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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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年青岛建置当年,第一家民营永顺铁厂便在东镇瑞云路开业。之后,又有锦利、
合顺成等民营铁工厂先后于1904年、1911年开业。当时虽是以冶铸、制做铁器、农具
为主的个体、小型手工业作坊,却是青岛民族铁工业的先声。
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为其侵略的需要,于1898年在小港附近创建水雷枪械修理
所。1898年, 德国造船技师奥私他之在青岛湾(莱阳路) 创建修船所,1900年改为官办
(先后改名总督府工厂、船坞工艺厂、水师工厂、青岛造船厂等) ,并于1901年在大港
入海口处(五号码头) 另建新厂区。1905年建成16000吨活动船坞一座,至1914年,共造
船30余艘,当时中国海军的“舞凤”号炮舰就是该厂制造的。1900年德国投资158.7万
马克, 在四方村(今四方区杭州路)占地12.5万平方米,兴建胶济铁路四方工厂,组装、
制造和修理机车车辆。1914年德国败退前,该厂共有主要机器设备212台,中国工人270
人,德国人11人。
1914年日本侵占青岛前夕, 德军将水雷枪械修理所、船厂等重要设施全部破坏。
日本侵占后, 接管四方工厂,着手组织恢复生产,于1916年改用日本配件和材料装配、
修理机车车辆。为了制造机车车辆零部件, 还先后于1915年和1921年建化铁炉和炼钢
炉各一座, 这是青岛最早的现代冶金设施。日本对青岛造船厂被德军破坏后剩余的设
备进行迁并,改建为港工事务所修船厂。将水雷枪械修理所的厂址改为洋灰方块厂,为
码头建设提供建筑材料。日本商人也争先来青办厂,到1921年底共设各类工厂40多家,
其中有原田铁工所、梅泽铁工厂、市河铁工所等10多家。与此同时, 以机器修理、冶
炼和金属加工为主业的民营铁工厂也逐步发展, 已有德盛荣、天永和、东益、同昌泰
等工厂20多家,但设备简陋,多以手工业为主。
1922年12月10日北洋政府统治青岛后, 四方工厂和港工事务所修船厂收归官办,
1925年将洋灰方块厂改为山东第四兵工厂。
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统治青岛后,在人民大众强烈要求抵制洋货、收回主权的
爱国浪潮推动下, 民族机器铁工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快。官办企业除四方工厂和修船厂
外, 在原山东第四兵工厂的基础上,集资改建青岛海军工厂。1934年,民营烟台义昌信
商行青岛分号从日本购进215毫米复二式四组轧机一套,在青岛创建了第一家轧钢厂。
到1937年, 机器铁工业已由1931年的48家增至163家。产品品种也不断增加,生产门类
日益齐全。东益、利生、复记等民营工厂生产的车床、刨床、火柴机、面粉机、钻床、
榨油机、抽水机、锅炉等产品,均可与当时的舶来品相媲美。
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 先后将四方工厂改为“华北车辆株式会社青岛工
厂”, 海军工厂改为“浦贺船渠株式会社青岛工厂”,并将修船厂作为其分厂。同时,
将利生、义昌信、胶东、冀鲁等20余家较大的民营铁工厂, 先后以强占、强买或强迫
合作等手段进行吞并和控制。 其他百余家工厂被迫关厂。利生铁工厂被强行收买后,
改称“丰田式铁工厂”,专事制造纺织机械,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转向军火生产。当时唯
一的民营轧钢企业“义昌信铁工厂”,被日本人仅用87箱“红锡包”香烟强行收买,改
名为“大和铁工厂”。胶东铁工厂被掠后改名为“东亚重工业株式会社”, 先后建立
1.5吨电炉两座, 成为青岛的炼钢企业。同时,日本在沧口区还设立了“制铁株式会社
青岛制铁所”(俗称南日钢) ,于1942~1943年建成第一座250吨炼铁炉;1944年又建成
第二座250吨炼铁炉,并在2公里外附设炼焦厂(俗称北日钢)。日本投降后,南、北日钢
被毁,成为废墟。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的特派员来青接收处理敌伪产业,共接收日
伪机器铁工厂45处。将“华北车辆株式会社青岛工厂”归还胶济铁路管理, 改称四方
机厂;“东亚重工业株式会社”交四方机厂为分厂;将“浦贺船渠株式会社青岛工厂”
交海军司令部,改为海军青岛造船所;将“浦贺船渠株式会社青岛工厂分厂”交还青岛
港务局, 改为工务科修船厂;将“丰田式铁工厂”交中国纺织建设公司青岛分公司,改
称青岛第一机械厂。其余以发还、价拨、标售三种方式予以处理。其中“大和铁工厂”
由原资方代理人刘执中用10250万法币赎回。接着又由资本家于志安、曲滋嵛用250两
黄金购买,改称青岛建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当时,青岛机器铁工业共有346家,
占全市工业总户数的23.73%。分为机器制修、金属品制造、金属冶炼、交通用具制修、
电工器材制造及其他金属制修6个门类。职工总数约4700人, 其中技术人员275人、技
工2800人。生产设备除当时的公营工厂和较大的民营工厂拥有少量的新式设备外, 大
都陈旧不堪,设备简陋的小厂约占90%。
1945年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青岛以后,由于发动内战,青岛的机器铁工业被日
本蹂躏八年后再遭摧残,很多工厂力不能支,裁减工人,进而关厂歇业。1948年后,维新
电器厂、源顺炉、鲁胶铁工厂、冀鲁针厂等先后将机器、原料、资金迁往上海、广州、
