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美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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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0月,一架美国海军飞机被迫降落在胶东海阳县城附近,机上两名飞行员
〖CD2〗准尉斯密士和上士班德尔,被解放区军民俘获。
青岛解放后,美国驻青岛代理总领事郝思恩屡次以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向有关
方面询问两名飞行员的情况,并试图洽商开释。因其已无领事身份,有关方面不予理
睬。
1950年初,美方及美俘家属通过多种渠道,设法探询美俘情况及获释可能性,均
被告知“两人安全伊朗,余无所知”。
1950年4月下旬, 中国政府根据宽大政策,决定释放斯密士和班德尔两人,外交
部电令青岛市人民政府外国侨民事务处做好准备。5月6日,胶东军区派员将该两人送
来青岛,外国侨民事务处安排他们在“亲新公寓”住下,生活起居予以适当照顾,并
为其购置新衣服、鞋袜。
5月8日,山东军区司令员许世友发表声明说:“班德尔与斯密士两人,既已表示
悔司,仍本我军对待俘虏的宽大政策,予以释放,遣送出境。”5月9日,新华社发表
了中国政府关于释放两名美俘的声明。10日,两名美俘发表了离境声明,对中国政府
宽大处理表示感谢。政府有关方面,经与英轮“湖南”号芬尼谈妥,两名美俘搭乘该
船出境。
根据中央指示, 青岛市政府还为两美俘代购了赴香港的船票,发给每人250美元
作为赴美路费,连同服装及其他费用,共用人民币2 403.54万元(旧人民币) 。5月15
日, 香港电讯:该两人抵香港。5月19日,美联社珍珠港电讯:“被中共扣留18个月
的两名美国飞行员今称:中共待遇他们很周到。从来没有任何虐待或者讲如此类的事
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