
前,主要有青岛市计委分配指标,二轻局组织材料供应,之后,以1973年的供应量为
标准,超出部分由外贸部门供应; 六是其他工业部门带料加工,原材料由产品收购部
门按二轻计划安排直接供应加工企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青岛市二轻工业所需物资,由国家统拨分配,逐步发展到
由生产企业自筹自购,为企业生产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开拓了物资原
材料来源的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