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果 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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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果酒业以生产葡萄酒为主,兼产其他果类酒。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侨居德县路34号的德国商人,从小商贩手中购得部分鲜葡萄,
利用从德国带来的容量约600公升橡木制贮酒桶, 在湖南路34号的家中酿制勾兑出葡
萄酒后出售,因销路较好,又增加部分木桶酿制。数年后,德商福昌洋行老板对其投
资,增添1000公升容量的酿酒桶10余个,除自己动手外,在葡萄收购季节,还临时雇
用2~3名工人,帮助收购、压榨葡萄。生产出售为前店后场,自产自销。
1930年,德商美最时洋行(后称美口酒厂)出资将福昌洋行的全部制酒设备收购,
并投资添置了4000公升酒桶5只, 自制了冷冻机、木制葡萄压榨机等简易设备,形成
了一定的生产规模。1941年,美口酒厂制做2000公升酒桶10个,使不同容量的贮酒木
桶达158只,贮存量为10万公升,同时添置了葡萄水压压榨机、过滤机及风车等设备,
酿制的葡萄酒产量大增。其产品除供应青岛市场外,开始在上海、天津设立代销处,
每月外地销量仅300箱左右(每箱12瓶) 。时有职工14人,繁忙季节雇用15人左右为临
时工。主要产品有香槟酒、味美思、露酒、白兰地等各种果酒。所需主要原料葡萄均
产自青岛周边的崂山和平度等地,其他原料则全部来自国外。生产的主要设备有装酒
机1台、 过滤机1台、洗瓶机1台、蒸馏器1台,香槟酒专用装瓶机1台。生产全部手工
操作,资产总值为41亿元(国币)。
1945年日本投降后,美口酒厂作为敌产由国民党政府经济部接收,后由敌伪产业
清理处接管,生产维持原状,没有什么变化。1947年,美口酒厂由国民党官僚资本齐
鲁公司价购,附属于青岛啤酒厂,对外仍称美口酒厂,当年产白兰地酒9000公升,其
他产品因原料缺乏而相继停产。时有职工24人,年产总量8.4万公升(4.32万瓶) 。直
至1949年青岛解放,因原料缺乏、酒税过高、交通不便等因素,生产始终没有什么发
展。
青岛解放后,美口酒厂被青岛市人民政府接收,成为青岛啤酒厂的果酒车间。在
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葡萄酒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56年,年产量达
到319.28吨,比解放初增长25倍; 贮存能力达17万公升,比1949年翻一番。此时已有
职工40人。其产品也由洋酒转为果酒为主。产品除供青岛市和中外使馆外,还销往青
海、 新疆、湖南等10几个省、市。同年,国家投资108.6万元,在四流南路13号开辟
新厂区,年产能力为1000吨,于翌年搬进新厂区,生产又有了较大发展。1959年,美
口酒厂定名为青岛葡萄酒厂,与青岛啤酒厂仍未脱离关系。1960年,青岛葡萄酒厂一
次向民主德国出口葡萄酒50吨。 1964年2月28日,青岛葡萄酒厂与青岛啤酒厂脱离关
系,成为独立核算的生产企业,也是青岛唯一的葡萄酒生产企业。当年产量达到1560
吨,产值3893万元,创利税3.2万元,时有职工149人。为开拓生产渠道,青岛葡萄酒
厂在平度县建起山东省第一座葡萄发酵站。1966年2月5日,成立青岛市食品工业公司,
青岛葡萄酒厂隶属该公司领导。
“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岛葡萄酒厂的广大职工,排除干扰,坚持生产,使葡萄
酒的生产基本上保持了平稳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葡萄酒的生产有
了新的发展。1977年,建成露酒生产车间;1979年,建成俄得克生产车间;1985年,又
新建包装车间。 其产品自销量占70%,其余由青岛市烟糖站经销。全国除台湾外,各
省、市、自治区均有青岛生产的果酒出售,其中除山东外,上海、福建、山西、黑龙
江、浙江、湖南、云南、内蒙古、青海等省市自治区最多。外销产品主要销往美国、
意大利、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使用商标为“青岛”牌和“葵花”牌。
1985年,青岛葡萄酒厂有固定资产1518万元,净值1133万元;各种设备570台,主
要生产设备126台; 发酵器容量26132吨,并在平度县大泽山、莱西县大望城和即墨县
移风乡设有三处发酵站,总产量达19842吨; 在莱西、平度、招远等8个县及青岛近郊
拥有葡萄种植基地2.7万余亩。 葡萄酒的年产能力为3万吨,贮存能力2.5万吨。当年
产酒2.5万吨, 其中葡萄酒23705吨,露酒1296吨,外销量为113吨,产值5110万元,
创利税59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63875元/人。
青岛地区除青岛葡萄酒厂生产果酒外,平度县的青岛益民葡萄酒厂和莱西县的黄
海葡萄酒厂也生产果酒。特别是青岛益民葡萄酒厂,其年产量已达3555吨,完成产值
4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