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和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长滩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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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市和美利坚合众国长滩市,根据中美建交公报的基本原则,
为促进两市和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决定建立友好城市关系,通过两市间
的友好往来,为中美关系的不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青岛市和长滩市将在新的友好基础上开展两市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在经济、文
化、艺术、教育、体育、科学技术、旅游和城市建设等方面,进行的交流和合作,促
进青岛市和长滩市的繁荣。
本协议自两市市长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于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二日在长滩市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
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市市长 美利坚合众国长滩市市长
签 字 臧坤 签 字 厄尼·凯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