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三 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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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胶(指骨胶、皮胶、明胶)的生产,始于1919年。1919年,日本铃木洋行驻
青岛分行经理金子庆治在青岛台西三路60号组建铃木商店青岛出张所,生产营销骨粉,
后因经营不善,1926年冬以1800元将全部设备及厂房拍卖给另一日商高桥丑吉和中国
商人方百川共同经营,并易名为青岛肥田骨粉公司(即南厂),其股权,中、日各占50
%, 以生产骨粉为主,其产品主要由高桥丑吉销往日本,获利颇丰。1932年,肥田骨
粉公司从所获利润中提取法币25万元,购得日商金子庆治在济南经七路西道德街16号
所建的安泰骨粉厂,改称青岛肥田骨粉公司济南出张所(即分厂) 。1934年6月,张柏
祥等21人集资,在青岛四方区北山一路19号创办青济国货胶厂,并在济南设一分厂,
以生产骨胶、骨粉为主。1936年,青岛肥田骨粉公司再次从利润中取出法币2.3万元,
购得另一日商兴亚株式会社在青岛台西三路53号开办的兴亚骨粉厂,为青岛肥田骨粉
公司北厂, 仍以生产骨粉为主。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青济国货胶厂被
日商查封,半年后,日本人强行投资伪币35万元,成为中、日商人合办的骨胶生产企
业,总资额为伪币20万元,于同年12月开工生产,骨胶产品以“箭”牌为注册商标。
1941年之前,青岛肥田骨粉公司的青岛、济南两厂由公司统一经营,之后,各自独立
经营, 并将济南分厂改称济南永沅肥田骨粉厂。1942年,青济国货胶厂生产骨胶500
余吨,骨粉2000余吨。之后,抗日战争逐步进入反攻阶段,日军加紧了对交通运输的
控制,交通受阻,原料中断,产品滞销,导致各骨胶生产厂半停产直至停产。
抗日战争胜利后,青岛肥田骨粉公司和青济国货胶厂均被查封。1946年启封复业,
青岛肥田骨粉公司改称青岛肥田骨粉工厂, 青济国货胶厂改称青岛化学厂。1947年4
月21日, 青岛化学厂又易名为青岛文兴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48年8月,两厂均
停业。
1949年6月, 青岛解放。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委托胶东企业公司接管青岛肥田
骨粉工厂和青岛文兴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对财产进行清查。清查后,工厂由胶
东企业公司全部接收。 11月6日,青岛文兴化学工业股份公司复工生产。不久工厂由
私营改为公私合营, 全部资金为697万元。 其中, 公股占63.56%,私股占36.44%。
1950年,青岛肥田骨粉工厂与德太工厂合并,组成胶东企业公司化学工厂 (下称化学
工厂)。经过整顿,化学工厂于1951年3月正式投入生产,主要生产骨粉和化学原料。
同时, 青岛化学工厂,应私人股东要求,私股股金全部发还,工厂全部为国有。4月
18日,胶东企业公司化学工厂迁址到内蒙古路23号,建成化工、制胶两个车间。9月,
青岛化学工厂改称胶东企业公司骨粉厂。
1952年5月25日, 胶东企业公司由青岛实业公司接收,改称青岛实业化工厂,并
将胶东企业公司化学工厂改为第一分厂,骨粉厂改为第二分厂,将青岛市民政局机关
1951年创办的裕德化工厂合并到第一分厂化工车间。此时,青岛实业化工厂拥有职工
558人,主要设备有蒸胶锅50口、骨粉机2台、蒸气锅4口、硫酸镁设备1套、石炭酸设
备1套。资金总额原值242万元。其中,化学工厂98万元,骨粉厂34万元,裕德化工厂
80万元,企业公司30万元。接收合并后清资,实有资金原值136万元。主要生产骨胶、
骨粉。
1953年10月,青岛实业公司化工厂第二分厂(即原骨粉厂)转交青岛化学工业公司。
到1954年,骨粉厂的固定资产原值已达29257万元,净值18441万元。之后,骨粉厂先
