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保安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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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11月31日, 驻扎在市郊城阳一带的北洋军阀山东陆军第五师,抽调647名步
兵,身着警察制服,全副武装进入青岛市区,担任接收期间的防务并维持治安。1923年1
月编成保安大队,由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和警察厅共同调遣。1925年1月增设保安第二大
队,两个保安大队共辖7个中队。1925年5月29日,保安警察及军阀张宗昌部3 000余人,
武力镇压大康等3家日资纱厂的罢工工人, 开枪打死、打伤工人数十名,制造了震惊中
外的“青岛惨案”。1926年夏, 保安一、二大队被军阀毕庶澄收编为陆军第三团的第
一、二营, 开赴上海投入军阀混战,1927年春被歼灭。1928年胶澳商埠局重组保安队,
作为政府的卫队, 同时承担“肃清闲散军人,巡缉匪盗,弹压工潮”等治安任务。南京
国民政府统治青岛后, 保安队划归市公安局管辖,下设3个中队,共448人。1930年增设
第二保安队。1932年9月,第一保安队改编为市府保卫团,第二保安队改为保安警察队。
1939年4月, 日伪青岛特别市警察局成立警察队,下设6个中队,分驻李村、即墨。
1940年2月扩编为警备总队, 辖胶州区队的5个中队、即墨区队的5个中队和4个直属中
队,共1 400人。主要任务是协同日伪军队和驻区警察分局,对抗日武装进行“讨伐”;
在营子村至山东头一线的“惠民壕”担任警戒;在各交通要道设潜伏哨,盘查过往行人。
1945年9月,南京国民政府青岛市警察局设保安第一、二大队。大队以下按“三三
制”设中队、分队、班; 每班16人,共800余人。主要任务是:“有关防剿匪盗,有关镇
压地方变乱,有关治安之必要地区之警卫戒备,有关官署、仓库、厂、场、码头之驻卫
保护,有关临时命令派遣”。1946年市警察局组建驻卫警察大队后,保安警察不再担负
驻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