台湾。海军修船所的主要机器设备和原材物料,也运往厦门、台湾,并把铁质浮船坞沉
于海南岛附近, 将干船坞坞门沉于青岛近海。几经折腾,机器铁工业已元气大伤,败落
不堪。到1949年青岛解放前夕,普遍陷于停工、半停工状态,尚能勉强维持生产的仅有
72家。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 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立即接管了四方
机厂(今四方机车车辆厂)、海军青岛造船所(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八工厂)、港
务局工务科修船厂(今北海船厂)、青岛第一机械厂(今青岛纺织机械厂)等官僚资本主
义企业,并分别移交中央、省、市的有关部门领导管理。建国后,为了适应国民经济恢
复的需要, 青岛市人民政府于1950年6月成立了青岛市实业公司,负责组织地方国营企
业恢复发展生产。先后将市有关单位入城后接收经营的机器铁工厂收归实业公司统一
领导,将原永大、裕丰、华丰、大华、格利洋行等,调整改组成大华制针厂和青岛建筑
公司铁厂, 并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胶东军区后勤部军械处修理厂部分随军入城人员的基
础上,组建了青岛实业机械厂。从而奠定了青岛市地方国营机械工业的基础,形成了国
营、公私合营、私营和合作社(或生产组)4种经济类型并存的新格局。
1952年末,经过三年的经济恢复工作,机械工业得到迅速发展。当时的四方机厂除
完成机车车辆的修理任务外, 还先后研制成功了中国第一台“解放”型蒸汽机车和P1
型30吨棚车, 并新造了C6型45吨敞车。同时,5吨电炉也恢复生产。港务局修船厂不仅
很快恢复了修船生产, 而且修船能力逐年提高。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青岛造船厂除完
成修船任务外,还先后建造了水文测量船“新黄河号”和改装成功了4艘10吨海岸巡逻
艇, 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依靠自己力量建造和改装的第一批工程船舶与军用舰
艇。青岛纺织机械厂制造生产的梳棉机和专用电机, 产值、产量直线上升。当时的地
方国营、公私合营企业,除能生产五金制品和修配业务外,还能制造车、钻、刨、铣等
机床,以及电机、风机、印刷机、蒸汽锅炉、工业用泵、滚动轴承、水车等机电产品。
全市机械工业总产值已达3612万元,全民独立核算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达到4651万元。
1955年1月, 成立了青岛市重工业局。1956年1月20日,全市312家私营机器铁工业
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从业人员5 254人, 固定资产原值537.6万元)。公私合营企业
经过整顿、合并和改组, 基本上改变了生产分散、技术落后、只能修修配配的落后局
面, 先后出现了农具机械制造厂、车辆制造厂、电线厂、建国铆钉制造厂、维新电机
厂、实业消火器材厂等一批有专业生产方向和初具规模的骨干企业。到1957年末, 工
业总产值完成11396万元, 分别比1949年、 1953年增长了9倍和1.1倍。固定资产原值
7459万元, 分别比1949年和1953年增长79.6%和41.1%。1958年进入第二个五年计划时
期,青岛市撤销了重工业局,分别成立了机械工业局和冶金工业局。1960年1月,又成立
农业机械局。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全市掀起了大炼钢铁和大办机械工业的高潮。
1958年, 一举发展起7个钢铁厂,两个炼铁厂,还有6个炼钢车间。机械工业一方面
对原有企业进行改建和扩建, 一方面又增设了电子管、无线电、内燃机、汽轮机、铸
造机械、重型机械、机床、拖拉机、汽车制配等机电项目和工厂。到1960年, 基本上
形成了大、中、小型企业相结合,主机和配套相结合,制造和修理相结合的工业体系。
但是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盲目追求高速度,造成比例失调,企业管理混乱,设备失
修严重,产品质量普遍下降,经济效益大幅度降低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1961年下半年开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同年10月, 农业机
械局并入机械工业局。1962年12月,冶金工业局与机械工业局合并后又改称重工业局。
通过行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恢复了名优产品和市场紧缺机电产品的生产,压缩了基建
投资,停建缓建了一批项目,精简了机构和人员。同时采取措施,在机械工业方面,巩固
机床、内燃机、电机等行业, 充实农机和修配行业,巩固发展了重大科技成果;在冶金
工业方面, 除保留青岛第三钢铁厂外,其余全部下马,以第三钢铁厂为基础与青岛轧钢
厂、青岛钢丝绳厂合并组建青岛钢厂。到1965年末,机械工业总产值22 327万元,利润
总额501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8083万元。
1966~1978年,机械、冶金工业企业奋力排除“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干扰和“左”
的错误影响, 坚持自力更生方针,采取扩建、改建、分建、新建等方式进行发展,先后