后划归青岛化学工业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业厅、青岛市轻工业局等领导。1955年6
月21日,青岛实业化工厂的二分厂迁往安徽,一分厂迁往江苏。共有随迁人员284人,
移交货产原值2509.90万元。 迁厂后,实业化工厂仍保留皮胶、明胶、碳化钙、硫酸
镁的生产。两分厂剩余人员归并到实业化工厂,至此,分厂不复存在。不久实业化工
厂又重新恢复了骨胶、骨粉的生产。同时,还试制成功了海藻胶和鱼鳞胶。1958年,
青岛实业化工厂大搞技术革新,更新改造设备,并试制成功20余种新产品。特别是从
骨骼中制取照相明胶获得成功, 填补了山东省的空白。同年6月,青岛实业化工厂的
海藻车间划归青岛实业酒精厂。1958~1964年,青岛实业化工厂经过整顿、调整,其
产品由多元化走向单元化,成为以生产动物胶为主的专业生产厂。该厂生产的“箭”
牌骨胶,1958年开始出口,陆续销往50多个国家和地区,内销产品销往全国10几个省、
市。1965年,青岛实业化工厂试制成功了滚筒烘干设备,自此,颗粒状骨胶珠取代了
片状骨胶。同年,该厂生产的“箭”牌骨胶,被外贸部门列为出口免检产品。
“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岛实业化工厂与其他企业一样,受到严重冲击,广大职
工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坚持生产。1967年7月1日,青岛实业化工厂改称青岛东风明
胶厂,1968年12月29日,青岛木材综合联合加工厂归并到东风明胶厂。1971年,青岛
东风明胶厂在“文化大革命”前研制成功第一台冷凝滴粒成型和滚筒烘干设备的基础
上, 又重新设计制成4台,并于当年安装成功,从而淘汰了30年代从德国进口的隧道
式烘干房,改善了劳动环境,减轻了劳动强度,使生产周期由15~16天减至6~8小时;
劳动力由61人减少到34人; 骨胶产量由原来的4吨左右提高到9吨,质量指标粘度由28
~30左右提高到34~38。1977年3月25日,青岛东风明胶厂改称青岛明胶厂。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明胶厂各生产职能部门实行经济责任制,加强了
质量管理,使“箭”牌骨胶和照相明胶连年持续创历史最好水平。“箭”牌骨胶1979
年获全国同行业同类产品评比第一名和轻工业部及山东省经委优质产品奖。同年10月,
被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山东省著名商标证书。 年底,贷款275万元,在沧口区
四流北路19号,开工建设占地1922亩的原料加工车间。1980年,青岛明胶厂工业总产
值达1190余万元, 实现利润201万元。1981年“箭”牌胃胶获国家银质奖。1982年青
岛明胶厂投资91.7万美元,从美国引进设备生产标准无菌食用明胶,满足了市场需求,
为产品更新换代奠定了基础。1984年,青岛明胶厂在市郊建成原料加工基地,在全国
同行业中首家实现了原料加工和产品制造的分离,从而杜绝了兽骨直接入厂对环境的
污染。1985年4月,青岛明胶厂与加拿大国际胶囊技术有限公司签定了引进4项全套空
心硬胶囊生产设备及技术合同。
青岛三胶生产所需原料兽骨、 盐酸、苯3大类原料,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前,统一
由国家按计划调拨,之后,逐步变为由市场自购。其产品亦由原来的商业部门包销变
为自销。
1985年, 青岛明胶厂拥有职工1130人, 总占地面积1104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5494平方米,各种设备378台(套) 。其中,主要设备188台(套),有固定资产值原值
1280.55万元,流动资金36.4万元,年产主要产品骨胶2300吨 (出口718.4吨,出口换
汇58.68万美元),明胶464吨。另外,年产副产品“牛”牌骨粉6530吨;“晨光”牌磷
酸氢钙1326吨(出口173吨,换汇11.91万美元),骨油1395吨(创产值209.25万元)。全
年工业总产值达1384万元,实现利润15万元,上缴税金130.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