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火灾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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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德国胶澳总督府颁布《义勇消防队规则》,将胶澳租界划分为青岛、大鲍
岛、码头、汇泉湾和郊区5个消防区。发生火灾时, 常备消防手发出警报,消防队员根
据报警钟声、喇叭声的断续或信号旗、灯笼的数量、种类辨别火场所在区域, 跑步前
往,先将消火栓或太平井的水注入大布兜,再用水泵射水灭火;在无水源地段,则靠扑打
或拆除燃烧的建筑物灭火。
20年代, 电话报警被更多地采用,消防汽车、机械水泵逐渐得到应用,消防队出动
灭火速度加快,灭火能力提高,能够扑救燃烧面积数百平方米(非特殊燃烧物)的中小火
灾。1929年, 消防队整顿出场秩序,实行《消防服务细则》:消防组(队)接报警后,5分
钟内整队出发, 对不能扑救的大火可拆毁毗邻建筑,防止蔓延;扑救时需保护档案、图
籍和人身安全。这一时期,先进灭火机具的数量较少,扑救火灾仍主要靠人力唧筒和原
始工具。1930年2月,脏土沟(现安徽路)一带棚户区起火,正值大风天气,火势迅速蔓延,
消防队员到场施救,却因机具有限,水源不足而束手无手策,眼看200余间房屋化为灰烬。
同年9月, 烟草公司因工人兑酒不慎引起爆燃,木质楼梯被烧断,数十人被困楼上,消防
队员扑救不及致29人烧伤、13人丧命。
1938年后,消防车辆逐年增多,性能也有所提高,但能够载水的消防车仅有一辆,遇
到没有消火栓或水池的地域失火,大多数消防车发挥不了作用。1941年10月27日19时,
四川路一茶炉烟囱烤着木板屋顶引起大火, 火势迅速蔓延整个棚户区,因水源不足,消
防队只得拆毁民房阻隔火势,大火致次日3时熄灭,致2 045户居民受灾,3人死亡,4 000
余人无家可归。
1945~1947年, 消防车的性能没有改变,仍依赖于水源的设置。1948年,消防队在
普通汽车上安装了水柜和唧筒,可以及时扑救范围较小的初期火灾。1948年11月20日,
“劈柴院”(今江宁路)因汽炉爆炸起火,火势凶猛,消防队无力扑救,致56间房屋被毁。
1949年6月青岛解放后,市公安局消防队保留原消防站(分队)配置格局。各消防站
按责任区受理火警,可在1分30秒之内出动,10分钟到达火场。50年代初,消防队对旧有
消防车进行改装, 安装水罐、水泵及水带轮盘,灭火能力显著提高。同期,消防队积极
协助有关部门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配备简易消防器材,能够扑灭初
起火灾, 并在扑救重大火灾中发挥火场供水、抢救和疏散物资、拆除建筑物等辅助作
用。1953年9月12日,青岛针织厂3号仓库起火,燃烧面积达1 638平方米,市区消防车几
乎全部到场扑救,因缺乏统一指挥,火场一度混乱,影响了灭火效率。为杜绝此弊,市政
府于1954年2月制发《消防队及工厂、企业消防队火警指挥手则》,规定重大火灾扑救
工作由公安消防队统一组织和指挥,公安消防队有权调动各种灭火力量和运输、供水、
供电、电讯、医疗等增援辅助力量,有权决定拆除毗邻火场的建筑物。1957年,市公安
局消防队对全市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生产性质、火灾危险特点、地形和通道进行了全
面调查, 逐一制定了《灭火作战计划》,详细标明火险特点、扑救方法等,并进行实地
演练; 一旦发生火灾,即按既定方案扑救。60年代,市公安局淘汰全部解放前遗留下来
的破旧消防车, 配备“解放”牌水罐泵浦消防车等新式车辆;在灭火战斗中,根据公安
部《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规定》和火场的实际情况, 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消灭”等
战术原则和“堵截包围、内外夹攻、重点突破、逐片消灭”等战术方法, 机动性和灭
火制胜能力逐步提高。1964年5月26日23时,青岛纺织器材厂五车间因浸油棉纱自燃引
起火灾, 消防队出车16辆,仅用35分钟即将大火扑灭。“文化大革命”期间,消防工作
受到干扰破坏, 装备维护、战术训练不能正常进行, 出救火灾往往迟缓, 效率降低。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 公安消防队从加强技战术训练和探索扑救复杂火灾的方法入
手,振兴消防事业。1977年11月30日,青岛港四号码头铁路专用线两节液化石油气罐车
阀门被卸煤机撞坏, 大量液化气外泄引起火灾。消防队采用“水流冷却、干粉阻隔、
封堵泄漏口”的方法, 历时5小时将大火扑灭,创造了青岛有史以来首次扑救大面积易
燃易爆品火灾的成功战例。1979年, 山东电视台录制青岛公安消防队六中队训练和灭
火的专题片,被公安部选作向全国推广的示范资料,并同日本国同行进行交流。1985年
5月5日, 城阳颗粒加工厂货场因烟囱冒出火星溅在货垛上引起火灾,燃烧面积7 000余
平方米。公安及驻军、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出动消防车42辆,在火场严重缺水的情况下,
采用“双干线串连法”实施超长距离供水,奋战9小时将大火扑灭,保住了大部分物资。
80年代,公安消防队的装备日趋现代化,具备了扑救易燃易爆物品、高层建筑等特殊类
型火灾的能力。1976~1985年, 公安消防队接火警出动3 171次,其中重大和特殊类型
火灾94起, 灭火成功率100%。至1986年,市区设消防站7个,接到报警后50秒即可出动,
可以在5分钟之内到达责任区内的任一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