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公安保卫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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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中共山东分局于8月20日组建青岛市人民政府,准备接管青
岛。同年9月, 青岛市公安局在即墨县灵山镇成立,下设组织、侦察、审讯3个科,工作
人员约40名。由于南京国民政府在美国军队支持下抢先占据青岛, 中共青岛市党政机
关未能进入市区。市公安局在青岛郊区的崂山、即墨县等地从事保卫解放区和党政机
关安全、维护地方治安等工作。
1946年7月,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在五龙县(今莱阳县境)精简缩编。市公安
局改编为市委社会组,有干部60余名。主要以青岛为目标,执行侦察、反特和保卫解放
区等任务,并在青岛市内外设秘密联络站(点)10余处。
1949年4月14日, 青岛市公安局在莱阳县重新组建,中共山东分局任命周鸿恩为中
共青岛市委委员、青岛市公安局长。至5月5日,全局共有干部、民警1 1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