新建了青岛汽车制造厂、整流器厂、压铸厂、韧铁厂、刃具厂、液压元件厂等一批工
厂;部分企业抽调技术人员、生产工人和设备支援了全国和山东省的“三线”建设,分
别在沂蒙山区、肥城、聊城、济宁、新泰、莱芜、平阴等地建起了13个“三线”分厂;
还有部分企业以“会战”形式组织联合“攻关”, 制造了一批关键设备和大力开发了
新产品,如船用螺旋浆铣床、LCT-5-4型链条抽油机、发射导弹用的地面移动电源“东
风3~5号”、037型猎潜艇等。到1975年末,机械工业总产值为75755万元,固定资产原
值43319万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给机械冶金工业注
入了新的活力和强大的生机。按照发展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 突破了原
来产品经济的模式, 改革了工业管理体制,调整了行业和企业结构。1979年开始,将胶
县、胶南县、即墨县、崂山县、黄岛区、平度县、莱西县的40个县区属机械工业企业
归口重工业局,纳入计划管理轨道。将青岛齿轮厂等12个企业从重工业局划出,支援轻
工、纺织工业(共有职工4200人, 固定资产原值1350万元)。同时,将二轻局等单位的8
个企业划归重工业局(职工3630人,固定资产原值1400万元)。重工业局本身也将6个小
型企业并入4个主机生产厂。1981年,青岛钢厂、钢丝绳厂、耐火材料厂由重工业局移
交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领导,重工业局也随之改名为青岛市机械工业局。
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 青岛机械工业一大批企业改变了设备陈旧、产品落后
的状况, 扩大了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了产品质量,使优质名牌产品连年增加。机械工
业设备, 已有90%以上得到了更新。横向经济联合日渐扩大,企业联合有以名优产品为
龙头的联合体,有以工艺性专业化协作的联合体,还有以开发新产品为纽带的联合体和
科研生产联合体等等。城乡经济协作发展迅速,有的企业向农村扩散产品,组织软件下
乡,有的企业还在县乡镇办联合分厂,进行人才支援等等。
在企业管理上,一些大中型企业和条件较好的小型企业,先后推行了目标管理、价
值工程、市场调查与销售预测、网络计划技术等多种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使企业
管理跃上新台阶。到1990年, 已有青岛纺织机械厂、青岛专用汽车厂、中国人民解放
军第四八○八工厂、青岛钢球厂、青岛蓄电池厂、青岛电站辅机厂、青岛第二齿轮厂、
青岛变压器厂、胶南第四纺织机械厂、四方机车车辆厂、青岛楼山农机厂等晋升为国
家二级企业。
根据深化改革、治理整顿的要求,各企业在国内市场机电产品的需求大幅度缩减,
经济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情况下, 着力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变化,强化经营销
售, 努力促进增收,1990年较好地完成了大多数经济指标,基本上完成了“七五”计划
目标,为实施“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奠定了基础。
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青岛机械冶金工
业发生了巨大变化, 原有的工业企业得到了全面改造,新兴工业迅速发展,工业布局趋
向合理, 企业规模逐年扩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1990年,已有机械制造、交通运输设
备制造、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及其他计量器具制造、
金属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门类齐全的八大行
业。机械工业企业已达858个(独立核算企业716个),冶金工业企业21个(独立核算企业
19个) ,分别占全市工业总户数的28.62%和0.7%。机械工业职工243553人,工程技术人
员11276人, 分别占全市工业职工总人数的32.1%和机械工业职工总人数的4.63%;冶金
工业职工13412人, 工程技术人员467人,分别占全市工业总人数的1.77%和冶金工业职
工人数的3.48%。机械工业完成总产值604729万元(其中出口产值65993万元) ,占山东
省机械工业的第一位。实现利税2292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24709万元。
青岛机械工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工业城市之列, 拥有国内同行业的骨
干和重点企业,具有较高水平的名优产品,有的产品还进入国际市场。1979~1989年累
计, 已有81种机械产品分别获国优、部优、省优和市优称号。其中,获国家银质奖的2
种, 获部优的17种,获省优的36种,获市优的26种。从火箭、导弹、人造卫星所必需的
不停电电源,到开发地下热能的汽轮机;从火车、载重汽车、中型客车到散装货轮、工
程船舶、渔轮、游艇和舰船; 从适销国内外的各种机械设备到应用于国家重点工程的
发电设备辅机、高压容器和电力电缆; 从配套于各行各业的密封件、标准件、钢球、
轴承和粉末冶金制品到适应人民生活需要的轻纺、食品、饮料及包装机械设备等, 均
能研制生产,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