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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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 青岛市机动车数量较少,交通事故亦相对较少。1932年全市有机动车1
000辆,发生交通事故97起。此后至40年代初,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逐年增多,交通事
故亦随之增多。 1940年全市有机动车1 996辆、非机动车21 456辆, 年发生交通事故
140余起。1945年9月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青岛以后, 交通事故急剧增多。侵占青
岛的美国军队和国民党军队的军车肆意违章,草菅人命,是事故增多的首要原因。1947
年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359起, 其中美军军车肇事99起、国民党军车肇事71起,合计占
交通事故总数的47.3%。1948年7月24日傍晚,一辆由美军士兵驾驶的吉普车在普集路
港务局门前高速行驶, 冲入上下班工人人群,当场轧死8人、撞伤20余人。同年11月19
日15时45分,美军士兵法历(音译)酒后驾驶军用卡车,在天门路轧死在路边正常行走的
董费氏(女, 60岁)及其孙子董书成,撞伤董氏的孙女董云,法历肇事后驾车扬长而去。
1949年6月青岛解放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广泛进行交通安全宣
传, 交通事故比解放前大幅度减少。1949年6~12月发生交通事故37起。50年代,市区
机动车数量出现负增长,机动车肇事相对减少;同期,非机动车数量大量增加,肇事相应
增多。 1950年全市有机动车2 002辆、非机动车41 700辆。1959年有机动车1 600辆,
非机动车67 200辆;非机动车肇事约占肇事总数的一半。从70年代初开始,市区机动车
增幅加大,年增加数超过千辆。1970年有机动车3 173辆,1976年增至10 320辆。同期,
交通事故也相应增多。1970年发生交通事故379起, 1976年发生1 095起。主要原因是
机械故障或驾驶员违章驾驶。1978年以后,市公安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大力整治交通
秩序, 遏制了事故上升势头。1978年发生交通事故792起,比1977年减少近一半。80年
代,市区车辆和人口增长过快,市区道路建设速度相对迟缓,造成道路人车流量超负荷,
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有增无减。1949年市区人口58.2万,道路总长243公里,机动车1
772辆。1985年, 市区人口125.1万,比1949年增加1.15倍;道路总长435公里,比1949
年增加79%; 机动车24 152辆,比1949年增加12.6倍。1950年因交通事故死亡11人,经
济损失3 236元;1985年交通事故死亡90人,经济损失326 979元。发生交通事故的直接
原因是驾驶人员和骑自行车的人忽视交通安全, 违反交通规则。在1985年发生的交通
死亡事故中, 属于驾驶员和骑车人责任引起的约占70%。1986年,青岛市区发生交通事
故409起。