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禁外侨非法贩出售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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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收回青岛后,市政当局一再发出禁烟(鸦片)指令。但是,朝鲜、日本等
国部分侨民却置若罔闻,继续从事非法贩运毒品的活动。
1928年6月至1929年5月, 全市共查获日本侨民贩运烟毒者10人;1929年8月,查
获外侨秘密销售毒品12户(人),其中朝鲜侨民9户(人),日本侨民3户(人)。同年9月,
青岛港务局查获一日侨携带毒品入港;1934年,青岛市公安局从全市调查发现,有朝
鲜侨民144户(人)、日本侨民14户(人)非法在市内出售毒品。
对于上述违法活动,青岛市政府先后向日驻青领事馆多次交涉,其中部分日本、
朝鲜人犯被日领馆逮捕后,施以罚款,逐回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