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置初,没有专门的手工业管理机构。德国侵占青岛时期,中华商务工局管
理手工业作坊和商业店铺。后又设工艺局,管理木器业、花边刺绣业、草辫网扣业等
的生产和产品出口业务,以官办手工业作坊为主。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青岛市总商
会管理全市的手工业工厂、作坊及官办商业店铺。北洋政府统治和南京国民政府第一
次统治时期,手工业归口工商实业局管理。另外,还有一些在市政当局直接控制下的
民间组织——同业公会或有关行业组成的“行会”参与管理。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
公布《工商同业公会法》,所有工商同业组织都改成同业公会。这种行业组织一直延
续到青岛解放。40年代末,青岛市建立了合作事业指导室,具体负责青岛市的手工业
合作事宜。
青岛解放后,同业公会成为新组建的工商联合会领导下的专业性组织,经过民主
改革,消除了封建残余,对推动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起过积极的作
用。
1952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设立合作事业管理局,统管全市的各类手工业合作社、
组的事宜。1953年,为加强对手工业的管理,青岛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1955
年3月, 青岛市手工业管理局成立,接替了青岛市合作事业管理局的工作,与青岛市
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合署办公,实行政社合一,共同管理青岛市的手工业合作组织及
个体手工业户。1960年,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的指示精神,青岛市手工业管
理局和青岛市轻工业局合并, 称青岛市轻工业局。1961年4月,中共青岛市委决定,
轻工业局与原手工业管理局分开,手工业管理局改称青岛市公社工业局,主管全市的
手工业。1962年3月,青岛市公社工业局又改称青岛市手工业管理局。1966年9月,青
岛市手工业管理局改称青岛市第二轻工业局,管辖公私合营、集体和部分国营工业企
业。 1969年2月,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二轻工业局建置,所辖企业分别划归其
他工业部门或归区级管理。 1970年3月,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并报请山东省革命
委员会批准,恢复青岛市二轻工业局建置,原管理的二轻工业企业归建。1985年,青
岛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改称青岛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与青岛市二轻工业局合署办
公。
第一节 机构设置
青岛建置初,没有专门的手工业管理机构。德国侵占青岛时期,中华商务工局管
理手工业作坊和商业店铺。后又设工艺局,管理木器业、花边刺绣业、草辫网扣业等
的生产和产品出口业务,以官办手工业作坊为主。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青岛市总商
会管理全市的手工业工厂、作坊及官办商业店铺。北洋政府统治和南京国民政府第一
次统治时期,手工业归口工商实业局管理。另外,还有一些在市政当局直接控制下的
民间组织——同业公会或有关行业组成的“行会”参与管理。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
公布《工商同业公会法》,所有工商同业组织都改成同业公会。这种行业组织一直延
续到青岛解放。40年代末,青岛市建立了合作事业指导室,具体负责青岛市的手工业
合作事宜。
青岛解放后,同业公会成为新组建的工商联合会领导下的专业性组织,经过民主
改革,消除了封建残余,对推动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起过积极的作
用。
1952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设立合作事业管理局,统管全市的各类手工业合作社、
组的事宜。1953年,为加强对手工业的管理,青岛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1955
年3月, 青岛市手工业管理局成立,接替了青岛市合作事业管理局的工作,与青岛市
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合署办公,实行政社合一,共同管理青岛市的手工业合作组织及
个体手工业户。1960年,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的指示精神,青岛市手工业管
理局和青岛市轻工业局合并, 称青岛市轻工业局。1961年4月,中共青岛市委决定,
轻工业局与原手工业管理局分开,手工业管理局改称青岛市公社工业局,主管全市的
手工业。1962年3月,青岛市公社工业局又改称青岛市手工业管理局。1966年9月,青
岛市手工业管理局改称青岛市第二轻工业局,管辖公私合营、集体和部分国营工业企
业。 1969年2月,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二轻工业局建置,所辖企业分别划归其
他工业部门或归区级管理。 1970年3月,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并报请山东省革命
委员会批准,恢复青岛市二轻工业局建置,原管理的二轻工业企业归建。1985年,青
岛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改称青岛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与青岛市二轻工业局合署办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